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十个城市建立国家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05:40 144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经研究,我部决定在北京、天津、鞍山、苏州、南昌、宜昌、青岛、长沙、成都、乌鲁木齐等十个城市建立一批国家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积极探索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有机结合,整体推动创业活动的工作机制,为全国的创业培训工作提供示范和样板。我部为基地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教材开发、研讨交流等服务,并依托创业培训上海师资进修中心,为基地和全国培养一批专业化师资。同时,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网(www.lm.gov.cn)建立专栏,即时发布各基地工作进展情况。

各基地所在市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基地工作方案,加强对基地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并充分发挥基地在创业促进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省的创业促进工作。

二○○三年三月七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各建筑集团(公司)、各省驻津建管处、各有关单位: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有效遏制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贯彻意见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建筑业企业的用工行为本市建筑业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津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招用的非本县籍贯的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报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签证。劳动合同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当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企业符合法定条件与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农民工经济补偿金。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抵押金、风险金。严格禁止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和“包工头”雇佣农民工。否则,发包单
    2023-06-10
    301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社保所建立定点联系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加强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便捷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掌握就业服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地研究解决问题的应对方案。经研究,决定在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街(乡镇)、社区居委会四级就业服务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在部分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加强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便捷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掌握就业服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准确地研究解决问题的应对方案。经研究,决定在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街(乡镇)、社区居委会四级就业服务工作体系的基础上,在部分街道(乡、镇)社保所建立定点联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社保所定点联系制度的目的今年以来,为推进再就业工作,市、区(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政策,各街道(乡镇)社保所在沟通市、区(县)与社区,开展宣传、落实政策,加强就业服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非典”疫情爆发时期,各社保所一手
    2023-06-09
    82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暂行)》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创业扶持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暂行)》印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标准,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抓好创业园建设管理,并按照有关程序组织申报。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六年六月廿八日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暂行)一、申报范围1、各级政府投资建设,委托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主要为有创业项目和创业能力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创办、领办小企业或经济实体提供的试验性就业创业基地。二、基础设施(一)面积2、市级创业园建成后的使用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3、县(区、市)级创业园建成后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二)设施4、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到位。5、创业园布局合理,经济实用。(三)标识6、创业园入口处设立“某某创业园”标识牌,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牌标明建园单位、创建时间及园内有关基本情况等。7、各类经济实体的厂房(车间)入口处醒目位置悬挂标
    2023-06-09
    226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分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职业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劳动、教育部门: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通知》等5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关于印发《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通知(1999年6月14日劳社培就司发〔1999〕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部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新模式,组织制定了《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业经审定,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附件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关于印发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1999年6月24日劳社培就司发〔1999〕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制定〈国家职
    2023-06-10
    419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和安全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规划》(劳社部函〔1999〕213号)精神,我部制定了《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社会保障(个人)卡安全要求》(以下简称《安全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在发行社会保障(个人)卡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所制定的技术指标进行设计、开发和应用,并根据《安全要求》结合本地的应用环境,制定具体实施的安全方案,确保社会保障卡系统的规范、统一和安全。二、我部将于近期制定下发社会保障(个人)卡注册管理、初始化管理、厂商选择和密钥管理等有关规定,此后将正式受理各地的发卡申请。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不得在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和充分准备的情况下盲目发卡。确实具备发卡条件的地区应按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申请注册后再行发卡。三、全
    2023-06-09
    402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金保工程建设调度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22号),及时掌握各地金保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更好地指导金保工程建设,经研究,从2003年4月起,建立全国金保工程建设情况月度调度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省级数据中心的建设任务,加强对地市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要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工作,做好本地区金保工程实施进展的跟踪督促工作。二、当前金保工程建设调度的主要内容包括金保工程在当地政府立项情况,省、市两级社会保险数据中心筹建情况和联网情况,养老保险全国联网数据准备情况,以及总体工作部署情况,重点是根据《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实施意见》(劳社厅函〔2003〕73号)要求所开展的养老保险全国联网工作情况。我部将根据工作要求适时调整调度内容,并公布各地金保工程建设进展情
    2023-06-09
    185人看过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
    2023-08-17
    211人看过
  •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
    1.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卫法监发[2002]10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职业病目录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
    2023-04-22
    406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中国
    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市分行:根据四川劳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建设银行自贡市分行1998年度工资内外收入的审计报告》(川劳会所审〔1999〕077号),经核实,你行的主要违纪问题是:未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制度。1998年发放的5.78万元工资性支出未按规定在工资科目中列支核算。现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你行未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劳动工资政策,现提出批评,请予纠正。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税收规定,对上述未按规定在工资科目中列支核算的工资性支出,按计税工资的有关规定作纳税调整,并就地补缴所得税入中央金库。你行应于接到本件后15日内就地补缴所得税,并将国税局开具的收款凭证影印件汇至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邮政编码:100716,联系电话:01
    2023-06-10
    82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调整和增补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农委,计划单列市建委:为促进和带动小城镇的健康发展,我部先后以建村[1997]201号、建村[1999]289号文件公布命名了75个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见附件一),作为各地学习和借鉴的典型样板。近年来,这些示范镇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带动了当地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为进一步提升示范镇的带动力,增强对全国重点镇发展的引导,按照我部200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现决定对已公布的75个示范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做好拟增补示范镇的评估和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全面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区所有示范镇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与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与差距。在检查中,要着重考察以下三种情况:一是镇行政建制已经或即将撤消,如改街道办事处、并入其它行政区等;二是未能列入全国重点镇名单(参见建村[2004]23号文件);三
    2023-06-10
    436人看过
  •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职工于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当时已经有关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为工伤,但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不再补办工伤认定手续,《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应继续按原规定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委托鉴定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现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注明,“受×××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级、生活自理障碍为××”字样。职工与用人单位因享受或比照因工待遇发生争议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二、1996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工伤,于2004年1月1日后终止、解除
    2023-05-05
    169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抓紧回收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1998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回收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上海市已经完成回收任务,还有一些省市的工作已接近完成。但从全国情况看,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清理回收任务仍十分艰巨。据初步统计,全国尚未回收的挤占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近5亿元。根据国务院关于1999年底之前全部收回被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的要求,我们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回收计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部回收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事关保发放、保稳定的大局。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及时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要按照财政、劳动保障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
    2023-06-09
    339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2007年11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工作安排,我部对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附件: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序号│发布机关│规章名称│文号│发布日期│废止理由│├──┼──────┼───────────────┼──────┼─────┼──────────────┤│1│劳动部│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劳力字│1992.10.22│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1992]54号│││├──┼──────┼───────────────┼──────┼─────┼────────────
    2023-04-22
    282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批理财规划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十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在此批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理财规划师和秘书标准系新修订标准,原标准相应废止;芳香保健师标准系试行标准。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附件:第十四批理财规划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序号职业编码职业(工种)名称备注12-07-03-04理财规划师(2006年版)修订23-01-02-01秘书(2006年版)修订34-04-03-06芳香保健师(☆)修订注:☆号表示新职业
    2023-06-07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参保地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4
      由于该办法出台日期为1994年,由原劳动部颁发,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原劳动部职能范围是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由人事部负责。因此,该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之后,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社会保险职能划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年来,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有扩大的趋势。目前,多数地区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是
    • 修正案十一条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第586号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
    • 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4
      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为了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提高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制度.分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主体是国家和社会,对象原理上是全体国民,但基于国力的限制,目前只实施了一部分.占绝大部分人口的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于完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学科是培养社会保障及相关领域高级专业人才的新兴学科,也是日益重要的新兴学术领域。
    • 中关于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做出了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28
      (1996年1月22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文件劳部发[1996]29号发布根据2010年11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