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让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1:20:40 80 人看过

土地的用地性质一般分为:

1.农业用地---例如琶洲村一社的农田

2.工业用地---例如球场附近的环球照明厂

3.商业用地---例如政府划拨给琶洲村使用的自留用地

4.住宅用地---例如每家每户房屋占有的土地

在以上四种土地性质中,商业用地的价格是最贵,其次是住宅用地(宅基地用地),再次是工业用地,最低的是农业用地.个人的宅基地所占的宅基地面积属于住宅用地,在差不多20年前,村民互相转让宅基地都要1000元/平方米以上.即使红线外的土地价格是52万/亩,换算为每平方米,也区区不过是780元/平方米.**集团和经济联社是否在忽悠纯朴的村民呢?

话再讲过来,红线内40万/亩,红线外52万/亩是指购买农业土地还是其他性质的用地,如果仅是指农业用地,这价格是否合理和公平呢?

众所周知,12年前政府征用群北片的土地是25万/亩,再加青苗款2万/亩,合共27万/亩,当时在赤岗可以以2500元左右买到1平方米,12年后是40万/亩只是增加了150%,按照购买力的对比即2500×1.5=3750元。

3750元现在能否在赤岗买一平方米呢!?

你愿意早12年前被政府用25万/亩征地,还是现在2010年现在愿意被**集团40万/亩购买呢?

那么点补偿比较合理呢?

第一种是以地价入股,用土地1平方米换取物业1平方米,一亩的土地补660平方米的物业,土地是无价之宝,只有使它增值和保值就是换取物业,才对得起逝去的革命先烈换取回来的土地,才对得起后代子孙。

退而求其次,按照购买力相对应,现在买楼的价格是12年前的3-5倍,那么现在应该补80-120万/亩,比较合理。又或者参考在3月份初公布的广州市基准地价在琶洲村大概是2900元/平方米,见下图(见网页:http://www.laho.gov.cn/images/jzdj/gz/09gzz11.jpg

上面提到的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现在再说另一个问题---土地使用权的让渡。我们不仅仅对房屋有所有权,而且对自己的宅基地土地有使用权。这两种权利都是依法赋予的。

土地有两种权利,一种是土地所有权,另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琶洲村的土地就是集体所有,这次城中村改造,我们土地变为国家所有,代价是什么?代价是40万/亩或52万/亩被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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