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21:02:27 317 人看过

仲裁财产保全按以下顺序办理:

1、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

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4、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采取何种措施。

5、仲裁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可以同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一、有产权和财产可以保全吗

符合条件可以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办理合同保全手续需要些什么手续?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手续包括写申请书,提交财产保全的材料及原被告的信息、被保全的财产线索,交纳担保,提供有关证据(比如合同,转账记录等等)。而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几诉讼过程中的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有关诉前保全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房产财产保全申请注意的问题,房产财产保全申请程序
    一、房产财产保全申请注意的问题房产的财产保全申请需要主要的问题包括以下: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在有必要进行财产保全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在法院认为需要进行保全时,也会进行财产保全措施。二、房产财产保全申请程序房产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包括了以下的内容:1.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
    2023-03-24
    398人看过
  • 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仲裁时效?是指达成仲裁协议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以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不行使权利的,即丧失通过仲裁程序保护其财产权益的权利。《仲裁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地说,一般仲裁时效为二年,特殊仲裁时效,如技术合同申请仲裁期限为一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二、仲裁财产保全的条件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决定的前提条件是:1、保全的原因是一方当事人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2、作出保全决定的前提是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仲裁委员会对财产保全的申请不加审查而将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3、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包括银行担保、保证人保证、现金实物的担保,申请人
    2023-06-06
    414人看过
  • 谁有权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撤销
    申请人和被保全人,都是可以申请的1、原申请人申请撤销。2、裁决作出后,保全申请人败诉,法院撤销财产保全裁定,或申请人胜诉,裁决执行完毕的,财产保全被解除。3、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的条件1、申请财产保全的争议案件应当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2、申请财产保全须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只有出现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如当事人隐匿、转移、毁损、变卖财物,以逃避所应承担的实体义务以及争议的标的物系鲜活物品或者季节性很强的物品等,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3、财产保全申请须在一定期间内提出。一般应当在争议案件受理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
    2023-06-14
    433人看过
  • 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责任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财产保全错误也同样作了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因此一旦发现保全申请错误,法院可以裁定以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对被申请人的损失予以补偿,也可以裁定申请人以其他财产权益作出补偿。应指出的是,仲裁委员会既不是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也无权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因此如果财产保全错误,仲裁委员会既不是错误的承担者,也不是判断是否有误及错误程度的执法者。
    2023-05-01
    431人看过
  • 劳动仲裁怎么申请保全对方财产
    一、劳动仲裁怎么申请保全对方财产劳动仲裁申请保全对方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隐匿或利用财产逃避裁决的执行,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2.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出具相应的保全裁定,并将保全申请和相关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3.人民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并在认为必要时采取保全措施。这可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以确保其在仲裁裁决生效后能够得到执行。二、劳动仲裁申请保全对方财产材料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要申请保全对方财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财产保全申请书:这是一份书面申请,详细阐述你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目的和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申请书应明确说明要求保全的财产种类、数量、所在地以及保全的具体措施等。2.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如果已经取得了仲裁裁
    2024-01-28
    409人看过
  •  财产保全能否在劳动仲裁中申请?
    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问题。只有在任一方当事人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下,才会发生裁决书的生效问题。因此,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鉴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在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不会产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件后,会重新审视并作出新的裁决,从而解决纷争。因此,人民法院不会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进行确认或撤销。因此,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既然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只有在任一方当事人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下,才会发生裁决书的生效问题,故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问题。否则,在一方起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只需要告知当事人在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就可以了。【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11-06
    400人看过
  • 劳动仲裁财产保全申请如何处理
    申请仲裁前就要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是仲裁过程中,可以向仲裁委递交申请,仲裁委员会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给人民法院。一、不起诉可以财产保全吗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先不起诉。在保全后30日内必须起诉,否则的话,法院会解除保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023-03-15
    465人看过
  • 仲裁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由哪个法院受理
    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一、离婚时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离婚诉讼前申请了财产保全的有效期是三十天;如果是在诉讼的过程中申请了财产保全也是会根据财产的不同类型确定保全日期的,一般情况下会在六个月至两年不等,那么在申请了财产保全后超过了保全的日期后,当事人也是可以在到期前采取继续保全或者解除保全等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
    2023-02-12
    92人看过
  • 申请财产保全仲裁裁决的保全费缴纳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保全、仲裁裁决的执行有什么新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的规定》于1998年7月1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的规定》不仅明确了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和人民法院判决一样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而且对仲裁过程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均作了详细规定。(1)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2023-02-15
    216人看过
  • 破产程序是否要申请财产保全
    一、破产程序是否要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破产程序启动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所以不能再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二、公司破产的条件我国法律对公司破产的条件,是有明文规定的,《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由此可以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企业必须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所谓严重亏损,一般是指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二)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认定公
    2023-06-06
    247人看过
  • 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哪个法院管辖权
    1、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2、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申请保全对方房产时间有期限吗申请财产保全有两个时间期限,一是提起诉讼之前申请保全,二是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
    2023-03-04
    309人看过
  • 涉外仲裁的财产保全
    涉外仲裁,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仲裁。所谓涉外因素,法律未作出明确表述,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的规定对此作了解释: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这一规定表明,涉外因素实际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争议的主体具有涉外性,即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法人的;二是争议具有其他涉外因素,即争议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或引起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我国涉外仲裁,最初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后改称为经济贸易仲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同世界各国及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的迅速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改为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这有利于促进我国涉外仲裁工作的全面国际化和现代化。从性
    2023-06-06
    304人看过
  • 房产保全到期可以卖吗,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房产保全到期可以卖吗房产保全到期,人民法院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可以进行买卖交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二、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
    2024-04-18
    418人看过
  •  仲裁程序的展开:了解申请仲裁的流程
    本文介绍了仲裁程序的相关规定,包括仲裁申请与受理、仲裁员选择、仲裁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和裁决等环节。当事人需前往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理立案手续,并提交五份文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或一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仲裁员,仲裁机构将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一、仲裁申请与受理:当事人需前往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理立案手续,并提交以下五份文件(若被申请人有两个以上,每个增加一份):1、仲裁申请书;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若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4、仲裁协议;5、其他证据材料。本会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则通知申请人预交仲裁费,如果不符合立案条
    2023-10-07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仲裁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在仲裁中一样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条件是:1、申请人、被申请人系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2、存在因被申请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3、请求保全财产应为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财产;4、有明确的财产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5、属于受案法院管辖;6、按时交纳申请费并提供可靠担保。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如下: 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写明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
    • 财产保全怎么申请仲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财产保全申请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的函; 2、财产保全申请书; 3、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复印件、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保全财产的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1)财产为机动车的,应提供机动车牌号、车辆管理机关; (2)财产为房地产的,应提供房地产处所及权利人姓名(名称),并提供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 (3)财产为个人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
    • 申请了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民事裁定的程序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9
      要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保全的数额,这个数额一般是诉讼请求的数额加上诉讼费,不能超额保全。然后就是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来担保,比方说原告要申请保全被告20万的财产,那么在申请时就要提供价值20万的财产来担保,房产、车辆或存款都可以,没有担保的,法院将驳回保全申请。担保一般需要担保人提供财产权属证明和担保书,一起交给承办法官,再有承办法官交由执行局负责实施保全。
    • 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时有哪些流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仲裁的财产保全,是指经济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申请仲裁后,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因某种原因,可能发生财产的转移、消耗、毁损、灭失或者标的物为容易腐烂和容易变质的情况,经当事人一方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转交给有关的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某种强制措施。经济纠纷的最后解决大都会涉及到财产的给付。如果有关的财产发生转移、消耗、毁损、灭失等情况,财产的给付就不能实
    • 怎么申请仲裁做财产保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1.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必须由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而且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后,对仲裁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仲裁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按照仲裁程序,仲裁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3.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