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判决首宗涉外行政诉讼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51:39
241 人看过
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市历年来首宗珠海,将两船各14812多吨和4600多吨的燃料油、重柴油没收,变卖得款2426多万元。OCEANOPAL船长李增泉及船主———新加坡两公司不服处罚决定。1999年12月14日拱北海关作出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新加坡两公司今年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拱北海关。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取证后认为,两原告认为OCEANOPAL船误入中国水域理由不能成立,拱北海关将两船长行为按走私行为论处,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珠海:首例涉外仲裁案件仅用半个月审结
367人看过
-
珠海国际仲裁院审结首例涉外仲裁案件
349人看过
-
江岳、陈诗绫诉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上诉案
483人看过
-
涉外商标行政诉讼立案实务
215人看过
-
东莞首宗涉外特大贩毒案宣判外籍主犯获死刑
154人看过
-
第三人涉外算涉外行政诉讼吗?
36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行政诉讼
词条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诉讼,在我国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认为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更多>
#涉外行政诉讼
最新文章
#涉外行政诉讼
相关咨询
-
珠海市首例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者被拘留的,应当如何确定行政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珠海市首例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者被拘留 2003-4-3 20:59:46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报道(驻珠海记者张丹丽):日前,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首位因擅自变卖法院查封财产,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去年11月29日,被告张某因房屋侵占纠纷被法院判决退出并赔偿租金,但张某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原告因此于去年12月26日向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
-
什么是涉外行政诉讼,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在我国进行的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它要求在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方面给予本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或组织不低于本国公民或组织享有的待遇。即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享有和承担与我国公民、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同样内容、范围与性质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能因其外国人身份而增设权利或减少义务,也不能因此而限制权利或增加义务
-
珠海涉外债务诉讼律师费用是多少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5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
-
涉外行政诉讼的意义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31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原告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领域内进行的行政诉讼。特点: (1)原吿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外国人指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人包括没有国籍的人和国籍不明的人,外国组织指外国的企业和团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属外国组织。 (2)被告必须为中国的行政机关。以外国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不属
-
名词解释涉外行政诉讼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7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原告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领域内进行的行政诉讼。特点: (1)原吿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外国人指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人包括没有国籍的人和国籍不明的人,外国组织指外国的企业和团体。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属外国组织。 (2)被告必须为中国的行政机关。以外国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