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重组中存在哪些问题。但对于公交运营商来说,必须完成并超过经济指标,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没有社会效益,公共交通将失去其价值基础。没有企业效益,公共交通就无法运营,社会效益就无法实现。显然,这两个利益是不可或缺的,必须高度统一
因为过去单纯依靠政府投资,地方**企业历史欠账多,负担重。企业要想维持运营非常困难,更别说开通线路、更新车辆了。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差,社会经济效益无法实现
第二,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1,企业改制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人力资本兼备的公司,具有股权多元化的特点,规模可以大也可以小,不需要向社会披露财务状况,因为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所以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劳资合作与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国有小企业和城市集体企业适合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吸收企业外部股份。员工离开企业时,不能带走自己的股份,只能在企业内部转让,其他员工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大会和其他企业决策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分立,应当办理批准手续,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债转股的目的和原则是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增加资产的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企业要减轻债务负担,加快债权转股权;推进管理机制转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协议不能约定固定收益、设立监管账户、原企业回购或担保回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等原则上,转让价款应当一次性支付;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暂停交易,经有关产权过户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企业法律顾问在产权转让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公开经政府或授权部门批准的;转让企业的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明确。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发生权属纠纷的,不得转让企业国有产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协议转让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由董事会审议;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目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批准职工安置等事项,为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企业合并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即依照《公司法》吸收合并;二是收购其他企业后,两家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成立新企业,即进行新的合并;三是承担被合并企业的债务,两个企业分别存在,即:,举债合并
国有外资企业重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重组后企业控制权转让或者企业全部或者主要经营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党和改组企业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计划,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以变卖资产方式进行重组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原企业继承;如果是以其他方式重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重组后的企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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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在我国,有法人组织内部设立的法律机构工作人员和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之分。狭义的法律顾问,即是指后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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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9以往的中共四中全会多聚焦于党风建设,分析认为这一届选择依法治国为主题,反映出执政党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的重大政策考量,依法治国是保证改革能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中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通过完善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来更好深化改革,实现改革目标。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任后高压反腐,大力简政放权,并通过惩治和改革,解决日益突出的司法不公问题。相信在此次全会上,中央将提出更为具体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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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革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0一、解除合同应提前告知的情况 根据《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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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存在什么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3我国现行公司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公司法和相关的法律是不协调的,比如说我国的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以及证券法,在相同问题上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法律规定等等。 除此之外,就是公司法自身也存在着某些错误性的规定,关于股东权利的保护,债权人的适度保护等这些问题也都并不够完善。 有些规定存在错误。如公司法第4条第3款规定,"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违反公司法理。 有些规定不易操作。如公司法第184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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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9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