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员及其亲属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事故结论没有意见,仅要求医疗单位就医疗事故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民事诉讼)。
(3)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诉讼)。
(4)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民事诉讼)。
(5)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已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最终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拒绝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行政诉讼)。以上司法解释仍然没有明确未经医疗鉴定可否直接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医疗事故受理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通过对医疗事故鉴定流程的了解后,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对应的医疗事故,但是与医疗机构又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那么就可以通过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来确认对方的责任,通过责任的确定来承担对应的赔偿损失。
-
有哪几种情况医疗事故不予受理,法院认为
478人看过
-
何时向医院报告医疗事故情况
389人看过
-
法院受理医疗事故的证据是什么?
435人看过
-
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情况有哪些方法?
33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24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满的情况
125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有哪几种情况医疗事故不予受理,法院认为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6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医学会不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当事人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b、医疗事故纠纷与多个医疗机构有关,其中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受理的c、医疗事故纠纷已经由人民法院协商或判决的d、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构委托的除
-
哪些情况下医疗事故医学会不受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5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民事法院对交通事故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03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
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医院赔偿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30出现医疗事故的,有以下行为责任将由院方承担:(一)对急、危、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 (二)诊治工作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的;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
-
什么情况下法院是不予受理医疗纠纷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14种医疗纠纷法院不得受理: (一)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时效为一年。超过时效的,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三)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重要资料不全、情节不清,对患者死因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