对工会工作人员有什么特殊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0:45:17 146 人看过

根据《工会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2倍的赔偿:(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相关知识:工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和执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五)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省级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局)管理全国产业工会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全国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市以上工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国务院做好全国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的友好关系;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九)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会相关文章
  • 河北省对特殊工种退休人员作出新规定
    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从事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下岗或失业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河北省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河北省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如下:一、抚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退休费)为基数,病故发20个月,因公死亡发40个月,烈士发80个月;二、丧葬费,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死亡发6倍,因公死亡和离休人员发10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审批表》一式三份;2、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死者火化证明复印件(验原件);4、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表复印件(验原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二项全民所有制
    2023-08-15
    402人看过
  • 特殊工种人员的养老保险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养老保险在井下、有毒、有害、高温、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的职工,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改革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以继续折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但折算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之后不再折算工龄,应通过工资分配政策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弥补从事特殊岗位工种人员因缴费年限短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影响。参见:《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劳[1998]55号)执行日期:1998年3月12日附: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采取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
    2023-06-09
    318人看过
  • 务工人员特殊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农民工含义相近。一般泛指建筑行业,搬运行业等等技术含量低,体力劳动为主的从业人员。十七大报告关于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中强调指出保障外来务工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想外来务工子女所想,急他们所急,关爱他们的学习,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全免借读费,让他们按时上学学习,和当地学生享受平等教育权,这样既能保证九年义务教育在全国顺利实施,又让外来务工人员安心劳动,促进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保障在一座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中,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影常常出现在城市建设的一线。他们为城市的发展默默地贡献自己的力量,而自身的权益却容易被忽视。以杭州市为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各项保障制度的创新。在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陆续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200多万在杭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居住等多方面保障。一部旨在切实
    2023-05-31
    73人看过
  • 除了特殊任务,还有什么工作
    1、除特殊职务工作外,还有哪些工作1.一般职务工作。除本单位工作外,公民为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主要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而创造的工作,称为一般职务工作。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作品完成后两年内,作者经单位同意,允许第三方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获得的报酬由作者与本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作品完成期限为二年,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2023-05-07
    491人看过
  • 特殊作业有什么特殊要求
    (1)电气作业(2)锅炉加煤机(3)压力容器作业(4)起重机作业(5)爆破作业(6)金属焊接(气割)(7)煤矿井下瓦斯检测(8)机动车辆驾驶(9)机动船舶驾驶和发动机操作(10)建筑安装
    2023-05-07
    239人看过
  • 特殊过程、特殊工种与特种作业
    一、概念的区别1.特殊过程这是质量认证行业经常使用的术语。1994版IS09000族标准没有对特殊过程进行明确的定义,只在IS09001标准中有过描述:当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其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时,这类过程通常被称为特殊过程:2000版标准则对待殊过程有了明确的描述,在ISO9000标准3.4.1条款的“注3”中作出了如下定义: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通常称之为“特殊过程”。如焊接、喷涂、注塑、混凝土浇注等均为特殊过程。由于特殊过程的定义是以国家标准的形式给出,应为选用ISO9000族标准的企业和从事质量认证工作的人员所采用。2.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因此,特殊工种的范围在不同地区或不同行业是不一样的,名称也有差异。在某些地方政府制订
    2023-06-10
    188人看过
  • 劳动法对残疾人有特殊保护吗
    劳动法中规定: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拖欠民工工资劳动局怎样处理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纠纷,一般劳动部门受理此类纠纷,需要先确认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劳动合同或工资单等相关证明,如果是个人与对方存在的支付款项拖欠,一般是不会受理的,需要到法院起诉,作为民事诉讼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
    2023-06-23
    284人看过
  • 学校保护-工读学校的特殊保护
    工读学校是进行特殊教育的学校,它既不同于少年犯管教所,又不同于普通中学。在这里学习的学生,都有过违法行为或轻微的犯罪行为,但是又不够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刑事处罚的条件。如果让他们继续在原来的学校学习,会牵扯老师很大精力,也会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所以就把他们送到工读学校。工读学校由教育局主管,公安局配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规定,工读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这是**教育的主要内容。工读学校的学生,年龄在13岁以上16岁以下,他们虽然犯过错误,但毕竟年龄还小,还是可帮助、可教育的,因此,工读学校的办学方针有16个字,叫做“挽救孩子,造就人才,立足教育,科学育人。”老师通过耐心的思想工作,提高学生的觉悟,帮助他们认识错误,使他们“告别昨天”,成为守法的公民。工读学校和普通中学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相同的是,按学生原来的学历和文化水平
    2022-11-28
    86人看过
  • 特殊工种受法律保护吗
    国家对审批提前退休工种标准和注意事项做了如下规定:(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2)高温作业,应当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当符合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高空作业。(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特殊工种法定退休年龄规定2017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
    2023-04-27
    260人看过
  • 特殊工种转岗人员还能按特殊工种退休吗?
    退休分工种,工种不同,要求的累计工作年限也是不一样的。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才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电厂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是什么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4、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
    2023-07-23
    326人看过
  • 对未成年工人有什么特别保护规定
    对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体格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过渡。在安排未成年工工作时,要注意他们的生理特点、体力劳动过多、工作姿势不良和过度紧张。不合适的工具会对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产生不利影响。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生产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成长期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下列劳动范围:(一)国家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一级以上的粉尘作业;(2)国家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一级以上有毒作业;(3)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二级以上高处作业;(4)国家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二级以上冷水作业水作业分类;(5)高温作业分类国家标准中三级以上高温作业;(6)低
    2023-05-02
    370人看过
  • 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期有没有劳动保护措施?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有无针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期作出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规定?为体现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期的人文关怀,《特别规定》将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的特别劳动保护措施予以细化。1、孕期保护。为保护女职工和下一代的健康,《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孕期禁忌劳动;将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为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女职工,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为其调整适宜的劳动岗位;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每天劳动时间安排休息1小时;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强对流产先兆、有习惯流产史的孕期女职工的保护,是立法调研中女职工、妇幼保健专家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据统计,多数女职工因工作压力和生活节奏加快以及妊娠反应,需要保胎休息女职工占一半以上,为了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和下一代,有必要给予适当的休息。《特别规定》规定
    2023-06-05
    385人看过
  • 精神病工作者有什么特殊待遇
    医疗期限,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休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在合同期内,职工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医疗待遇和基本生活待遇,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的,按照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五年的,三个月;五年以上六个月(二)工作十年以上的,工作五年以下的,六个月;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九个月;10年以上不满15年的,12个月;15年以上不满20年的,18个月;20年以上24个月劳动部关于执行《企业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二)特殊疾病医疗期。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如果一些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无法治愈,医疗期间,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
    2023-05-07
    388人看过
  • 特殊保护带来什么?
    北京某医院肿瘤科的护士苏阳怀孕后,因工作中接触的抗癌药品对胎儿有危害,院领导按规定主动将其调离岗位。当然,苏阳能享受的特殊保护还远不止这一项:生完孩子后,按国家规定,她可享受长达90天的产假,而在孩子不满1周岁的时候,在每班劳动时间内还享受一小时的哺乳时间。还有,每个月的工资条上,苏阳能比男职工多拿一些卫生费……今天,对大多数女职工来说,享受这样的特殊保护已习以为常了。女职工有了“保护伞”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周树森说:“我们年轻时可没有这种特殊保护,就拿产假来说,才8周时间,而且只有在女工占绝大多数的纺织企业才执行哺乳期,还仅限于人工喂养……和过去相比,今天的女职工太幸福了。”的确,今天的女职工是幸福多了。而幸福却源自有了“保护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这项1988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法规,使中国女职工特殊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整整10年来,她给中国女职工的生活带来了巨大改变。据
    2023-06-05
    32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会
    词条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工会
    相关咨询
    • 对特殊工种有何特殊保护?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8
      一、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 1、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2、《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
    • 为什么工会对未成年工特殊予以保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世界各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应当在法律上给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的保护,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也应当予以特别关注,并加以特别维护。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包括所有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已婚、未婚的女性职工。女职工由于其生理特点,往往
    • 特殊工作是特殊工作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是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不知道你是什么工作是否属于特殊工
    •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有什么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有什么规定,《根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2)男女就业平等,企业招工时不得歧视妇女。《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
    • 有什么影响劳动法作为国家对职工的特殊保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8
      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