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遗弃罪的认定标准应是:
1、主体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遗弃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内容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受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犯罪对象仅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怎样才算是遗弃罪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遗弃罪:
1、主体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
2021年生活中的遗弃罪认定标准有哪些变化?
68人看过
-
生活中出现的遗弃罪的标准有哪些
261人看过
-
分析婚姻中遗弃罪的认定标准
365人看过
-
婚后遗弃罪的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98人看过
-
遗弃罪定性应当依据哪些指标
301人看过
-
承担遗弃罪的各国都有哪些
376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对待生活中的遗弃罪是如何认定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3一、遗弃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
-
承担遗弃罪的条件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61、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客观上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哪些属于遗弃罪?遗弃罪的量刑标准是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6遗弃罪,是指对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不愿意扶养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
监理投标活动中产生遗弃投标行为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9根据《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
-
被扶养人应承担哪些生活费?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