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车辆发生事故怎么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5:22:35 494 人看过

1、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应视作因合同事务产生的法律关系。实践中基于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的情况比较复杂,考察赔偿责任主体是否担责的条件和因素应当从是否系有偿使用、是否长期使用、连续使用及对车辆管理支配权和运行受益权等方面综合判断。

2、第一,将机动车辆无偿出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出借人此时并未丧失对出借机动车辆的支配管理权,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此时已实际丧失对出借车辆的支配管理权或者无法行使支配管理权的,出借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就是客观归责。

第二,如果出借人基于出借车辆而从借用人处受益的,按照运行利益分配基准,出借人一般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在附带驾驶员出租、出借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因在该情况下,驾驶员是车辆所有人支派出来的,车主完全可以通过驾驶员来执行车辆的支配、管理和收益,这种情况出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好意同乘发生事故怎么赔偿

好意同乘者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处理过失相抵的一个重要原则。同乘者,是指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一方机动车内的乘车人。有偿的同乘者,如买票搭乘客运汽车,依客运合同处理,不涉及同乘者的责任问题。所谓好意同乘,系指无偿的好意同乘者,即搭便车。专门迎送顾客或医生,虽为无偿,但不是搭便车,不属于好意同乘者。同乘者提供部分燃料或燃料费的,认识分歧,有的视为好意同乘者,有的不认为是好意同乘者。对于好意同乘者,各国立法多规定减免车辆保有人的赔偿责任,学说也多采肯定主张。目前我国立法对此没有相应的规定。好意同乘者的要旨,在于限制汽车保有人队同乘者的赔偿责任。我国学者主张:在我国,有偿的好意同乘,如支付部分汽车汽油费,其损害赔偿应与一般受害人同其原则;对于无偿的好意同乘人,应由法庭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这种主张具有可行性。

二、汽车租赁存在哪些风险

汽车租赁的主要风险有:车辆在租赁中失控、车辆被盗、租金拖欠。

(一)车辆在租赁中失控

车辆在租赁中失控是汽车租赁经营过程中给企业造成损失最大的风险,也是最难以防范的风险,主要有两种情况:

1、承租方使用真实身份租车,由于经营情况或个人经济情况恶化,将车辆抵押或转租给第三方。或者因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车辆被第三方扣留。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承租方拖欠租金,租赁企业未能及时收回车辆,终止合同,造成承租方应付租金数额巨大,导致承租方一躲了之,租赁车辆仍在承租方手中。

2、承租方恶意租车,其目的就是骗取租赁车辆后非法倒卖、抵押牟利。这些犯罪分子有时使用虚假、伪造的身份证明。随着红盾网等身份核实手段的完善和汽车租赁业务人员对证件识别能力的提高,犯罪分子开始真的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但该企业或法人单位实际已不存在。随着人户分离情况的增多,按户口本地址寻找承租人的困难越来越大,加上以真实身份租车给诈骗定罪增加相当大的难度,使用以个人真实身份租车进行诈骗的现象有上升的趋势。

(二)车辆被盗

租赁车辆在承租方租用期间,由于疏虞管理(多数情况下无法获得相关证据),车辆在使用或停放时丢失。有时也存在承租方监守自盗的情况,如某租赁公司对承租方交回的丢失车辆车钥匙进行痕迹鉴定,发现该车钥匙有痕迹证明曾被复制过,但这一证据无法给承租方定罪。虽然如此,对汽车租赁企业而言,这是可以规避的经营风险,方法就是投保车辆盗抢险或安装车辆防盗装置。目前租赁车辆盗抢险保险费率为车辆价值的1%,对于桑塔纳等易盗车型,保险公司可能会提高保费或拒绝承保。除机械式防盗锁外,GPS、GSM等电子防盗装置的防盗功能已很强大,其安装和使用费用与盗抢险费用相当。

(三)拖欠租金

拖欠租金属于汽车租赁企业可以控制的风险。处理这类风险并防止损失扩大的有效措施就是当承租方出现拖欠租金的频率越来越多,拖欠时间越来越长的趋势时,立即终止合同、收回车辆。一般而言,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2个月将十分危险,如不采取措施,可能会由拖欠租金转为车辆失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痕迹鉴定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索赔车辆发生事故后的索赔技巧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当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得按一定程序并向保险公司提供规定的凭据。一些车主或被保险人由于不知道索赔的程序,不知道该备齐哪些材料,常常往返保险公司多次,那么,如何才能尽快成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呢?您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赔的条件。事故车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3)不属于除外责任;(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除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外,还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派人报案,则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并提供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按要求填写出险通知书;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按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受损时,或致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坚持修复为主原则
    2023-06-08
    458人看过
  • 出借车辆发生事故,出借人是否需要担责
    出借车辆发生事故,出借人一般不需要担责。在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并且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但出借人存在过错的除外。一、借车给别人发生事故责任车主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但是车主在以下情形下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1)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仍然出借的;(2)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出借的;(3)知道驾驶人饮酒、吸毒,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出借的。二、借车出事故应注意的问题注意下列问题:1.如果出借人对事故有过错,如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或醉驾等情况的,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2.将机动车辆无偿出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出借人此时并未丧失对出借机动车辆的支配
    2023-03-26
    160人看过
  • 盗窃车辆后发生事故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盗窃车辆后发生事故谁来赔偿驾驶盗窃车辆的情形下,肇事人为民事赔偿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3号《关于被盗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管理有严重过失时,由于其没有履行好应尽的管理义务,具备了肇事车辆的供应者身份,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车辆所有人和驾驶盗窃车辆者都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二、好意搭乘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1、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车辆造成的,应当由对方车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对其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2、交通事故是由于机动
    2023-04-17
    321人看过
  • 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应该怎么赔
    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当事人责任承担。而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也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不足的部分,则依据机动车之间的过错来分担责任。这两条规定都彰显了一个主旨,即在交通事故中,作为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不以所承保车辆有过错或责任为前提。即使被保险人没有过错,被确定无责任,在没有法定免责事由时(如故意造成事故),仍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承担无责任赔付责任。这里的无责赔付是
    2023-08-04
    291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索赔程序怎么做?
    一、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索赔程序怎么做?(1)单方事故(单方事故:指不涉及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物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举例:碰撞外界物体,自身车辆损坏,但外界物体无损坏或者无需赔偿)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程序: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一)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二)现场处理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三)定损修理1、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2、修理厂修车3、车主提车(四)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五)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
    2023-05-06
    278人看过
  • 车辆外借,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责难逃
    在车辆外借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呢老李将自己的爱车借给朋友,却没想到发生了交通事故,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又遭到了拒绝。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去年10月18日,老李与某保险公司签定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为其所有的大众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司机座位险及前排乘客座位责任险,保险期间为1年。其中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25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260000元、司机座位责任险保险金额为60000元,前排乘客座位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座40000元;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均为不计免赔率,且均无绝对免赔额。合同签定后,老李交付了各项保险费共计5485.71元。2007年11月30日,老李的朋友小张向其借车外出旅游,途中与一农用车相撞,造成农用车司机受伤,老李的车辆受损。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张
    2023-06-05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痕迹鉴定是指鉴定机构对犯罪现场、物品、人身等上的痕迹进行检验和鉴定,确定其是否为特定客体所遗留,以及与案件事实的关系等。 痕迹通常包括手印、脚印、车辆痕迹、工具痕迹、纤维、体液等生物痕迹,以及爆炸残留物、泥土痕迹等。 在进行痕迹鉴定时,鉴定... 更多>

    #痕迹鉴定
    相关咨询
    • 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怎么处理车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一)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二)部分损失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
    • 车辆追尾怎么理赔, 车辆追尾怎么理赔, 车辆发生事故如何认定事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关于车辆追尾理赔的问题,例如: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
    • 车子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那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5
      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
    • 车被追尾怎么理赔,车辆发生事故怎么认定事故?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7
      关于车辆追尾理赔的问题,例如: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具体认定办法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
    • 车辆外借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怎么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5
      申明本身就是一个格式条款合同,重点在于外借期间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时,使用人与车辆所有人间的责任划分。该划分一部分是法律强制规定,一部分可以自由约定,一部分对双方有效力但对外效力会受限制,等等,内容较多,不能一一说明, 以便律师能针对你的个案作出切实有用、可实际操作的格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