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不完成,土地能不能转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41:47 280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如果要再次出让,如果属于住房建设项目,必须完成开发总投资的25%以上。属于开发用地的,必须具备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的条件。因此,在拆迁完成之前,土地不能转让。论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内涵: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重新流转,即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与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一并转让给他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2。转让方式:包括销售、交换、赠送。三。禁止性规定: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4使用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
    2023-04-03
    45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
    2023-02-26
    133人看过
  • 如果我不转让所有权,我能支付土地转让费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政府同意,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的,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得转让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或者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2023-05-08
    243人看过
  • 如果我不转让所有权,我能支付土地转让费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政府同意,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的,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得转让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或者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2023-05-08
    286人看过
  • 土地出让前要先完成拆迁吗
    出让的土地如果在土地使用期内的,提前回收时要完成补偿工作,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完成拆迁后再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1、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
    2023-02-17
    328人看过
  • 如果不交土地出让金,我们能转让所有权吗
    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证明。因此,缴纳土地出让金会导致产权变更登记不顺利,土地使用权无法实际取得。而且,根据上述规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得进行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原土地受让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拟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信息,以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已办理房地产登记并缴纳土地使用费转让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二)变更材料;(三)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房屋转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缴纳证明;(6)其他必要资料。土地出让金的本质是什么,顾名思义,是一个与土地和土地
    2023-05-08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划拨土地能不能转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4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有划拨土地是可以转让的,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
    • 承包土地能不能转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
      有关承包土地能不能转让提问,回答一下: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 划拨土地能不能转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3
      划拨土地可以转让,但只能在符合规定的条件时,才能转让。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
    • 拆迁土地补偿能买卖转让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3
      依据我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返还的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出让、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
    • 拆迁安置土地权利能否转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4
      拆迁安置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但是使用权可以转让。因为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不过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