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实际案例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0:21:21 346 人看过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涉外婚姻离婚了怎么办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确定了该案的准据法之后,法院应当根据准据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对于案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财产在我国的,则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执行;如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2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骨折赔偿的实际案例分析
    上班途摔骨折,不属于工伤,属于侵权造成的,由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项目;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其他。劳动法工伤骨折怎么赔偿工伤骨折一般会达到工伤十级伤残的标准。会赔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鉴定结果构成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还可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果鉴定给更高等级伤残,会得到更多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
    2023-07-06
    296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实际案例分析
    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1、弹性工作时间职业工伤对于一些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职业,如新闻记者、保险销售人员,则应看出行目的和地点来界定工作时间。出去采访或推销,是以工作为目的,也应该认为是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也算工伤。2、因工外出和工作有关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是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三是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3、派遣工工伤由派遣单位承担保险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
    2023-07-05
    191人看过
  • 涉外婚介被判刑的案例分析
    涉外婚姻中介机构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禁止成立任何涉外婚姻中介机构,任何人不得以欺骗手段或以盈利为目的,实施或变相实施涉外婚姻介绍活动。越南同样规定涉外婚姻中介违法。人口不是商品,所谓的“团购新娘”有可能涉及拐卖,也有可能涉及婚姻诈骗,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很难得到保障,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针对一些网站和中介机构,打着介绍涉外婚姻的旗号非法盈利的行为,公安部将会同外交部、民政部,严厉打击这种非法活动。涉外婚介管理乱诈骗横行调查动机婚姻诈骗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诈骗形式,行骗者中不乏一些婚介公司。《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采访发现,一些婚介公司利用目前一些女性嫁老外的心理,将业务瞄准了涉外婚介服务,而实际上,此类服务往往成为一个个骗局。离婚程序据了解,早在1994年,国办就下发通知要求严格管理涉外婚介服务。那么,为何到今天涉外婚介仍乱象频出?《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两年多的时间
    2023-07-02
    92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分析涉外离婚的诉讼
    涉外离婚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涉外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律师代理国内的离婚等民事案件,送达是法院依职权进行的诉讼活动,与代理律师没有多大关系。涉外离婚案件则不然,其送达程序非常复杂,送达周期特别长。如果你对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有一定体会的话,那么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向国外送达法律文书动辄一两年,足以让代理律师和委托人非常不耐烦。为此,本文探讨涉外离婚案件送达制度,对与委托人保持良好沟通,提高办理涉外离婚案件业务水平,意义重大。涉外离婚案件送达制度分为两大方面:域外送达和区际送达制度。一、关于涉外离婚案件域外送达的国际条约、司法协助条约、法律、司法解释(一)、《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是1965年11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2023-06-05
    55人看过
  • 共同财产分割后期的处理经验——离婚案例分析
    1、协议优先;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怎么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之间能够达成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
    2023-07-06
    125人看过
  • 抚养权判定的实际案例分析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根据意愿选择跟随那一方生活;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什么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可能判给女方?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
    2023-07-05
    126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的实际案例分析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表现有:1、行使时间,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卖方与第三方签订销售合同时才产生,权利人只能从此行使权利;2、权利和具体化,向法院起诉行使权利,要求法院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实现;3、诉讼请求,原告可以向法院起诉被告履行优先购买权形成的合同,要求被告按照合同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何行使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先讲个案例:上海A投资发展有限公司(A公司)、王某等均系上海B建材有限公司(B公司)的股东,2003年4月B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王某将其83%的股权转让给上海C通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C公司),A公司等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同年5月,王某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C公司以1元价格受让83%的股权,并继承B公司的债权债务,后B公司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同年7月,A公司以王某
    2023-07-02
    497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实际案例分析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指不真实的合同。在可撤销合同中,合同当事人应当主张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在日常生活中,无效合同经常会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混为一谈,那么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根据《民法典》对合同的规定,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无效合同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可撤销合同
    2023-07-03
    449人看过
  • 中国境内外国人离婚规定的实际应用与案例分析
    中国境内外国人离婚的特殊规定如下:1、无论双方是自愿协议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的,都要按照诉讼程序办理;2、涉外离婚案件,中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有管辖权的,一方向外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向中国法院起诉的,中国法院可以受理;3、法院所在地法律适用于受理离婚案件。盘点外国人的奇葩离婚规定英国: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双方都提出离婚,则不准离婚。黎巴嫩:在传统的家庭中,女人出门前先要徵得丈夫的同意,如果有朝一日不想要妻子,待妻子出门前徵求他的意见时,他只需说快去,别回家了,便由此宣告离婚。日本:如果丈夫认为妻子睡姿不好看,就可以提出离婚申请。意大利:妻子不干家务或不喜欢干家务,丈夫便可以提出离婚。萨尔瓦多:夫妻感情一互破裂,可到当地管理处申请登记,然后购买一头牛,宰杀后请双方亲戚朋友前来聚餐一顿。餐毕,夫妻双方面面相视,各自用手打对方十记耳光,美其名曰:记住最后的痛苦,这样就宣布离了婚。厄瓜
    2023-07-05
    156人看过
  • 2015年离婚财产分割案例分享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期限是:如果是协议分割的,期限由当事人决定;如果是诉讼分割的,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时间限制吗夫妻离婚后的二次财产划分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前述行为的,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
    2023-07-03
    327人看过
  •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要如何规定的涉外离婚财产分配
    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要如何规定的涉外离婚财产分配涉外婚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如果双方之间订有书面的财产分割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要如何分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1、离婚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4、一方因抚育子女、
    2024-01-25
    312人看过
  •  分析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各自的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双方应先进行自主协商,一般是一人一半,对于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还可以按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同时需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并综合考虑其他情况,如双方是否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是否一方存在生活困难等。根据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各自的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对于如何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一般是一人一半,对于不动产等价值较高的财产,还可以按购买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同时还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不成,才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一般会在一人分一半的原则上综合考虑其他情况,比如双方是否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是否一方存在生活困难等。 【 法 院 判 决 离 婚
    2023-09-06
    145人看过
  • 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涉外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一、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涉外离婚财产怎么处理涉外离婚财产的处理方式是:只要中国法院对此存在管辖权的即可就此提起诉讼。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规定如下: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三、离婚财产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离婚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按照如下规则确
    2023-07-14
    345人看过
  • 如何分割涉外婚姻离婚财产
    咨询:我于1998年7月结婚,我丈夫是日籍华人。结婚后,我一直生活在上海,他则两地来回跑。2001年,他在上海投资的项目结束后就回了日本。以后就很少与我联系,双方感情出现破裂。去年底,我在上海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他只愿承担很少的经济补偿,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前几天,我的一个在日本的朋友了解到我丈夫在东京有两处房产,价值不菲。我想了解我应该怎样去核实,并获得有关证明材料呢?答疑:据你来信所讲的情况,首先你要设法了解这两处房产的确切地址;其二,你可以委托东京的朋友去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这两处房产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可以供人查询的,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不尽一致。必要的话,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查询事宜;其三,在取得相关房地产的登记资料以后,还必须把这些资料送日本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
    2023-06-13
    66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法律咨询案例分析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2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是属于市场指导价的案件,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代理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 如何分割财产涉外的离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 非法同居分割财产的案例分析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3-23
      刘某(男)与刘某(女)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男方于2004年带着两个子女与女方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同年9月,由男方出资(女方自认)在市区购买了商品房一套,购房款为60万元。购房后,双方共同出资(男方称亦全部由其出资,但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女方只认可男方出资大部分)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购置家具。双方均认可装修、购置家具花费了10万元。从2003年开始,女方与男方共同生活至今。在共
    • 涉外离婚财产处分权与非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
    • 案例解析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1-14
      【案情】 2004年2月,王某起诉与其妻范某离婚,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后15万元存款全归范某所有。离婚后,王某与范某仍在王某婚前买的—套房屋分室而居。同年10月俩人又复婚,复婚后仅两个月,王某又因夫妻感情再度破裂起诉离婚。 【评析】 王某与范某2004年2月离婚时15万元存款即扫范某所有,尽管俩人离婚后仅几个月又复复婚,该存款已属范某婚前个人财产,王某已无权分得该存款一半7.5万元。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