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类别的案件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8:52:44 77 人看过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只有属于行政行为,才有可能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13条第1款第11项明确,行政协议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民事诉讼中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1、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

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83、84条的规定,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但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4、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根据《意见》第85条的规定,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8、89、90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或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有关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办理。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该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属于一审判决的,还应说明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将有关情况在笔录中记明。

综上所述,其实民事诉讼公告送达期限一般是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进行的。在进行选择送达的方式的时候,是比较多的方法的。另外,如果是对方拒不签收判决、裁定书的话,我们是按照送达来进行标记的,但是需要在备注的地方标明实际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范畴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提取主要思想,即提取出文章或文本中的核心思想或主旨。接着,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文本,理解其中的内容,并从中提取出主要思想。最后,我们需要将提取出的主要思想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并保持原意不变。在阅读文本后,我们可以发现,该文本主要讲述的是如何通过学习英语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主要思想为“学习英语,提高语言能力”。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是指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的一种。这些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案件以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民 事 诉 讼 特 别 程 序 : 非 讼 案 件 和 选 民 资 格 案 件根据素材所述,选民资格
    2023-09-26
    499人看过
  •  包工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范畴?
    针对合同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可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决。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一般而言,合同纠纷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由于合同纠纷涉及财产关系,因此它属于民事纠纷案件。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来解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合同纠纷;(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三)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四)承包经营权互换和转让纠纷;(五)土地经营权转让纠纷;(六)承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七)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八)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金额提
    2024-04-02
    11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的范畴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事诉讼法的范畴民事诉讼法的范畴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二、民事诉讼法有哪些程序民事诉讼法有的程序如下:1.第一审普通程序;2.简易程序;3.第二审程序;4.审判监督程序;5.特别程序;6.执行程序。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民事诉讼中有四项基本制度: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1.合议制度是指由三人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
    2023-08-02
    74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时效范畴
    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权利受到损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 事 诉 讼 时 效 适 用 于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吗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民事主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的诉讼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适用于各种民事纠纷,包括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
    2023-09-11
    80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适用范畴
    行政强制措施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是否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并且合理,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等。《行政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
    2023-07-04
    192人看过
  • 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吗
    属于,如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部门作出的房屋安置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拆迁补偿协议行政诉讼有效么?拆迁补偿协议是属于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拆迁安置的行政诉讼时效多久拆迁安置发生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其时效为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
    2023-02-22
    163人看过
  •  民告官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是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行 政 诉 讼 参 与 人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诉讼参与人在行政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其诉讼权利和义务受到《行政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原
    2023-09-02
    193人看过
  • 国家赔偿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国家赔偿适用于行政诉讼程序,属于行政诉讼中的一个特殊类别。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一、申请国家赔偿是多长时间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国家赔偿赔付时效是多久?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是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当事人在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则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三、国家赔偿申请时效是如何规定
    2023-06-19
    494人看过
  • 哪些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又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管辖一经确定,法院取得对案件的审判权,当事人不能去其他法院起诉或应诉。如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一)基本原则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二)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3
    2023-07-22
    38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的范畴吗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的范畴。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作为实体法的对称,不能简单地把程序法与诉讼法或者审判法相等同,因为程序法是一个大概念,既包括行政程序法、立法程序法和选举规则、议事规则等非诉讼程序法,也包括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一、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如下: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3.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4.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二、刑事诉讼有哪几个阶段刑事诉讼有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这五个阶段: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方面的材料,依法判断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
    2023-06-23
    44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属于什么案件
    民事诉讼属于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是指审理私人之间民间争议的案件。除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之外,都属于民事案件。具体包括:合同纠纷案件、劳动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财产权属纠纷案件、商业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等。民事诉讼包括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法院判定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一定法律关系的诉求。给付之诉,是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判令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履行一定的民事给付义务的请求,如请求返还财产、支付货款的请求等。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比如共有关系、婚姻关系等,可以基于一定的事实和行为而变更或者消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保持存续发生了争议,诉诸法院,要求予以变更,就是变更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
    2023-06-21
    95人看过
  •  诉讼类型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诉讼形式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反诉是指本诉的被告人对原告提起的诉讼。反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必须相同;2、反诉只能向原诉法院提起;3、反诉和原诉应属于同一种诉讼程序;4、反诉和原诉应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5、反诉的时间必须在原诉受理之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诉讼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刑事诉讼:这是指通过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等环节,应用刑事法律来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以及判刑问题的过程。2.民事诉讼:这是指当国家、集体和个人各种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活动。3.行政诉讼:这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所作的处理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适用行政法,并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和裁决的活动。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什么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也就是说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必须相同,这是因为反
    2023-11-12
    3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以及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一、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区别有: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2.举证责任不同3.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问题;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二、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有: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
    2023-06-06
    92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分给一部分村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的处理,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纠纷,属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出现的纠纷,只能有有关行政部门协调解决。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故当村民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因征地补偿费问题发生争议时,市、县、乡(镇)政府应当解决,责无旁贷。所以,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也有人认为,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
    2023-07-05
    227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性侵案件属于哪一类诉讼范畴?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12
      强奸是一种公诉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之后,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辅导班费用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21
      在法律层面,教育机构退费纠纷通常被视为民事诉讼纠纷。如果此类纠纷无法通过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解决,消费者可以选择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裁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导致其权益遭受损害,消费者可以既直接向该经营者主张赔偿,也可以向该营业执照的实际持有人请求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
    • 诉讼权是否都属于撤销权范畴?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24
      撤销权不一定都是诉权的表现形式。赠与撤销权属于形成权,但不属于诉权。 形成权指的是单方面行为可以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权利,通常不需要对方同意,可以通过明示方式行使,并且只要通知到对方就可以产生效力。除了赠与撤销权外,形成诉权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实现。
    • 刑事诉讼法属于什么范畴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刑事诉讼法属于什么范畴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范畴。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条为了保证
    • 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6
      1、侵权行为不能简简单单的就说属于民事诉讼,因为有的侵权行为有可能还属于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这得看侵权的主体和被侵害的对象。 2、比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就属于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