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重新签署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0 08:30:12 350 人看过

当借款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双方、价款数额、借款时间利率等重新发生变更的而重新签订的合同,那么该合同属于重新签订的合同。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一、民法中规定不盖公章的合同有效吗?

一个合同是否生效不是看是不是盖了公司的公章而定的,合同生效可以是双方当事人签字。合同生效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只要是双方满足真实意思表示,其次是没有乘人之危,重大误解,遭受胁迫等情形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如下: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相关规定。

三、合同手写的附加条款可以生效吗

如果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必须打印的,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不生效,没有约定的,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上列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合同原件丢失,是否需要重新签署合同?
    合同原件丢失了,依据复印件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也就是说在对方不认可合同复印件真实性的情况下,必须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比如说发货的物流单、对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支付货款的银行转账记录、出具的收款收据、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以及相应的录音证据等。总之,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所有证据都可以用来与合同复印件相互佐证。如果合同双方将合同都丢失了合同还具有效力吗如果签订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且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丢失属于证明合同关系的证据消失,合同关系还是存在的。但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承认合同的存在,另一方也无法证明曾签订合同的,则无法认定该合同关系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
    2023-07-03
    55人看过
  •  签署借款合同时是否需要提供借条?
    借款合同和借条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表述方式略有不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和债权人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细节。而借条是借款人和债权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具体内容与借款合同相同,但通常包括借款人的姓名、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细节。若借款时没有签订书面借条,可能会面临诉讼风险。因此,不论借款人和债权人关系如何,签订借款合同都是必要的。不需要,借款合同和借条具有相同的性质,只是表述方式略有不同。只要借款合同中约定内容全面即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有借款合同。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借款时如何避免法律风险?在借款时,为了避免法律风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明确借款用途:在借款前要明确借款的用途,确保用于合法、合规的
    2023-10-25
    113人看过
  • 是否需要重新签署法人劳动合同?
    法人变更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公司变更名称后需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公司变更名字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2023-07-17
    259人看过
  • 签署商品砼供给技术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价格问题政府为规范混凝土市场,每月都要公布各种混凝土的政府基准价,一些公司图其简便,在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时,约定价格只写在政府基准价的基础上下浮百分之几,这样约定比较笼统,为了避免将来举证不足的风险,还是具体约定为好。另外还应就对此价格是否包含运费、泵送费等约定清楚。2、数量及计量问题在建筑市场比较完善的发达地区,一般混凝土数量约定按图纸设计数量计算,这无疑增加了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成本。在建筑市场欠发达地区,一般按卖方实际供应量计算,这相对是公平的。如约定按图纸设计量计算,则应注意供货方应向施工方索要施工图纸的原件,在合同中对图纸变更的部分作出明确约定,对浪费的混凝土如何处理也要作出明确约定。3、货款结算问题在审查一些企业的混凝土合同时,发现阶段货款结算时全部采用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方式,即根据工程进展付货款,有人认为这样作出约定欠妥,无疑增加了供货方的监督义务和成本。供货方知道
    2023-04-11
    287人看过
  • 合同签订三十年后是否需要重新签署?
    一般合同中,30年期限的确是比较长,我认为它的有效法力,关键还是得看对合同双方的法律约束力是否还有效,这些约束力主要表现为:1、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2、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3、当事人应依法或依诚信实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究竟是否有效,还得看合同中有关合同期限的条款具体是如何规定的,30年期间的诸多变更等,对合同双方履行职责会有很多影响,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并无法全部预料到。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补签劳动合同有效。一般用人单位需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需在一个月之内补签。如果超过一个月还签订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后面补签的劳动合同也属于有效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2023-07-01
    394人看过
  • 签署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需要共有人一起签字吗
    签订租赁合同要注意检查《房屋租赁证》、出租人的房产证明以及身份证明、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房屋租赁费支付方式等。签订租赁合同需要共有人一起签字,可以避免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签订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签订租赁合同要注意事项如下:承租方: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5.付款方式。出租方: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二、签订租赁合同需要共有人一起签字吗签订租赁合同需要共有人一起签字依据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共有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应该由共有人共同签字,而租赁合同中房屋的所有权应该载明共有,合同中最好约定
    2023-06-04
    161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签署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需要注意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
      投保人在签署重大疾病保险保单以前,对5项重要的条款内容一定要尤其注意: 1、保险责任。通俗讲就是投保人买了这张保单后,保险公司承诺会为投保人做些什么,因此是最重要、最应理解清楚的条款。如身故、全残给付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的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金额理赔;重大疾病给付指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首次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种,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金额理赔;满期给付,通常会被人们理解成“保费
    •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日期需要重新签署合同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4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
    • 签署建设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1、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 1)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 2)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
    • 2019年劳动合同签署需要注意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2018年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第一点:劳动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第二点:劳动合同必须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员工)的相关信息。公司信息包括:公司全称、注册/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个人信息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第三点:劳动合同必须注明合同的起止日期。如果有试用期,试用期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有以下规定: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 新房签合同需要多久?签署合同的时候注意事项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0
      买房在缴纳首付之后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 买房基本流程如下: 1、交纳定金 2、一定时间内,付齐30%首付,签订购房合同 3、办理贷款合同 4、等待放款 5、等待交房,缴纳税费 6、办理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