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3:30:07 264 人看过

农产品《收购发票》实行限量供应,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纳税人收购业务量核定其月《收购发票》供应量;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月《收购发票》供应量的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纳税人需要临时超限量领购《收购发票》的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经分管票证业务的主管局长批准。

一、发票领购的对象包括

1.发票领购对象.它是指依法具有领购发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领购的对象主要有:一是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二是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需要使用发票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2.发票领购方式.

(1)限量领购.也称限量供应,是指税务机关对用票单位和个人在领购发票时,根据其经营业务量的大小对发票的实际使用量的多少,合理地核定其在一定时期内的发票领购量。在确定发票的限量时,一般应以一个季度的用量为限。

(2)验旧购新。也称交旧验新,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在交回原领购并已使用完的发票的存根,并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才能再领购新发票。

3.发票领购的适用范围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以申请领购发票,属于法定的发票领购对象;2.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发生临时经营业务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和其他有效证件,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3.临时到本省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税收管理证明》,在办理纳税担保的情况下,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二、个体户定税后怎么领取发票

体户定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发票领购申请即可,发票是需要支付工本费的。

税务机关审批核准可领购的发票种类、规格和数量等后,纳税人方可领购发票。申请领购发票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二)《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和原件属委托代办发票领购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五)首次购电脑票需提供开票软件使用说明,由税务机关提供开票软件的不需使用说明;

(六)首次领购出口发票的需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原件与复印件。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三、个体户开专票的要求是什么

个体户开专票的要求是,有营业执照和税务备案的个体户,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个体户开发票的方法如下:

1、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2、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3、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4、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农产品收购运输由谁监管
    根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分工的规定,由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四个环节的监管;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的监管由食药监部门负责。一、校车超员细则规定是什么教育部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校车工作基础,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政府主导,公安、交通、教育、安监、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校车购置、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学生教育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要落实试点经费,加大对试点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将校车购置、运营维护等各项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由什么负
    2023-06-19
    247人看过
  • 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中主要问题有哪些
    一、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虚开金额:一些企业利用收购发票自行填开、现金交易的便利,自报入库数量,自行提高农产品的收购金额,使票面金额大大高于实际支付的现金,更有甚者虚列农业生产者姓名,虚构收购业务,从而达到多抵扣增值税,虚增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2、扩大开票范围:按照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产品时由于无法取得发票而由收购企业填开抵扣税金、列支成本的,可抵扣税款的“买价”是指实际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价款。个别企业在向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经营者购买农产品时,在未取得或有意不取得普通发票的情况下,也自行填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入帐,有的还将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招待费等费用挤入收购金额,从而达到多抵扣税款的目的。3、人为调节税款:一些企业利用增值税购进扣税法的特点,采用提前或滞后开票的方式来调节当期的应纳税额,达到减少税款的目的,有的甚至期末根据当期的销项税金“倒拍”出
    2023-05-31
    356人看过
  • 农产品收购发票上一般容易出现哪些漏洞
    一、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利用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获得非法的收益。1、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是以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的10%计算,多开收购发票或发票金额,就可以多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以至达到少交或不交增值税的目的。有加工出口权的企业,多开收购发票,不仅可以少交增值税,还能多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事实上给国家造成了不小的税收损失。2、多开收购发票或发票金额可以增加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达到少计算利润、少交所得税的目的。因多开收购发票,必须冲销这些多出来的材料成本,在计算结转生产成本、产成品成本、销售成本时必然造成成本核算上的虚增,结果利润被人为地减少了。3、因多开收购发票,必然造成企业现金的减少,这部份现金到哪里去了?自然是到了企业负责人或收购人的腰包里去了,看看:个人所得税也不用交了。再用这些钱给职工发发福利,谁还会检举揭发自已的老板呢?二、堵住税收征管上的漏洞,减少国家税收损失根据当前情况看,要想完全杜绝
    2023-05-31
    491人看过
  • 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发票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如何判刑?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判刑规则:1、犯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20万元罚金;2、犯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3、犯罪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2023-08-17
    134人看过
  • 代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抵扣时间是否有限制
    我公司是一家茶叶生产企业,收到茶农委托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发票,其作为农产品发票的抵扣时间是否有限制?律师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该文件第二条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
    2023-06-14
    304人看过
  • 农业部“绿色食品”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产品管理,严格坚持产品质量和卫生标准,维护绿色食品信誉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绿色食品产品是指按照《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审查批准,由农业部授予《绿色食品证书》的产品。第三条绿色食品产品实行三级质量管理。生产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执行标准,在生态环境、生产操作规程、食品品质,卫生标准等方面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垦主管部门(含七省、区南亚热带作物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绿色食品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农业部指定的部级环保及食品检测部门对绿色食品企业进行抽检和复检。第四条绿色食品产品出厂时须印制专门的标签,其内容除必须符合国家GB7718-87标准外,还须标明主要原料产地的环境以及产品的卫生、质量标准主要指标。第五条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不得用产地环境标准未经审定的原料加工生产绿色食品产品。第六条供应国内市场的绿色食品产品实行定点销售。1.大
    2023-06-06
    469人看过
  • 农产品发票使用规定
    1、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免税农产品时使用。3、收购发票开具价款为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农产品实际收购价。4、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收款人应在收购发票上签名。一、农副产品淡水鱼免税吗1.个人养殖,捕捞的免税。2.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一)水产品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
    2023-03-26
    397人看过
  •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全文
    一、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
    2023-04-26
    372人看过
  •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以及电力产品生产、销售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电力产品增值税纳税人,并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增值税。第三条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第四条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征税办法:?(一)发电企业(电厂、电站、机组,下同)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以下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1.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现行增
    2023-06-07
    236人看过
  • 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style="margin-bottom:6px;">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管理,推进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以下简称追溯标识)是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依法持有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图形类(Logo图案)版权标识,用以标示经验收符合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要求的可追溯农产品。第三条使用追溯标识须经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第四条追溯标识使用管理遵循自愿申请、规范受理、合同授权、严格监管、违约必究的原则。第二章追溯标识使用权的申请第五条任何单位使用追溯标识,必须向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许可。第六条申请追溯标识使用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023-06-07
    244人看过
  • 农产品收购凭证税务检查方法
    1、加强农产品收购凭证和企业财务核算的管理字串4一是要严格收购凭证的领购和使用审核,要着重审核企业用票的规范程度,根据用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销售情况,核定凭证的使用数量,并严格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定期缴销、查验抵扣制度。二是要求企业建立专门的农产品收购台帐,要求农产品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建立经营台帐。在台帐中要登记供货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等基本信息。农产品的购进、出库均要求有相关人员签字记录。三是建立收购情况报告制度。要求企业对单笔收购业务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必须向税务部门报告,由税收管理员下户核实确认后方可开票。对收购季节性较强的和收购价格差异大的业务发生时,也必须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四是要求企业规范财务核算,对申报抵扣的收购凭证应同时有货物验收入库凭据(须采购人员、检验人员、保管人员和财务人员签名)和付款凭据(现金结算凭证须收款人签名)。五是要求企业尽可能通过银行结算货款,对一
    2023-06-07
    87人看过
  •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货物进出口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宗农产品系指生产量、消费量、贸易量、运输量等较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第三条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第四条商务部委托有关组织(以下简称受委托组织)负责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第五条进口《目录》项下大宗农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受委托组织办理本企业基本情况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名称、企业海关代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统计负责人姓名与签字等。第六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
    2023-06-06
    335人看过
  • 农产品收购金额含税吗
    一、农产品收购金额含税吗(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二、农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吗(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2023-06-07
    232人看过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总站、办、局)、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为推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发展需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技术处联系。电话:010—62191436;传真:010—62131995。二○一○年一月二十日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以下简称“内检员”)管理,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单位内部质量管理能力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检员是指经培训合格取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颁发
    2023-06-07
    331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2022年农产品收购发票怎样开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2
      销售自产的农产品,给对方开票的程序有: 1、有收购企业出具证明收购到你的农产品证明。 2、根据收购证明,到你所在的村开具所销农产品的自产证明。 3、根据村证明,到所在镇(乡)政府再次证明所销产品为自产农产品。 4、根据以上各证明,到所在国税局开具免税发票。 5、将发票交收购企事业收款。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由付款方向
    • 农产品收购发票开票时税率怎么选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0
      农产品收购发票开票时税率选免税。r(一)收购发票填开r操作步骤:r【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收购发票填开”菜单项,在弹出“发票号码确认”提示框中点击“确认”按钮,r【第二步】填写发票票面信息。其中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销售方名称信息既可以从编码库中取数据,也可以在发票填开界面直接手工填写,其他信息需由手工进行填写,r【第三步】打印发票:当发票填写完毕且检查无误时,点击工具条上的“打印”
    • 农村收购土地的农产品开收购发票抵扣税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0
      不可以。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 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应怎样开具发票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4-11
      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应怎样开具发票 (一)农业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1、有固定经营地点、仓储设施或设备。 2、购进的货物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业产品。 3、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4、收购地生产拟收购的农业产品。 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2)关于农业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
    • 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作为收购入账报税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反了,纳税人开出普通发票是销售收入依据。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收购发票误开为普通发票,必须收回原联作废,重新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才能抵扣13%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