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择优条件的通知来源:未知作者:
发布部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市场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鼓励建筑企业不断提高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市建委《关于确定正式投标人有关规定的通知》(穗建筑[2003]222号)要求,现将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择优条件通知如下:
一、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的项目,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7名时,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适用本通知规定。
二、择优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招标择优活动由招标人负责。
三、择优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标准以及正式投标人的数量等内容,必须在招标公告中予以公布。企业资质等级和项目经理等级不作为择优加分的内容。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改变资格审查条件、择优方法和标准,但被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的除外。
四、我委建立建筑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信息化档案库,通过信息网络收集和发布建筑业企业和人员的业绩资信和市场行为信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及时反馈建设工程主体各方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不良行为信息。交易中心应当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档案库,负责建立健全计算机择优系统,协助招标人使用信息化档案库进行计算机择优活动。
交易中心应对企业信息档案库相关资料的输入、更新和维护负责。
五、择优内容划分为业主综合评价、业绩资信综合评价和不良行为评价三个方面,其中,业绩资信评价和不良行为评价是择优必须具备的内容,业主综合评价则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设置。
凡设置业主综合评价的,招标人应自行组建专业评委负责评价工作。业主综合评价工作,应在进行业绩资信评价和不良行为评价之前完成。
六、择优活动原则上应在交易中心内进行,并由交易中心人员在场全过程见证。业绩资信评价和不良行为评价必须使用交易中心计算机系统来完成。当业绩资信评价和不良行为评价工作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即时提交已完成的业主综合评价结果,与业绩资信评价和不良行为评价的结果进行汇总、排序。完成汇总工作后,招标人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与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应在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七、择优前24小时至择优结束期间,暂停输入参与择优投标人的新信息和资料。
八、择优活动必须按预定程序进行,在招标人与交易中心有关人员对择优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择优结果。
九、择优内容由招标人根据择优项目表(见附件)和具体招标项目情况来确定。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以及邀请招标这两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更多>
-
-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225、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6、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
广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如何解决的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31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
-
广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0广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如下: 2014年2月1日起,已办理竣工结算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监理和劳务分包工程,应办理合同结算备案。以上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合同结算自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须备案。
-
广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7一、申请人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符合本市、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在选址2-3公里范围内,无重复的医疗机构 2、设置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