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束行政行为如何理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5:20:25 112 人看过

羁束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凡是法律规范对行政行为的内容、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都作了详细、具体、明确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的行为就是羁束行政行为。

如税务机关征税,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征税范围、征税对象等进行征税。

羁束行政行为是什么,羁束行政行为有哪些

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羁束行政行为是什么呢?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的作出是以羁束裁量权为前提。羁束裁量权的行使,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依法裁量、判断。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做了较详、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有哪些?

羁束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行为下面的分分类,它没有具体的分类。它一般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一定要及时咨询相关的律师,通过对律师咨询解答自身当前遇到的问题。不过遇到这些问题最好的方式还是应该自身首先去了解关于羁束行政行为的内容,用自己的方式去思考,听从律师的意见,处理问题也会好很多。

《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15: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羁束行政是什么意思?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和的行为。羁束行政行为的作出是以羁束裁量权为前提。羁束裁量权的行使,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依法裁量、判断。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行政行为适用的条件和方式等内容仅仅规定了原则或者幅度,行政主体在实施该项行政行为时可以在法定的原则或者幅度内,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行为。区分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对于分析和研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具有积极作用。在法律适用上,羁束行政行为发生合法与否的问题,该行政行为受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制约;而自由裁量行政
    2023-08-04
    358人看过
  • 抽象行政行为特点有哪些?如何理解抽象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主要特点1、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它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制定的法律、军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不同于非政府组织制定的内部规则。2、是一种制定规则的行为。它不同于处理具体行政事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自主性几种。执行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为执行法律或者上位规则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行政行为,其特征是不创设新的权利义务。补充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根据法律或者上位规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对原法律或者上位规则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作出规定的抽象行政行为,其特征是在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约束下创设一部分补充性的新的权利义务。自主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直接对法律或者上位规则尚未规定的事项,在根据宪法和组织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内,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自主创设权利义务的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法律的关系是正确理解抽象行政行为性质
    2023-03-25
    425人看过
  • 如何理解“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
    不少人认为,不成立的行政行为既然是未生效的行政行为,当然不能用撤销判决,只能用确认判决。也有人认为,《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所谓的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并不分别对应于学理上的行政行为不成立和无效,而是指现行立法中所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不成立和无效,而行政处罚法中所谓的行政处罚不能成立并非行政处罚事实上没有成立,而是指行政处罚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因而在法律上视为不成立。笔者认为,在行政法理论上,行政行为不成立与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政行为不成立是从客观外在的角度看,行政行为在事实上尚未存在;而无效行政行为在外观上已经以行政行为的形式存在,只是从一开始就完全不发生法律效果,等于在法律上不存在。前者是事实判断的结果,后者则是法律判断的结果。笔者拟以行政行为不成立与无效的概念界定为起点,展开对《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
    2023-06-06
    285人看过
  • 怎么理解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根据行政法学的发展历史,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受各国行政诉讼指导的影响很大。不同法系国家或者采取不同的诉讼制度的国家,对行政行为有不同的理解。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根据行政法学的发展历史,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受各国行政诉讼指导的影响很大。不同法系国家或者采取不同的诉讼制度的国家,对行政行为有不同的理解。相关法律知识:1、行政行为的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不享有行政职权的组织所为的行为不是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行为,行政主体没有行使权力的行为不是行政行为。例如,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从事的民事活动等非权力行为就不是行政行为。3、行政行为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为。这是行为的目的所在,区别于为个人利益或者一定范围内的团体利益为目的的管理行为。4、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产生法律效果,
    2023-06-13
    136人看过
  • 议利害关系人对已为生效裁定所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
    李某死亡遗有住房,由其子李三居住,后因城市房屋拆迁,李三与开发商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管局按法定程序作出补偿李三25万元予以货币安置的行政裁决,起诉期限届满李三既未搬迁,也未就该行政裁决提起诉讼,房管局遂申请非诉执行,法院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执行中,李某与前妻的婚生子李二从外地回来得知作为李某遗产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已被李三独自取得,在向李三主张权利未果后,李二就房管局作出的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争议焦点]李二作为李某法定继承人,对本案被拆迁房屋享有合法继承利益,是房管局行政裁决的利害关系人,对该行政裁决享有起诉人资格,自不待言。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在李二所诉之行政裁决的合法性已为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裁定所确认的情况下,法院应否受理李二的起诉,或者说,对已为非诉执行中生效的准予或不准予强制执行裁定所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可否另行提起行政诉讼?[分析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3-06-01
    352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不作为的定义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由于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拒绝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者是“不予答复”的行为,是没有内容的一种行为,行政主体不可能告知行政相对人诉权,行政相对人更不可能知道其内容,因此上述关于作为的起诉期限规定不能完全适用于不作为案件。如何确定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起诉期限,应当考虑行政不作为行为的类型,不同的不作为类型起诉期限亦应有所区分。二、两种应当考虑的情形下的行政不作为起诉期限第一种是对于依职权作
    2022-06-25
    352人看过
  • 如何理解拒绝履行行为
    一、履行不能合法有效的合同、约定的义务、因不可抗力或标的灭失或行政干预等,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如: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因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被政府撤销,合同约定标的不存在,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履行不能。二、履行迟延合法有效的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如: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卖方2月1日交货,但逾2月2日,卖方仍未交货,但没有表示不交货,3月10日交货,即为履行迟延。三、拒绝履行合法有效的合同、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房屋买卖合同中,产权人按约定交付了房款,但开发商到交房期后不交房,经产权人催促,表示不卖该房屋了,即拒绝履行。四、受领延迟合法有效的合同、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按约定履行义务、负有接受履行义务权利的一方、不按约定(逾期)接受相对方的履行,如:货物买卖合同交货方按约定将货物运抵收货方,但收货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不接收货物,即受领延迟。不完全履行:负有合
    2023-04-27
    446人看过
  • 如何提前结束行政拘留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提前结束行政拘留一般是不能提前结束行政拘留的,除非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存在错误,发现当事人不应当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可以将当事人进行释放,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二、行政拘留进去会被打吗行政拘留进去不会被打。拘留所要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会按时有值班巡视人员进行巡视,并且安装了监控录像设备对被拘留人进行安全监控。《拘留所条例》第三条
    2024-01-06
    81人看过
  • 裁量行政与羁束行政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一、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什么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行政行为适用的条件和方式等内容仅仅规定了原则或者幅度,行政主体在实施该项行政行为时可以在法定的原则或者幅度内,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行为。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在这些处罚方式和幅度范围内,公安机关可以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违法程度自主选择适当的处罚方式,该行政处罚行为就是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二、羁束行政行为是什么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行政行为的适用条件、程序、范围等内容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行政主体在实施该项行为时只能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没有自由选择、裁量的余地,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参与其间的行为。例如,《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
    2023-05-02
    174人看过
  • 如何理解抵押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抵押,乃指在双方自愿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由抵押人与债权人签订书面契约且约定不变更抵押物的实际占有权,以该等财物作为债权的坚实保障。一旦设定了抵押关系,若债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抵押物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方式来优先实现其受偿权益。《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024-07-28
    258人看过
  •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如行政行为被撤销的,则该具体行政行为自始无效,复议机关会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主要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复议机关会作出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有哪些第一,行政决定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决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决定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决定就是可撤销的行政决定。第二,行政决定不适当。所谓不适当,是指行政决定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习惯等情形。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在很多情形下同时是不合法的行为,但在有些情况下,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并不违法。行政决定撤销的法律后果行政行为被撤销以后会直接影响到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行政行为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
    2023-07-08
    26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行为违法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行为违法的处理是,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其他判决情形是:行政行为正确无误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行政诉讼判决如何履行补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
    2023-08-10
    90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法中的“行政”含义?
    一、行政的基本涵义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或者功能。职能、功能在英文表述上是一致的,即fnction,在汉语里,职能也往往是指事物、组织本身具有的功能或者应起的作用。行政,就其最为广泛的意义而言,是指组织的执行和管理职能。执行相对于决策而言,决策乃确定组织的目标、纲领和行动方案,执行则是对决策的贯彻实施。管理相对于运作而言,运作是组织进行的各种活动,而管理是对这些活动进行规划、指挥、组织、协调、控制,以使这些活动符合组织的目标、纲领和行动方案。二、公行政和私行政上述最为广义的行政概念,表明社会现实生活中存在两种意义上的行政。一为公行政,一为私行政。所谓公行政,是指组织针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执行、管理活动。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领域广阔、层级结构分明的公共行政管理。但是,公行政除了国家行政之外,还包括一些具有公共管理权能的非政府组织从事的行政管理活动,例如公共社团(律师协会、会计师协
    2023-06-06
    80人看过
  • 审理结束后的行政诉讼能否羁押违法者
    审理结束后的行政诉讼不能羁押违法者,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一、行政诉讼后判处的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备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进行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的。但是不管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都是需要有拘留证的。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2023-06-22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羁束行政什么是羁束行政什么是羁束行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4
      羁押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和方法。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行事。羁押行政行为的行为是以羁押裁量权为前提的。羁押裁量权的行使,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依法严格裁量和判断。
    • 如何理解行政羁束权和行政自由裁量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23
      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学界对行政行为所作的基本分类之一。从逻辑学原理及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实然状况来审视,学界关于该分类的主流观点存在明显的不当或逻辑错误,这影响了这一分类应有价值和作用的发挥。为使之更为科学合理,更为符合行政行为的实际,并能够在行政法制建设中发挥积极的理论引导与实际应用价值,应以行政主体在决定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有无自由或自主选择余地为标准来划分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
    • 行政羁束是什么行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的作出是以羁束裁量权为前提。羁束裁量权的行使,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依法裁量、判断。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做了较详、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 羁束行政活动有哪些羁束行为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9
      羁束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行为下面的分类,它没有具体的分类。 它一般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 羁束行政中什么是羁束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2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和的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的作出是以羁束裁量权为前提。羁束裁量权的行使,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依法裁量、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