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如何对证据质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8:40:45 388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应对证据质疑:

1、看定案依据的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2、看与案件有因果联系和条件联系;

3、看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

一、我国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如下: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民事诉讼证据指依照民事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哪些部门作出

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三、追债录音作为法律证据吗

追债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只要符合证据三性就可以:

1、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

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

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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