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其他股东负法律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20:01:38 492 人看过

一、股东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代签其他股东负法律责任

要有授权委托,不可以代签。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等)提交的材料中,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签字的,将涉及以下问题:

(1)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公司登记提交虚假材料的,登记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

(2)当事人的权益可能受侵害。大量实际案例表明,一些股东在设立登记时随意由他人代签名的问题成为日后自身权益被侵害和引起公司内部经济纠纷的重大隐患。例如,投资人由他人代签字的问题可能造成在股东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股权。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经发生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签字问题的,应当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重新确认真实签名的手续。具体可到公证机构、笔迹鉴定机构等办理相关证明文件,依法确认当事人的真实签名,或者通过其他依法能够证明、确认有关签字、印鉴真实性的途径办理。

三、注意事项

代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代理人要具有授权;要在代理权限、代理范围内签字;代理人和对方当事人要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以及合同条款和约定的一致;内容是真实合法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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