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案件工程款滞纳金一般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8:20:15 211 人看过

工程滞留金也叫工程预留金、质保金,是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的一项措施。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办理结算后,建设单位支付全部工程款时适当预留部分质量保证金,以保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维修,一般预留工程总价的5-10%左右。

如果施工单位不及时维修,建设单位可以另请施工队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一、建设工程司法审价的操作程序

(一)审价鉴定的申请

1、申请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

2、申请时间: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应对主张的工程造价提出审价鉴定申请。

3、不必申请鉴定的三种情形:

A、主张工程价款一方有证据证明工程价款已被对方确认或合同约定的确定工程价款条件已成就的不必申请鉴定。但对该价款有异议方可提出鉴定申请。

B、双方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造价不必委托鉴定。

4、经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审定并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造价,另一方不得以财政审计为由重新申请鉴定。

(二)审价费用的预付

司法鉴定费,一般由申请鉴定方预付。双方均要求鉴定的,双方各预付一半。

(三)审价单位的选定

双方协商选定鉴定单位,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委托。但委托的鉴定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工程价款鉴定,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只能从事送审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价款鉴定。

(四)对审价鉴定初稿的异议

按审价鉴定程序,鉴定单位与双方核对工程量,或自行计算工程量后,向委托人出具鉴定初稿。

对鉴定初稿从以下几方面审查:

1、审价鉴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和资格;

2、工程量计算的方法,费用、费率适用的依据;

3、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差价调整方法及依据;

4、审定造价组成的依据。

(五)对审价鉴定报告的质证

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司法鉴定报告提出质证意见和异议:

1、审价鉴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2、审价鉴定的范围;

3、审价鉴定的方法、程序及其依据;

4、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与竣工图工程量的差异及调整依据。

必要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61条的规定,聘请具有造价咨询专业资格的人员出庭协助质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六)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28条的规定,对鉴定报告可申请重新鉴定的有以下情况: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推翻的。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是否缴税

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需要缴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但如果违约方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一方,由受让方收取其违约金,对于受让方来说应不涉及营业税的缴纳。企业收取的违约金属于营业外收入,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支付违约金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因此,企业支付违约金取得对方开具的适当凭据可在税前扣除。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作这样的界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这说明,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1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应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获胜
    案情简介原告四川某建筑劳务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签订了《建筑劳务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承包的某工程项目分包给原告,由原告承揽除了单项工程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约定原告须在签订该合同后3日那日交付300万保证金;2013年1月10日,双方又签订了《建筑劳务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必须保证原告承包的工程在2013年5月底前开工,如果不能保证的,被告承诺对原告所交付的保证金按年息20%支付利息。原告于2013年1月23日前累计向被告支付了工程保证金290万元;自《建筑劳务合同签订》后,原告着手实施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修建临设、平整土地、打桩放线等,诉争工程至本案二审判决时,主体工程并未实际开工。原告因承包的工程无法开工,遂依据《建筑劳务补充协议》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保证金利息61万元、支付工程款6.6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办案思路及心得该案一、二审均由本律师代理
    2024-01-16
    494人看过
  • 施工方起诉建设方拖欠建筑施工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本文介绍了一起非常典型的施工方起诉建设方拖欠建筑施工工程款的案件,很有现实意义,希望对建筑企业加强施工管理能有所参考。【案情介绍】业主A公司作为建设工程发包方,与施工承包方B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B承建A公司燃机电厂的土建工程,合同总工程价款为6336万元。后,A和B再分别签订两份《补充合同》,追加原合同外的污水池及污油池、厂区内临时道路等工程项目,合同价款分别为40.85元、500万元。即总合同价款是6876.85万元。合同签订后,B如期施工,完成了原合同及补充合同约定的施工义务。除此以外,还根据厂房建设实际需要,增加了其他的工程量,现场签证为20张《工程施工联系单》或《增加工程量联系单》。就20张签证单据,仅有1张是经A公司盖章及其工作人员C签字共同确认,
    2024-01-17
    155人看过
  • 建设合同工程施工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一、建设合同工程施工纠纷一般怎么处理?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原因有哪些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
    2023-06-15
    33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允许交纳工程保证金吗
    在建设工程中一般是需要缴纳工程保证金的。一、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承诺(一)自质量保修期起计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该项目的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履行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违约责任向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提出扣除(或部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书交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通知合同乙方,并于公司财务部在质量保证金返还时一并报送扣款通知扣除上述金额。(二)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三)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四)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
    2023-02-14
    236人看过
  • 工程建设违约金合同的数额一般是多少?
    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2023-06-17
    42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员违法,如何追讨工程款
    很多实际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质,而挂靠施工公司正好给了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理由。但只要实际施工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实际施工人员就有权追回工程款。那么实际施工人员如何追究工程款呢??首先,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即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起诉要求工程款的,应当首先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要渠道和方向。其次,实际施工人员可以直接向被告起诉。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当事人可以增加转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发包人只对欠付工程价款的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此外,为了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以增加分包商或非法分包商作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
    2023-08-08
    64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一般施工规定是什么
    1、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3、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4、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一、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施工单位应
    2023-02-24
    190人看过
  • 建设工程投标的一般程序
    建设工程投标的一般程序如下:1、投标的前期工作,包括收集投标信息、建立投标工作机构进行工程投标;2、申请投标和递交资格预审书;3、接受投标邀请和购买招标文件;4、研究招标文件;5、调查投标环境;6、制定项目管理规划;7、确定投标报价;8、编制投标文件;9、报送标函与参加开标。投标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书的写作。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2、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3、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必须履行完备的签收、登记和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2023-08-09
    222人看过
  • 施工人员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主张工程款可以
    一、施工人员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主张工程款可以?1、实施施工人完成工程施工后,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实施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
    2024-01-12
    396人看过
  • 工程建设两金缴纳标准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税额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增值税是按开发票的金额缴纳税款吗增值税不是按开发票的金额缴纳税款。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征收时是按照实际收入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二、50万,交多少房租,和个人所得税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个人房产税税的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
    2023-06-28
    302人看过
  • 借款违约滞纳金一般多少
    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通常是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所以你当时在贷款时肯定签订有贷款合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下应当对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有约定,你根据当时的贷款合同约定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即可。一、如果和贷款公司终止了合同会着违约金吗如果和贷款公司终止了合同是在合同的存续期间内的是要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是可以以事先确定具体数额的形式约定,当然也可以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现,因为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以确定数额的方式支付违约金并无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该种方式法律上是不限制的。当然,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合理的限额内,不能显失公平。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违约金一般如何约定能得到法律支持根据
    2023-03-07
    404人看过
  • 20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保证金退还条件
    一、工程质保金退还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是当合同约定质保期限到后,无质量问题争议后,向建设方(收质保金单位)提交退还质保金的函就可以了。对了,同时还要附工程回访单,有物业或住户的签字才行。二、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具体流程如下:(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1、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2、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
    2024-04-16
    183人看过
  • 第一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1、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情况:施工管理是指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解决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的关系的一种管理。水利建设专业(二级);水利建设专业(一级)。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及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本办法规定,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报领取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得申领建筑许可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定额,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三条依照本办法应当申
    2023-05-07
    23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纠纷程序?
    律师解答:四个程序。建设工程合同施工纠纷起诉有以下四个程序: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024-05-09
    11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工程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怎么立案(建设工程工程款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发包人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主要需准备和运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在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该类型证据主要有以下证明作用: (1)、证明双方要约、承诺过程,可以上述文件认定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2)、该文件已经包含了双方的交易条件,上述文件亦可直接构
    • 建设工程案件管辖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5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
    • 工程建设两金缴纳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7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税额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 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为多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为多少,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属于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可予支持。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范围限于建设工程的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应当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