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政处罚裁量权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20:22:45 314 人看过

(一)建立规范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制度。即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对执法领域发生违法行为的种类,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划分若干行为阶次,将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也相应划分为若干裁量阶次,并据此对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或者加重处罚等据以作出裁量的情节确定相对细化、合理、统一的标准,从而相对缩小行政裁量的范围,把执法的随意性限制到最小化,减小裁量的自由度和随意性。

(二)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中有效约束自由裁量权的各项制度。一是陈述、申辩制度。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认真审查当事人陈述、申辩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避免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公正、不合理;二是听证制度。凡法定需举行听证的情形,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并保障当事人听证活动中享有的各项权利;三是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集体讨论;四是裁量说明制度。对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就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及最终选择的处罚种类、幅度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以便于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并防止自由裁量权的专横行使。

(三)建立行政指导案例。人民银行将其各级分支机构以往行政处罚活动中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遴选,对法律规定较大裁量幅度、处罚中易产生差异的案件进行点评、指导,向全系统进行发布,作为该行政执法机关以后行政处罚的参考,将有利于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力求做到同案同处理,有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四)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自觉性和能力。一是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使其能够正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宗旨、范围和界限,善于把具体案件实践与法律原则融合贯通,把握分寸,正确定性;二是增强执法人员的政治、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品质、文化素养、业务能力、思维判断能力和工作责任意识,使其在执法工作中能以公共利益为执法的最高利益和最后目的,把对国家负责与对法律负责、对管理相对人负责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尽责,不谋私利,具备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自觉性。

(五)加强执法监督,保障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一是通过严格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重大案件报备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加强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对不规范行使自由裁量的行为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的进行处理;二是探索建立自由裁量权行使过程的公开制度,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引入执法问责制,因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失当引起显失公平、错案或者复议、诉讼败诉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显失公平相关文章
  • 关于行政裁量权有何规定
    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设定要于法于规有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执法事项、条件、程序、种类、幅度的规定,充分考虑调整共同行政行为的一般法与调整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者某一方面内容的单行法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确保法制的统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科学合理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行政裁量权基准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要综合考虑行政职权的种类,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法律要求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应确属必要、适当,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合理期待。要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近事项处理结果要基本一致。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简化流程、明确条件、优化服务,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避免滥用行政裁量权,防止执
    2023-05-06
    324人看过
  • 不服行政处罚裁定的如何处理
    不服行政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起诉状行政诉讼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签名,署上日期。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行政处分如何申请复议若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
    2023-04-10
    433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如何行使?
    一、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如何行使?安徽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需要在法定幅度范围之内依规行使行政处罚下降权。1、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2、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要向社会公布。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二、行政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是怎样计算的想要知道如何计算违法所得,第一步是需要弄清楚何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对违法所得的没收,本质
    2023-06-16
    81人看过
  • 如何认定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行政处罚
    如果是行政处罚权行使主体如下: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这就要求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组织代行。行政主体进行委托时,受委托方必须具备下述条件方可委托:(1)相应的机关、组织是依法成立的;(2)其不具有营利目的;(3)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业务的工作人员;(4)具有对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条件。受委托的机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并接受委托行政主体的监督,不得再行委托。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实施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023-03-02
    312人看过
  •  授权行政处罚权:政策法规如何界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机关获得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一个行政机关可以获得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负责。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经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一个行政机关可以获得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负责。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的 行 政 处 罚 权 归 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属于行政处罚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机关行使。因此,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归属问题,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即只能由具备相
    2023-09-03
    96人看过
  • 安监局行政处罚裁定标准如何规定?
    1、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二是行政相对人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行政相对人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形,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我国相关立法规定了多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2、处置财物。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涉及所有权的4项权能,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置财物具体表现为对查封、扣押、冻结、使用、处分以及对财物的使用进行限制等。3、进入住宅、场所。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
    2023-04-13
    4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倍数是如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一、行政处罚的倍数是如何规定的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1、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应当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三个以上的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2、罚款为一定幅度数额的,应当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三个以上阶次(最高额与最低额比值为四倍以上的,应当按倍数额划分处罚阶次),一般处罚按中间阶次处罚,从轻处罚应当低于中间阶次,从重处罚不得低于中间阶次。3、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40%至60%确定,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20%以下确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
    2024-01-24
    4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要如何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要如何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机。《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二、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交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是什么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参照《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听证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听证开始前,书记员应当查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等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
    2024-01-20
    134人看过
  • 行政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形有哪些
    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都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梳理权力清单基础上,对于常用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并且根据上位法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例如,安徽省工商局2006年7月1日起实施《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对于保证全省工商系统公平公正执法,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作用。广东省工商局2006年制定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案》及其业务软件应用实施方案,运用信息化手段在案件管理系统中予以实现,2009年制定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福建省工商局在2004年分档分级基础上,于2012年制定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2015年开始启动修订程序,初步完成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适用35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
    2023-08-05
    242人看过
  •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定义是如何的
    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二、行政处罚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三、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
    2023-06-14
    303人看过
  • 一般地税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是怎么样的
    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公正,就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公心,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善意,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善良的意愿,不是图报复;合乎情理,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合乎人们的正常思维,是出于一个正常人的通常考虑而做出的行为。要合乎符合社会客观规律,如责令当事人撤除侵权商品上的商标标识,应视数量的多少而定,不能要求几分钟内完成。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仅为正当目的,是针对非正当目的而言的。非正当目的,是指出于私利等非正常的考虑。“私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可分为“直接私利”和“间接私利”两种。“直接私利”是指,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直接能给行为人带来经济上或政治上的好处;“间接私利”是指,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虽然不能直接给行为人带来好处,但是却能给行为人带来未来的、可期待的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如当事人违法事实轻微,却被处以最高额
    2023-03-16
    326人看过
  • 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保障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对《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综合执法贴罚单要交吗去违法停的当地的城管局交钱,或者是信息与交管部门同步后交罚款。城管开的罚单,一般叫做城市管理行政违法停车告知单。由于城管和交警的信息还未同步,网上不能及时查到信息。这类发单一般去违法停的当地的城管局交钱,或者是信息与交管部门同步后交罚款即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执法部门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发生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
    2023-07-18
    86人看过
  • 北京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公布,已出台试行文件对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作出更明确的规定,对在突发事件中实施价格违法行为等情形从重处罚。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者有负面社会影响的;当事人不按照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同一当事人,在半年内再次被查处的;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转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金或者商品的;在突发事件中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在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法律规定不予处罚的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不予处罚的情形。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法律规定减轻处罚的主体;主动消除或者减
    2023-06-05
    37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如何在裁量时考虑情节?
    正确把握行政执法中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必然会遇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律情形,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适用的原则。首先要明确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含义。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从轻处罚。什么的行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是受
    2023-07-02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更多>

    #显失公平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何理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何理解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4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自由裁量权归纳为以下几种: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例如,《治
    • XXX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是哪些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裁量权时,遵循本规则。 第三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划分为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 (一)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幅度下限以下(不含下限)的行政
    • 税务及行政处罚裁量如何进行啊?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2
      第八条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参照下列程序进行: 1、确认行政处罚裁量依据。 2、整理、分析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为细化量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提供参考。 3、细化量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拟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并结合税收行政执法实际及时修订。
    • 行政处罚局如何制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9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 裁定维持行政处罚如何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6
      判决维持那么行政处罚就应该在当事人收到了具体的处罚书的那一天算起的规定时间之内是予以履行。通常行政处罚书上面都会告知当事人怎样履行,履行的时间是多久,如果当事人超过这个时间,没有把自己的义务进行履行,那么有可能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