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合同谁签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6:11:48 362 人看过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而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其经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相应法律规定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确定的活动范围相一致,始于企业成立,终于企业消灭。在确定主体资格时就存在风险,例如,企业是独立的法人,还是法人的一个职能部门,又或是法人的下设的分支机构等?首先可以审查它的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上明确标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它就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若只有“营业执照”的字样,那它可能只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经济和法律责任;若没有营业执照,它可能只是法人的某个部门。对于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审查,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其有无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方面。

(二)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企业的履行能力主要从其资信能力上体现,而企业的资信能力主要由一下几个方面体现:

1、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2、企业银行信誉的状况;3、企业资金周转及负债的情况;4、企业的经营效益;5、企业职工的待遇;6、企业的生产规模等。进行考察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握实际状况不可谓表面现象所迷惑。不然可能当事人根本没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只是假借订立合同意图谋求非法利益,非但没有获利,反而损失惨重。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而实施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

(四)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包括合同的订立);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包括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签订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生效:

(一)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订立合同时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也就说明,行为人可以是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即行为人可以与合同的当事人为同一人,也可以出现不一致的情形。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虽然我国的《民法典》合同编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二、合同中如何确定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全,有损于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也可能失去国际市场,不利于对外交流与合作。入世后需要加大对合同纠纷案件的执法力度。在审理中,应明确以下一些问题:

1、违约责任的构成及归则原则

过错责任的原则是指发生合同违约责任后,只有违约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能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虽有违约事实,但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约方举证的困难,增加了法院认定事实的难度,适用它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违约发生的纠纷,违约方违约过错程度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量化标准按过错大小的划分实际上为审判人员主观确定带来较大的随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关系对过错责任认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随意性。

2、无过错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民事审判合同案件中,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不需要有反复举证从过错原则到无过错原则是民法典制度的重大改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0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劳动者签订合同和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签订?
    一、劳动者签订合同和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签订?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法人,所以分公司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总公司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总公司名下的子公司,那么是独立法人,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
    2023-06-02
    103人看过
  • 谁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协议
    一、谁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协议法定代表人或者有授权委托书的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协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二、表见代理的成立,须具备哪些条件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依据这种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订立合同的行为。表见代理的成立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在此认识基础上与之订立合同。2.相对人必须是善意且无过失的。即相对人不知道代订合同人没有相应的代理权,相对人明知代订人为无权代理人仍与其订立合同,不构成表见代理。3.无权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应具备合同有效的一般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
    2023-05-06
    427人看过
  • 合同是和分公司签订的起诉谁?
    一、合同是和分公司签订的起诉?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又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可以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当然也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不论在诉讼中是以分支机构为单独被告,还是以法人为单独被告,还是以分支机构及法人为共同被告,分支机构在经营中所引致的责任均可先以分支机构的相对独立财产支付,不足的部分再以法人财产支付。当然,也可以直接执行法人的财产。实际上,分支机构与法人财产都是法人的财产,分支机构的财产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独立性,故实际上分支机构的责任最终是由法人承担。二、法律规定《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
    2023-04-16
    242人看过
  • (2) 签订合同与合同签订
    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字拆开理解,即通过签署合同而确定了某件事情。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签订合同要件包括哪些,签订合同有什么要求(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有些合同当事人并未亲自参与合同的订立,但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如通过代理人订约),而另一些人可能参与合同的订立而不能成为合同当事人(如代理人)无论订立的主体涉及到哪些人,合同必须存在着两个利益不同的订约主体,合同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合同订立是双方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根本不能订立合同。(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
    2023-07-07
    371人看过
  • 合同订立签字应该谁签
    1、公司法人、其他组织:(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2)经公司授权的人员(未经授权的人员签订的合同对公司不具有约束力):须持有经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应明确具体。2、自然人(1)本人;(2)代理人:持有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应明确具体。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一、委托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企业法人委托他人代为某种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为某种行为时,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指派他人去办理。这时,就需要制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在授权的范围进行活动,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
    2023-03-09
    482人看过
  • 签订公司合同被骗,公司的损失谁承担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为人可能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根据这一规定,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具有三方面的特征:1.构成本罪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上述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在实践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行为:有的粗枝大叶,盲目轻信,不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资信情况;有的不认真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货源情况;有的销售商品时对并非滞销甚至是紧俏的商品,让价出售或赊销,以权谋私,导致被骗;有的无视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擅自越权签订或者履行经济合同;有的急于推销产品,上当受骗;有的不辨真假,盲目吸收投资,同假外商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等。3.构成本罪还必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包括造成大量资金、财物被诈骗;因为被骗,
    2023-04-21
    399人看过
  • 社保合同由哪个分公司与谁签订
    酒驾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分公司如何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
    2023-07-04
    348人看过
  • 签订购房合同?是要谁签呢?
    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买方和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一、怎样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二、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怎么写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
    2023-06-25
    78人看过
  • 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实施谁交印花税
    由总公司承担,并且,分公司也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必须经总公司授权后才可以签订,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一、具体内容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
    2023-03-16
    491人看过
  •  员工未与公司签订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用人单位在用工后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自用工之日起每月的工资支付双倍;若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需支付双倍工资。若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若用人单位在用工后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自用工之日起每月的工资支付双倍;若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需支付双倍工资。若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未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的 经 济 补 偿 规 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给劳动者的
    2023-09-03
    214人看过
  • 如何签订公司转让合同
    一、如何签订公司转让合同股东转让出资作为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直接关系到大多数股东、公司本身和市场交易相对人(即其他市场主体,如其他公司、团体、个人)的利益,因此,各国法律对股东出资转让程序都做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1、股东会讨论表决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这主要是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规定,因为,股东之间转让出资无须经过股东会表决。另外,股东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申请之前,往往已同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达成转让出资的意向。2、资产评估转让出资中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国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务院1991年11月发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该《办法》第3条规定,“国家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古有
    2023-04-14
    444人看过
  • 合同签订公司名能改吗
    一、合同签订公司名能改吗可以,公司名称更改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二、订立合同手写条款有效力吗手写合同只要能够表明合同内容,属于书面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为有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
    2023-05-03
    231人看过
  • 公司换子公司合同要签订吗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调任工作需要和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合同协商解除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关联公司之间调任工作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
    2023-02-26
    164人看过
  • 子公司能否就母公司签订的主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对于母公司签订的主合同,子公司能否签署补充协议?如果母公司签署的主合同由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则需要母公司的授权。母公司同时要求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有一个或多个子公司,即:,必须符合合并报表准则规定的控制要求,能够确定其他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从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受益。母公司只能同时控制一个子公司或多个子公司其次,母公司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也可以是实体,如其他非企业形式但构成会计主体的组织,如基金母公司的主要特征。合并报表的目的和使用者。母公司理论认为,为了母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合并报表应当按照母公司股东的意见编制。合并报表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扩展。母公司合并报表的主要使用者是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合并净收入。合并净收益为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益,不包括子公司少数股东取得的净收益。少数股权收入。从母公司股东的角度来看,少数股东权益收益是一项费用,其计量依据是
    2023-05-07
    37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分公司人员合同签订和谁签?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22
      分公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和总公司签,在公司法的规定中,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新员工到分公司上班,应该和总公司人事部门签订合同。这样,合同双方都是符合用人主体资格的。在订立的合同里面,加盖的是总公司合同章。
    • 谁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4
      1、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的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详细要求,为了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 2、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
    • 分公司签订合同签字人应该是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31
      分公司签订合同签字人应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一般是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如果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必须要由总公司负责人签字的,那么签字人就应当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分公司订立合同必须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内进行,如果超出授权范围的,就应当由总公司进行追认,如果拒绝追认的则视为无效。
    • 谁签订担保合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6
      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故也称为担保物权,两者间的效力相差较大。与此相对应,担保义务人的义务在人的担保中,实为一种债务,而于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负担。 1、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
    • 冒用公司公章签订的合同是怎样签订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9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如果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1、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 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