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24:29 330 人看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号《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予公布,自七月一日起施行,2007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荣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事业单位、部门、事业单位,第三条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适用本办法,国有独资或者控股的证券公司、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股东应当明确。所有权关系不明确,有质押、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限制转让的,不得转让

第五条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或地区的产业政策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调整方向,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在证券市场的交易价格确定

第七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和中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审核,相关机构,对国民经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有重大影响的部门、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转让上市公司股权,不再对上市公司享有控制权的,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条件成熟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逐步报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有关事业单位、部门和事业单位到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中国证监会发布文号:中国证监会令第11号现发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主席周小川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为,监督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以下简称持股变动),是指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投资者持有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或者持股数量虽未发生变化,但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投资者控制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第三条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
    2023-04-27
    419人看过
  • 关于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有何规定
    国有股东拟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应书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依法披露,进行提示性公告。国有控股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应当一并通知上市公司申请停牌。上市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后,国有股东应及时将转让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拟发布的公开征集信息等内容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开征集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情况、数量,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受让方的选择规则,公开征集期限等。公开征集信息对受让方的资格条件不得设定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条款,公开征集期限不得少于10个交易日。律师补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出具意见。国有股东在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意见后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发布公开征集信息。国有股东收到拟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及受让方案后,应当成立由内部职能
    2023-05-06
    120人看过
  • 公司将所持有的某公司股份低价转让小股东如何维权
    一、公司将所持有的某公司股份低价转让小股东如何维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维权(一)依法行使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股东如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中小股东如果认为有此必要的话,可以根据《公司法》第33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后要求查阅
    2023-11-25
    424人看过
  • 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须审批应提交的材料
    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审批时应提交哪些材料?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需要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其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一)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请示;(二)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国有股东基本情况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四)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023-06-05
    357人看过
  • 股东代持股份如何转让
    法律综合知识
    一、股东代持股份如何转让1.股东代持股份的转让涉及两个主要步骤:(1)代持人需将代持的股份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确保实际出资人获得合法的股东身份;(2)实际出资人再根据自身的需求,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2.在此过程中,必须遵循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在代持股份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的过程中,双方应签订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股权转让的具体细节。4.代持人需确保在转让前已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以避免因违反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规定而引发纠纷。二、法律规定概述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2.对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情况,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遵循相应的通知和答复程序。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为股东代持股份的转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三、股权转让
    2024-07-15
    231人看过
  • 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该法条现已失效。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转发《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国资产权〔2007〕50号)各市管企业、各区(市)国资管理部门、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各有关单位: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7]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有关程序问题规定如下:一、各国有单位按照《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受让股份未达到规定限额的,由国有单位按照内部管理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31日前按权属关系通过市管企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国资管理部门报市国资委备案;达到或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市管企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国资管理部门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审核并出具备案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二、国有单位通过协议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后具有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在转让协议签订后由市管企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国资管理部门报
    2023-04-29
    58人看过
  •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是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是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1.
    2022-06-27
    77人看过
  • 公司能持国有股转让吗
    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可以持国有股权转让。上市公司也是独立法人,可以有自己的财产和股权。上市公司对于自己在其他公司的股权可以自由处分,如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一、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如果是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的,协议内容真实合法的,是有效的;如果是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则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呀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非上市
    2023-04-02
    328人看过
  • 上市公司不能转让股份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法》对股份转让也作了下列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国有股的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公司不得作为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受让除法定条件外,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转让期”内不得转让其股份,前项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不得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公司决定派发股息基准日前五日内办理。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企业买卖上市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制的企业买卖上市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他们辞职之后。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
    2023-05-02
    111人看过
  •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都有哪些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加入、风险合理分散的原则。第四条员工持股计划应公平、公正,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兼顾股东、员工、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第五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2024-01-08
    74人看过
  • 股权转让规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人、设立人。仅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行为的实施者,这一称谓不会转移给任何其他人,发起人”无需变更登记。2、无需办理章程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初,其公司章程一般仅载明“发起人,即便发生股权转让,“发起人”并不发生变化,因此无需修改章程。3、发起人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大致流程是:股票背书,股东名册记载。因此,可以根据持有股票情况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来判断股东身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向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通过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起转让事项书当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如果其他的股东接到书面通知当日起满一个月未有答复的,则自动视为同意转让。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拒绝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则要购买该要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则可视为同意转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
    2023-07-10
    159人看过
  • 国有股东可以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国有股东可以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一)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并存在退市风险或严重财务危机,受让方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的;(二)企业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三)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潜在国有股东(经本次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后成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以下统称国有股东)之间转让的;(四)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五)国有股东因接受要约收购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六)国有股东因解散、破产、减资、被依法责令关闭等原因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七)国有股东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出资的。律师补充: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一)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最近一个会计
    2023-05-06
    223人看过
  • 股东持有的股份是不是能转让
    一、股东持有的股份是不是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是是不是能依法进行转让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不是能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股份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而实现的。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让与他人,从而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不是能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
    2024-01-20
    137人看过
  • 上市公司如何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
    购买其他股东股份,若是有限公司的股份,应当签订合同,不需要经过其余股东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变更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为了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一、股权转让合同中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约定是否有效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如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即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严格履行。未进行工商变更手续,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股东变更登记其实只是工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它本身只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决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工商登记只是种对外公示的行为,起到对抗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综上所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二、转让股权签字可以直接生效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股权转让协议除合同中另行约定了生效条件,则自协议签署时成立生效;2、股权转让应到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有限责
    2023-02-09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股东可以自行转让所持股份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30
      视情况而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
    •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30%怎样进行转让股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8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出让的股权
    • 国有小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股权分置改革后,国有单位可以依据相关规则,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由于原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规定都是建立在国有股暂不流通的基础上的,国有股获得流通权后,与股权分置改革前相比,国有单位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定价依据、市场环境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必须及时研究制定新的、符合市场化原则的相关监管制度,以规范国有单位转让或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 决定或批准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9
      决定或批准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材料: (一)国有股东间接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请示; (二)国有股东的产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批准文件、资产评估结果核准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经批准的国有股东产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方案; (四)国有股东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有关文件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公开国有股东增资扩股的信息情况及战略投资者的选择依据; (五)国有股东的国有产权转
    • 上市公司能否持国有股权转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1、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