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拆迁土地性质有纠纷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17:15:31 356 人看过

一、村里拆迁土地性质有纠纷怎么办

农村拆迁土地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房屋拆迁有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三、房屋拆迁有个人土地纠纷怎么办

1、房屋拆迁有土地纠纷,可能需要处理土地纠纷。

在一般情形下,有纠纷且属于权属纠纷的房屋,不可以拆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有土地纠纷的房屋也是有可能会被拆迁的。

只要拆迁的手续是合理、合法的就可以实施拆迁行为,一般在进行补偿时就会对补偿款进行保全,等土地的纠纷处理好之后才能发放给房屋的所有权人,这样才能保障到被拆迁方的利益。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征收部门会对房屋的产权进行调查,房屋产权有争议的也可以进行拆迁,进行补偿时对房屋拆迁补偿款进行保全,确定房屋权属后再将拆迁补偿款给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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