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条第一款是什么刑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7:41:31 459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应当认定为自首。

对于以自首论的情形,根据该解释第2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其中还要说明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的成立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关于自首犯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根据该解释第4条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二、自首的怎么判刑

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依据犯罪情节,酌情从轻、减轻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0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为: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什么是刑诉法辨认辨认是一种侦查行为。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检察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或场所进行辨认;也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或者让犯罪嫌疑人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
    2023-08-15
    439人看过
  • 刑诉法第67条的规定有哪些
    刑诉法67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
    2024-05-11
    422人看过
  •  第一款第第二款第第三项是什么意义
    这段内容介绍了法律条目排列的层次结构和组成部分。通常法律条目按照章、条、款等的层次进行排列,每个层次的条目可以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等部分。其中,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由若干法条组成,款是条的组成部分,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前均无数字。法律的条目排列顺序通常按照章、条、款等的层次进行,不同层次的条目可以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等部分。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款是条的组成部分,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条下设款,款下设项,项下再分为目。 法 律 条 目 的 层 次 结 构标题:法律条目的层次结构分析法律条目的层次结构是法律文本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良好的法律条目结构能够使法律文本更加清晰、易于理解,从而
    2023-09-02
    251人看过
  • 《刑法》第280条第一款的立法问题
    《刑法》第280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法条第一款规定的是选择罪名,分别规定了两个罪名。即:“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在适用本条第一款法律规定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了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证件”或“印章”行为,构成该款罪是毫无疑问的。假如行为人仅仅实施了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是否也构成该犯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如果我们深入分析“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行为,就会发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将很难构成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这里的国家“公文”指的是国家机关一般性的文件,而一般性的国家公文应
    2023-06-11
    317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67条规定是什么
    一、《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67条规定是什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七条【结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结案:(一)行政处罚决定由当事人履行完毕的;(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三)不予行政处罚等无须执行的;(四)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结案的其他情形。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其他规定内容是什么?《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章执行第六十条【处罚决定的履行】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第六十一条【强制执行的适用】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十二条【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并在下列期限内提起
    2023-02-28
    370人看过
  • 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是什么?
    条目排列的高低顺序,法律一般按章,条款的高低次序写作,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款是条的组成部分,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条下设款,款下设项,项下再分为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四条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2024-04-19
    320人看过
  •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判缓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是对自首情节的规定,是否能缓刑主要看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定。有自首情节,但犯罪情节较重的,也不能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累犯,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才可以缓刑。根据现行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国的自首在量刑中体现为几种不同的处罚幅度。1、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是现行刑法对自首的犯罪嫌疑人予以从宽处罚所作的原则性规定。但由于犯罪的性质、自首人的主观恶性、自首的早晚等情况不尽一致,因此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2、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现行刑法把立功与自首联系在一起,是在自首立功的范围内唯一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一个情节。对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在量刑时无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否严重,都必须考虑
    2023-07-21
    98人看过
  • 刑诉法九十一条第三款释放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
    2024-04-20
    431人看过
  • 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语法瑕疵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该条款是缓刑的撤销条款,虽在立法技法上是比较精炼的,但是从语法上看是否存在问题值得商榷。本款从语境上分析包括的两层含义应该是:第一、是关于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情形。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于此第一层是没有争议的,也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对其应该如何处理的具体做法,司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此理解是不会产生争议的。而对于第二层含义是:关于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形,即有关漏罪情形。但是从本款
    2023-06-11
    274人看过
  •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适用
    一、适用法律方面的分歧我国现行商标法关于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的要求,体现在第九条及第十一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十一条则从反面,即不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角度进一步对第九条的要求作了明确。在商标审查和复审实践中,有大量以缺乏显著特征为由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案例。但在适用法律方面,尤其是适用第十一条第一款一、二、三项的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和做法。这种分歧主要体现在,当申请商标属于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时,应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应仅仅适用第一项或第二项;第二种观点认为,应适用第三项;第三种观点认为,应在适用第一项或第二项的同时,适用第三项。第二种和第三种观点坚持将第三项作为法律依据,是因为属于第一、二项规定情形的商标,明显亦属于第三项"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这样适用法
    2023-05-01
    180人看过
  • 律师解读刑法第267条第一款抢夺罪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
    2023-05-05
    286人看过
  • 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故意涂改车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吗故意涂改车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不负责理赔。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警告或者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牌照应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无意遮挡和污损。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警告或者罚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故意涂改车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依照本法规定予以处罚。二、电动车
    2023-04-03
    422人看过
  •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从“忠实”的字面含义来讲,忠实义务理所当然地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利用其自身担任公司某特定职务、从而享有特定的职权的便利,以其自身的关联关系来为自己谋取利益。这里的“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定义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不应当将利用“关联关系”的行为一概地理解为违反忠实义务,现实中关联关系下的交易大量存在,许多还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而采取的做法,因此只有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这种关联关系达到“损害公司利益”这一标准时,才被认为是违反忠实义务的。一、公司法第一百十六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这条规定出现在公司法第四章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3-04-02
    400人看过
  • 公司法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是: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二款是: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资本多数决是指在股东大会上或者股东会上,股东按照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经代表多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形成决议。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的表决权的大小与其所持有的股份多少或者出资比例大小成正比,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多,出资比例越大,所享有的表决权就越大。1、须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现代民主表决机制的内在蕴涵之一是实行多数原则,具体到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由持有股份多数的股东代表全体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如果只有少数股东出席,或
    2023-08-09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刑法67条第三款是什么,怎么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4-10-04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其本人的,其他犯罪罪行的,以自首论处。 犯罪嫌疑人虽然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
    • 刑法第67条3款缓刑会适用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2-13
      刑法第67条第3款是对自首的规定,只要满足缓刑适用条件,即可适用缓刑。
    • 67号令第51条第一款罚款罚多少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200元以下罚款,各省规定不一,总之在200元以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7条第一款的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
    • 第刑法第67条有交通肇事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7
      第67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