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概念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13:41 336 人看过

不动产的概念是具有固定位置、不能移动的有形财产,或者一旦移动,就会改变其原有的性质、形状和功能,损害其经济价值是动产的对称。不动产范围包括:

1、土地;

2、建筑物,如各种房屋、道路、矿山、水利设施、桥梁、隧道等;

3、附着在土地和建筑物上的物品。例如,散落在土地上的建筑材料,为建筑功能添加的设施,以及法律上难以侵犯地面的机械设备;未与土地分离的土地生成物,如矿物、作物等;其他因自然或人力而附着在土地上且不能分离的物体。

不动产具有耐久性、稀缺性、不可隐藏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对人们的生活影响很大。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如果房地产产权发生变化,一般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办理一定的法定手续,主要是登记等。房地产引起的纠纷一般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不动产统一登记概念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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