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22:10:29 411 人看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委教育工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意见》精神、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为依据,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处理协调好劳动关系,化解矛盾,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学校教职工队伍的稳定,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调解委员会的设置

1、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参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北京市人事仲裁办法》制定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规则;调解本学校教职工与学校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依照调解委员会工作程序依法进行调解。

调解委员会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市教育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和市人事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2、学校调解委员会由学校代表、工会代表、教工代表9人组成。学校代表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指定;工会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指定;教职工代表由教代会执委会推举产生。调解委员会的主任由院工会主席担任,办公室设在院工会办公室(名单附后)。调解委员会成员应由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的人员承担。

三、调解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1、建立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报告制。调解委员会每年3月底前要定期向市教育系统劳动、人事调解指导委员会上报学校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单位开展调解工作情况。

2、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为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规范工作程序提供制度保证。

3、建立调解员和调解工作档案,调解委员会成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履行调解员职责时应出具调解员证书,劳动、人事争议发生的单位应当给以支持,调解员进行工作的时间一律按上班时间计算,调解员应当主动向本单位领导说明调解工作所需占用的时间,教职工代表承担调解员职责时,调解委员会应当向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争议相关文章
  • 北京某大学与王的劳动争议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王是北京一所大学的基础设施部门的雇员。1992年11月3日,王与北京一所大学基础设施部主任江签署协议,同意王提交的辞职报告得到了部门领导的批准,等待高校人事部门的最终批准,并以此作为最终批准辞职的依据。在等待指示的过程中,王不必上班,只享受基本工资。此后,北京一所大学没有批准王辞职的文件,王也没有返回工作岗位。自1993年5月以来,北京一所大学没有支付王的薪水。1995年6月23日,北京一所大学决定了王毅自动辞职给王,并决定把他当作一个自动辞职的人。2003年12月16日,北京一所大学发布了《中国>报纸>的公告,对王作出上述决定,并要求王在30天内完成大学的文件移交手续。由于王没有联系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档案手续,北京某大学将王的档案关系转给了北京人才服务中心。2007年4月,王呼吁海淀区仲裁委员会>,要求北京大学支付工资,并支付>。2007年7月,仲裁委员会颁发了
    2023-05-07
    32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开始劳动者争赶免费仲裁
    劳动仲裁免费后会否井喷?今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迎来首个工作日大考,广州市内各基层劳动仲裁部门都出现众多劳动者一大早就来赶免费的情况。广东省劳动仲裁办表示,近期全省各级劳动仲裁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实现平稳过渡。今早,在海珠区劳动仲裁办,不到8时就有劳动者在等候,有的甚至7时许就赶了过来。8时半开始办公,一下就涌进六七位劳动者。办公室电话不断,也都是问今天星期天是否受理的。至发稿时,仍不断有劳动者赶过来。而在上个月,这里平均一天才有两三宗申请。据了解,今早越秀、荔湾等劳动仲裁部门情况也类似。在现场,几乎每名劳动者都带着一本《劳动合同法》。8时半,来自黑龙江的外来工王某第一个递交仲裁申请。她在一家咨询公司工作了8个多月,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她要求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双倍工资、补买社保。还有些劳动者是一两年前的争议,因为听说申请时效延长,也专程赶过来。免费后,劳动者会不会滥用诉权?
    2023-06-07
    110人看过
  • 北京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当事人对农机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农机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维持原农机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二、办理资料书面调解申请农机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三、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四、办理时间一个工作日五、办理费用不收费六、办理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马路8号七、相关政策规定《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农机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农机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维持原农机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共同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第三十九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采取公开方式进行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但当事人一方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调解农机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对农机事故致死的,调解自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农机事故致伤、致残
    2023-05-19
    336人看过
  • 北京:首次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判案员工获赔
    中国法院网讯因离职后,仍有部分工资迟迟拿不到手,今年4月,小常等4名员工将北京奥绿特有机农业技术发展有限(以下简称奥绿特公司)公司告上了法庭。今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据5月1日刚刚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判决支持了小常等4人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奥绿特公司支付这4名员工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5.2万余元。据悉,这是北京法院首次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判决案件。据小常讲,2007年4月5日,当时23岁的小常入职奥绿特公司,担任开发拓展部经理职务。然而,从当年5月份起,公司就开始拖欠员工工资。2007年11月13日,小常从公司离职。然而至今,公司仍拖欠着小常几个月(2007年8月到11月13日)的工资。小常称,其曾多次与公司总经理协商,但均未果。和小常有着同样经历还有卢先生、袁先生和张先生。无奈之下,2008年3月,小常等4人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申诉,但是,3月25
    2023-04-22
    482人看过
  • 北京市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市属金融保险机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均应全面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本办法。第三条市审计局是本市内部审计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受同级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受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和同级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向其报告工作。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
    2023-04-24
    437人看过
  • 维护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职工队伍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进城务工人员成为职工队伍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职工队伍形成相对稳定和合理流动两大态势,劳资双方出现的新矛盾和劳动争议,给工会组织提出新课题。为维护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从2004年起,商城县总工会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力量,注重帮助职工(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一、模范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我们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大力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和《河南省工会条例》,向全县基层工会组织分发《工会法律法规文选》2000本,向职工(农民工)发放维权明卡10000份,营造依法办事,切实维权的良好氛围。二、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领导。2004年11月,商城县工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县工会主席任组长,两名副主席
    2023-06-11
    56人看过
  • 法律工作人员可以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吗
    法律工作者可以参加劳动争议。既可以作为当事人来参加争议,也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来参加争议。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的,可以聘请法律工作者来代理其参加仲裁活动。一、劳动关系争议的解决办法有哪些?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生工伤的职工,往往还要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要对用人单位作不恰当的妥协,而是想要强调,协商是双方最易接受,效果也最好的方式。第二,调解。就是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从法律、法规的规定看,这并不是必经的程序。但它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却起到很大作用,特别是对希
    2023-04-02
    241人看过
  • 北京产品质量争议调解
    事项名称:产品质量争议调解服务对象:个人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四款办理机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乘车路线:119、125、409、422路中国现代文学馆或育慧南路下车;119路对外经贸大学下车;515路育惠南路下车;408、656、660、740内、740外、753.939、944、944支、983支、特9内、运通101、运通110、运通113路育慧里下车相关网址:http://www.bjtsb.gov.cn
    2023-06-05
    492人看过
  • 劳动调解申请争议事实和理由
    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如不会写,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一、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是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的劳动合同不违法都是有效的,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合同一旦生效就可以保障到双方的权益;2、如果合同内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强迫威胁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是违法的。一、补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1、公司要全面审查员工法律主体资格,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说明。签订合同前,公司将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2、公司
    2023-03-31
    429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仲裁调解法
    全国各地的劳动仲裁程序都是一样的,所以北京市的劳动仲裁程序,首先也从提交申请书开始,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然后是案件开庭,对于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才应当做出裁决。二、劳动仲裁决定书是不中视为撤回申请决定书劳动仲裁决定书是对提出的劳动仲裁是否受理作出的通知,判决书有可能是对案件受理的,所以视为撤回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
    2023-03-04
    475人看过
  • 劳动争议预防与调解工作方案
    为提高公司防范劳动争议的能力,依法、合法、及时地将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和谐的劳动关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现制定如下方案:I有关部门的组织体系和职责(1)建立多层次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网络(1)公司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纠纷预防调解委员会,主管副主席为主任,人事部、工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安全卫生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2人)为委员。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部长是办公室主任。各基层单位成立以本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职工代表(2人)为主要负责人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组。同时,在基层工厂班组设立调解信息员,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架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目的是预防和控制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创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环境公司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立预防调解相关制度,组织召
    2023-05-07
    78人看过
  • 北京一中院判决李某诉某中学劳动争议案
    【案情经过】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北京市某中学(简称某中学)签订了《兼职教职员工聘用书》,该聘用书约定李某某工作岗位为英语教师,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学年至2010学年。聘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签订书面协议。李某某继续工作至2011年7月13日。李某某工作期间,从事过班主任工作。2009年,某中学进行了体制改革,转制为公办美术特色高中。2011年7月,某中学因改制及李某某未取得教师资格,停止了李某某的工作,但未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决定。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某中学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给付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的双倍工资36191.6元。【裁判结果】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由于李某某未取得教师资格,其不具备与某中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故李某某要求与某中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不予支持。但劳动合同是一种继续性合
    2023-04-25
    462人看过
  •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工作意见
    京人社仲发〔2009〕13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发挥调解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维护首都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京人社仲发〔2009〕13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发挥调解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维护首都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在全市劳动关系总体保持稳定的前提下,也出现一些新的不稳定因素,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大量上升,案件增长幅度超常持续,对首都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威胁。主要表现在劳动争议案件总量大、增幅快,特别是集体争议关联度高、突发性强,工作难
    2023-06-09
    187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文号:劳社部发[200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劳动保障领域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
    2023-04-22
    7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更多>

    #人事争议
    相关咨询
    • 北京市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办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不同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法与机构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具体包括: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对公开招聘、聘用程序、定期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人员安置等问题发生的人事争议;国家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发生的人事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发生的争议;按照
    • 劳动争议调解实施细则包含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16
      劳动争议调解实施细则包含四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解;第三章:仲裁,仲裁又包含: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第三节:开庭和裁决。第四章:附则。总则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调解明确发生争议时可申请的调解组织有哪些,仲裁则明确劳动争议调解一般的条件规定,如何申请受理以及开庭裁决的程序,附则则是对实施细则的附加说明。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第五条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三)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四)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五)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
    • 当事人可以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时,依据劳动争议调解法律受理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相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