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否以殉职申请工伤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4 06:40:16 313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企业对于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或非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而死亡或受伤的处理方式。员工本人不具有申请因公殉职的权利,但企业应当尽力提供工伤福利。相反,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原因下因工作原因而死亡或受伤,企业应当给予工伤的因工死亡待遇。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认定为工伤后,将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员工在上班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死亡或受伤,企业应当尽力提供工伤福利,但员工本人不具有申请因公殉职的权利。相反,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或者非工作原因下,因工作原因而死亡或受伤,企业应当给予工伤的因工死亡待遇。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认定为工伤后,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 伤 认 定 与 一 次 性 工 亡 补 助 金 , 你 了 解 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支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决定。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给予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认定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首先,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在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职工近亲属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而根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支付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职工平均工资的总额确定。

因此,工伤认定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制度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需要同时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同时,用人单位在确认职工是否属于工伤时,也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无法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支付。

企业应当尽力提供工伤福利,但员工本人不具有申请因公殉职的权利。相反,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或者非工作原因下,因工作原因而死亡或受伤,企业应当给予工伤的因工死亡待遇。工伤认定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制度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需要同时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同时,用人单位在确认职工是否属于工伤时,也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无法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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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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