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有什么用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4:01:26 399 人看过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以合同的成立除意思表示一致以外,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可以被划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两种类型。诺成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而实践合同,或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有哪些类型?

典型的实践合同:

(一)定金合同

(二)借用合同

(三)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四)民间借贷(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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