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需要停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1:54:34 335 人看过

一、股权纠纷要不要停产

股权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如果企业不是经营出现问题,是不需要停产的,企业强制停产是出现违反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时才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股权确认纠纷的三种类型

股权确认纠纷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出资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通常是指隐名出资的情况,即一般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由他人作为挂名股东,但实际出资资金来源于该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之间签订隐名出资协议,约定挂名股东不享有实际权利,一切权利归隐名股东所有。当双方就隐名出资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时,就会出现股东确认纠纷。

2、股东与股东之间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双方因为过失或者其他原因,在股权转上过程中没有履行法定的变更登记手续,或者没有交付股票或出资证明书。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名字须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字还须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属于工商登记事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名字为工商登记事项和公司章程应记载事项。在确认股东身份时,以上述文书或登记簿为准。因此,当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如果未变更登记,日后就可能发生股权确认纠纷。再者,无记名股票具有证权证券的性质,股东可以凭借其所持有的无记名股票向公司主张股权,如果无记名股东转让股权时未交付无记名股票,则受让人无法证明其股权之存在,从而可能发生股权确认纠纷。

3、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权确认纠纷。有时股东与他人之间不存在股权归属争议,但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可以凭借股东名册上的记载,证明其股东身份,从而向公司主张权利,股东也可以凭借股东名册的记载,向他人主张其股东身份,拒绝他人的不合理请求,如果在出资或者股权转让中没有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记载,公司可以拒绝实际出资人或者股权受让人主张股权,这样也会产生纠纷引发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纠纷相关文章
  • 股东股权确认权属纠纷是怎么产生的
    股东股权确认属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代持股协议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代持股份怎样签才合法代持股份按照以下五点方式签才合法:1、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要明确;2、意思表示真实;3、代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4、代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5、其他条件。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二、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有股东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即证明拥有股东资格的方式有:(一)已经依
    2023-04-06
    221人看过
  • 破产债务纠纷需要审理吗
    破产确定债权债务要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履行的职责有: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一、公司破产的条件是什么啊?公司宣布破产,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
    2023-03-25
    396人看过
  • 股权确认属权属纠纷吗
    股权确认属权属纠纷,股权确认实质上就是股东资格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因股东资格而产生的股权确认之诉是较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和诉讼,也是在法理上和实务中较为复杂的诉讼。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主要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以是否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为认定标准,一般不存在疑义。一、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
    2023-03-04
    255人看过
  • 物权保护纠纷相邻权立案需要不动产权证吗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有以下: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不动产权证相比房产证内容更加详细,里面(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固有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2、不动产权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房产证目前继续有效,暂时可以不换不动产权证书。一、什么是物权保护纠纷物权保护纠纷就是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制度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物权保护法律规定每个法律部门从各自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对保护物权作出
    2023-02-19
    218人看过
  • 与他人发生股权纠纷,股权纠纷案由有哪些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名册记载纠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新增资本认购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决议纠纷(包括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两种)、公司设立纠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发起人责任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公司合并纠纷、公司分立纠纷、公司减资纠纷、公司增资纠纷、公司解散纠纷、申请公司清算、清算责任纠纷、上市公司股权纠纷包括的范围比较广,可能是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也可能是公司决议纠纷、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纠纷等案由,因此公司股权纠纷具体还要看纠纷的来源及争议焦点,再确定是哪一个案由。一、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
    2023-04-02
    241人看过
  • 确认股权纠纷有时效吗
    确认股权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一般是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确认股权纠纷的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公司因股权问题引发的民事
    2023-08-18
    436人看过
  • 股权纠纷能冻结一半吗
    股权确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保全后可以冻结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股权纠纷的分类股权纠纷主要分为四类: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1、股东出资纠纷股东出资纠纷是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或增资过程中,因履行向公司投入资金或物等资本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2023-08-02
    177人看过
  • 公司股权纠纷如何资产清算
    公司的股权纠纷仅涉及到股东之间的权益纠纷,不属于公司清算的法定条件,所以无需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一、公司如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的15日内需要组成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
    2023-04-01
    31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需要多长时间解决?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诉讼期限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附解除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苏民三终字第07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原审被告江阴康瑞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上诉人黄某因与被上诉人王某、原审被告江阴康瑞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瑞公司)股权侵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锡民三初字第029号民事判决,于2005年2月6日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5年6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7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黄某的委托代理人费正初、胡建祥,王某的委托代理人朱晓红,康瑞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云才到庭参加诉讼
    2023-07-04
    77人看过
  • 无财产纠纷离婚需要起诉吗
    无财产纠纷的情况下既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指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是: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的抚养以及财产和债务的分割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双方共同到发给自己结婚证的部门去办理离婚手续,签好离婚协议,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指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合意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是在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的选择。其实质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子女抚养不能达成一致;财产、债务处理不能达成一致。以上三点只要有一点存在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无财产纠纷离婚起诉费多少钱这要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地方也不太相同,一般而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没有财产问题,缴纳诉讼费50元。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
    2023-08-03
    451人看过
  • 财产继承纠纷需要打仲裁吗
    财产继承纠纷不可以仲裁,《仲裁法》明确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一、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仲裁与诉讼有六个区别是:1、受理机构不同。仲裁由仲裁委受理,诉讼由法院受理;2、处理方法不同。双方约定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的,不能再诉讼;3、处理原则不同。仲裁按照自愿原则,诉讼不以另一方意志为转移;4、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发生的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5、程序不同。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6、透明度不同。仲裁不公开,法院公开。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1、受理。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
    2023-06-29
    177人看过
  • 拆迁补偿纠纷需要大产证吗?
    一、拆迁补偿纠纷需要大产证吗拆迁补偿纠纷需要大产证;国家补偿都是要以房产证来确权的,也就是说要以房产证作为赔偿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等途径发表意见。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行政机关应自收到申请起的30天以内作出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诉讼
    2023-04-19
    497人看过
  • 股权纠纷能否保全公司资产
    可以。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一、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封银行账号起诉离婚多长时间封银行账号,法律对此并没有具体规定。当事人起诉后,法院会查封对方的账号。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
    2023-06-22
    202人看过
  • 股东权益纠纷中股东的权利
    有些创业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本文为您介绍相关股东权益纠纷中股东的权利的法律常识。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规定及相关司法实践,介绍如何以诉讼为后盾,解决有限责任公司中比较常见的几类股东权益纠纷,供广大科技创业者参考。一、创业者设立公司的股权确认创业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有些创业者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出资创办了企业,却不是以其本人名义,而是用亲友、同学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这种安排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据此向公司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可以确认其股权。如果双方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
    2023-06-09
    224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 更多>

    #股权纠纷
    相关咨询
    • 股权变更纠纷案件中股东需要同意转让股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1
      诉讼期间只要股权没被法院进行查封保全变动是不受限制的。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对外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大股东股权拍卖需要股票停牌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1
      不需要,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停牌是指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
    • 2022年股权转让需要停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
      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在股权发生变更时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需要停牌。 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
    • 股权纠纷债权纠纷股权纠纷管辖法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6
      在股权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出资协议履行地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股东出资纠纷的表现很多:虚假出资纠纷、逾期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抽逃出资纠纷等。因公司设立、
    • 股权纠纷的时候股东有权看债权纠纷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7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隐名股东没有查账权。隐名股东,又称匿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匿名股东如果要行使查账权,应当先进行股东资格确认。虽然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但是公司是兼有人合性与资合性,只有当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以后,才可以行使股东查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