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承担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8:11:28 214 人看过

违约责任承担的情形有:

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

2.违约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且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3.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4.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一、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违约金填写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三编合同的规定,以及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不发生违约行为。

第二,过错,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当事人违约可能有各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对方违约等。因这些原因引起违约,当事人不能承担违约责任。只有因违约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违约责任。因此,违约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观上必须要有过错。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过错的大小是其承担违约责任大小的依据。

第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第四,因果关系,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应赔偿。

二、医疗诉讼的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

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无论其有无过错,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界于医疗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为损害赔偿,因此患者的举证责任包括: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医疗合同关系、损害结果、医方存在违约行为和因果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对于违约行为的举证应由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医方承担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违约责任有哪些分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哪些
    一、违约责任有哪些分类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点分类: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2.届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届期违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3.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如对方当事人对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以下几点: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
    2023-02-16
    132人看过
  •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有哪些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构成违约行为。其法律后果是发包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经承包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二、工程出现事故项目经理要承担什么责任工程质量出现事故,项目经理承担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等责任。建筑工程承包出去后是承揽关系,承包方雇佣人员出问题,由雇主承担责任,也就是承包方承担责任。但是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
    2023-04-05
    253人看过
  • 需要承担大包干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需要承担大包干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情形有:1、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认定处理如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竣工,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承包方因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主张工期顺延权,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即享有工期顺延权。对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承包方在诉讼中主张工期顺延权的,因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用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承包方就无法进行施工,必然导致工期延误,此情况下应支持承包方的工期顺延权请求。2、工程质量违约的违约责任(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对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及双方责任大小有争议的,如果不能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予以认定,则应委托有相应鉴定资质
    2023-03-28
    198人看过
  • 承包方有哪些违约责任形式
    一、发包方违约责任与形式(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方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2)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条件下,以市场的方式配置农用地资源,促进
    2023-02-15
    292人看过
  • 保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以及哪些情形下可以免除保管人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保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1.仓储物必须是在储存期间毁损、灭失的,如果仓储物在仓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储存期间届满以后毁损、灭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仓储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违反合同,保管不善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3.法定的免责情形不存在。如果仓储物的变质、损坏,是由于因仓储物自身的物理和化学性质造成的,保管人不承担责任;是由于仓储物的包装造成的,保管人不承担责任;是由于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的,保管人不承担责任。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二、哪些情形下可以免除保管人违约责任可以免除保管人违约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一是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即可依法免除违约责任。二是受害人对于
    2023-06-24
    99人看过
  • 那么发生了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呢
    一般有如下几种方式:1、定金: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2、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妨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3、违约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在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应该在二者中选择一个比较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主张;4、赔偿实际损失: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对于逾期付款、交房等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双方最好在合同中约定按逾期的时间长短每日计算一定标准的违约金,这样,逾期的时间越长,违约的行为越严重,
    2023-03-09
    498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形态
    一、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二、违约责任的违约形态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为不能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还可分为全部不能履行和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若属嗣后不能履行的,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
    2023-06-01
    424人看过
  • 仓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一、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二、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1、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由此承担给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2、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3、危险有害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失,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仓储人造成的损失。4、逾期储存
    2023-05-22
    408人看过
  • 工程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1、不可抗力此外,对于不可抗力免责,还有一些必要条件,即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之时,债务人须及时通知债权人,还须将经有关机关证实的文书作为有效证明提交债权人。2、债权人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文规定的有第823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3、其他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两类: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这一情形多发生在运输合同中。第二,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我国《民法典》第591条内容:“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4、法律依
    2023-02-26
    496人看过
  • 酒友在哪些情形下承担责任
    1.强迫性劝酒酒桌上可能会出现类似的话:“你今儿非喝不可,不喝就别想走!”作为酒友,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的劝酒行为,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不依不饶等,只要主观上存在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酒友”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佟*授认为,这种劝酒还应包括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在因喝酒引发对方如心脏病等疾病的发作,导致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佟*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酒友”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酒友”不知道,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对方诱发疾病,此时酒友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典》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如果法院判决“酒友”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的话,也是合理的。而对此王教授认为,只要喝酒是损害后果的诱因,无论“酒友”是否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不能喝酒,一旦有强迫性的劝酒行为,都
    2023-06-13
    342人看过
  • 违约金是一种什么的违约责任承担形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时,如果一方违约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所以支付违约金中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合同违约可得利益怎么计算在实践中,可得利益没有非常明确的计算方法,案件不同,可得利益的差别就非常大。但可按照以下几点原则计算可得利益损失:1、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
    2023-04-01
    51人看过
  •  员工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在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需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同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按照事先约定的办法,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服 务 期 未 履 行 部 分 所 应 分 摊 的 培 训 费 用 为 违 约 金 上 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服务期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接受培训的期限。在服务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以提高劳动者的专业技能。然而,如果劳动者未能在服务期结束时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为违约金上限
    2023-09-14
    184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出现法定免责事由或者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的免责事由指免责条款,即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能够免除吗违约责任免责,是指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者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合同债务人将被免除合同履行义务。1、约定的免责合同中可以约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免除其责任的条件,这个条款称为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2、法定的免责法定的免责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即使当事人违约也可以免除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
    2023-07-25
    440人看过
  • 承租房屋经常出现违约情形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房屋租赁中经常出现的违约责任分别有:房东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照约定修理房屋及其设施;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及时支付租金;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法律其他规定等。承租人对承租房屋有哪些权利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如下: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4、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
    2023-07-30
    13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一)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二)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
    • 劳动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企业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实践中,劳动合同的违约不仅仅是用人单位违约,劳动者也可能违约,但在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居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劳动合同违约的形式有哪些。企业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加工合同根本违约承担哪些责任?情形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
    • 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况下以订立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等。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依诚实信用原则,缔约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 主要包括:告知自身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真实状况(包括瑕疵、性能、使用方法等)。若违反此项义务,即构成欺诈;若因此致对方受
    •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有两种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