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失业保险转移如何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7:23:12 178 人看过

一、吉林市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到社保部门申请;

材料审核;

通过办理手续。

二、吉林市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4.《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吉林市失业保险转移办理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温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如何申请
    一、温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如何申请申请人向设区市部门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后即办。二、温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国家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二)《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三)《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省级法律依据(一)《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2023-05-12
    420人看过
  • 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如何申请
    一、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如何申请1、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5、办结。二、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23-05-12
    123人看过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受理当日内办结。1.申请范围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2.携带资料(1)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
    2023-05-05
    309人看过
  • 长沙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如何办理
    长沙失业保险待遇转移长沙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金、医疗补助、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死亡待遇等。根据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那么失业保险待遇可以转移吗?如何转移?需满足哪些条件?长沙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受理机构】:长沙社保局【办理地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政务公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工作时间】: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咨询投诉电话】:0731-84907659失业保险待遇转入转入对象:在外省市已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且户口在本市的失业人员。转入条件:1、在外省办理了失业登记;2、户籍为本市,需转回长沙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时候需同时转移医保待遇(省内转移);4、失业金及其它待遇需一起转到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账户(外省转入)。转入资料:1、失业保险转出单;2、
    2023-05-05
    136人看过
  • 失业保险要如何转移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受理当日内办结。1.申请范围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2.携带资料(1)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
    2023-05-09
    461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如何转移
    失业保险金转移(一)失业保险转移的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二)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程序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三)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时限受理当日内办结。
    2023-05-05
    27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转移如何办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5
      失业保险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转移地失业保险经营机构应当向转移地或员工发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书。转出公司和员工在发行证明书后60天内向转移地经营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手续,自转移地停止支付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移地经营机构认定的支付基数支付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收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者关系转移,在市行政区域内跨越统一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
    • 失业保险如何转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
      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失业保险该如何转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5
      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人员关系转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
    • 如何处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其实对于失业保险而言,它是五险的中的一险。但大家或许对此都不是很熟悉,失业保险关系发生转迁,将如何处理呢按照现行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
    • 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4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