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政处罚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9 18:28:00 165 人看过

关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政处罚规定是什么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第一百一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给予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待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由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违反本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履行查询义务,或者招用、继续聘用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或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规定的,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未成年人年龄是多少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因此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非常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对其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一权利受到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尊重和保障。第五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完全不负责任年龄阶段、相对负责任年龄阶段和完全负责任年龄阶段:1、完全不负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岁的他们还处于婴儿期,不具备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根据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人危害社
    2023-05-02
    280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什么
    一、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什么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如下: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5.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6.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怎样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程序是:1.立案。环境执法机构审查环境违法行为,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取证。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并制作调查笔录;需要监测的,由环保部门组织监测;3.告知。环保部门向当事人发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还应发送听证告知书;4.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在收到告知通知的7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收到听证告知的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5.初步审查。环境执法机构对5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提出意见,送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审查,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局行政复议和处罚案件审议小组对初步审查意见进
    2023-04-22
    159人看过
  • 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行政处分办法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保证环境保护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第三条各市(行署)、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政府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一)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等区域开发,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造成严重污染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二)对本辖区内的土小企业、已取缔关停的未达标企业死灰复燃,已达标企业不能稳定排放污染物,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三)对弄虚作假、包庇、怂恿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出;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降级处分。(四)指使、要求
    2023-04-24
    60人看过
  • 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有效性】有效【法规名称】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颁布部门】水利部【颁布日期】1990年03月15日【实施日期】1990年03月15日【正文】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1990年3月15日水利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法规(以下简称水法规)的贯彻实施,使违反水法规行为(或称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水事违法案件和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地、市、州,盟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和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同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第三条在必要时,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处
    2023-06-06
    77人看过
  • 刑法保护未成年人最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话,应该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其年龄还不够成熟,所以在判刑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未成年人杀人如何判刑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和成年人犯罪是一样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未成年人也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年龄界定,那就是十四周岁到十六周岁,还有十六周岁到十八周岁。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适用于死刑,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故意杀人的量刑一般有三点,一个是,判处死刑,另外一个就是判处无期徒刑,还有就是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未成年人在这个基础上一般都可以从轻处罚,具体还是要具体情况的具体分析。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时候,年龄还没有满十六周岁的话,不会进行刑事的处罚的。但是在必要情况下,未成年人,也可以进行一个收容教养处罚。一般未成年人犯罪,我们说的就是不满十八周岁的。如果年龄已经满了十六周岁,那么犯故意杀人罪的就应当
    2023-03-27
    103人看过
  • 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
    2023-04-24
    9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时违反多条法规怎么处罚?
    一、行政处罚时违反多条法规怎么处罚?行政处罚时违反多条法规应当分别决定并且合并执行处罚。有多个违法行为的,分别进行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二、行政处罚有哪些处罚原则行政处罚的处罚具体原则有: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2、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
    2023-04-13
    444人看过
  • 关于未成年人行政处罚的限制是什么?
    我国一贯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总是着眼于教育和挽救。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这是行政处罚法贯彻对违法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的具体体现。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视年龄、违法情况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023-04-16
    383人看过
  • 未成年犯罪保护法规定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根据这一原则,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原则上不应判处法定最高刑,在具体量刑时一般应将未成年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低龄犯罪者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高龄犯罪者区别开来,在同一年龄段内的犯罪,在决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时,一般也要体现不同行为人年龄上的差别。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体现和实现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从宽原则。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
    2023-04-28
    151人看过
  • 违反规定罚款能算行政处罚吗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当中除了罚款还有不同的种类,拘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责令停产停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等,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管理行为,罚金和罚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一、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
    2023-06-28
    295人看过
  • 优待对象违反行政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抚恤优待对象违反行政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事项名称:(一)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二)抚恤优待对象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三)抚恤优待对象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2、处罚种类:警告;3、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七条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二)抚恤优待对象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三)抚恤优待对象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
    2023-04-24
    245人看过
  •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怎么处罚规定
    一、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怎么处罚规定1.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法》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禁止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使用不真实的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2)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商品说明和样品进行销售;(3)作虚假的现场说明和演示;(4)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或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5)使用虚假的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服务;(6)谎称正品销售次品等。2.对于此类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或提供服务,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若经营者拒绝或拖延执行责令措施,将被视为违法。3.若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且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停止销售或提供服务,也将面临相应的处罚。这些处罚措施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二、虚假宣传的具体行为虚假宣传是
    2024-07-09
    372人看过
  •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规定
    《》第九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年人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应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该《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可见,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关于未成年工的规定,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劳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年人工造成损害的,应
    2023-06-09
    413人看过
  • 保护动物的行政处罚规定
    三有保护动物买卖是犯法的。贩卖三有野生动物,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禁止。如果贩卖三有野生动物,将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同时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有哪些第一条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2023-07-05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违反行政处罚法可以罚监护人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14岁以下人员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管教;14岁以下人员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格照顾和治疗。精神正常时间歇性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小红书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被罚30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4
      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内容的信息。
    • 违反行政处罚规定的法律法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2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审查范围以下调查终结的案件,需经住建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降低资质等级的; (二)拟对公民处以
    •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4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 2022年未成年人行政处罚复议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
      1、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这是肯定的; 2、具体实施行政复议要分两种情况:一是未成人年满十五周岁,具有限制公民权利,可以就自己受到影响的权益或者受到的行政处罚、处理进行明确的表达,这种情况下可以自己进行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未成人无法行使其权利,则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3、行政复议一般是向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或本级政府提出申请的,一般都是要在收到行政行为通知的三十天内做出的,逾期则丧失申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