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1:20:56 83 人看过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而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责任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是对一般保证人的权利的保障。对于保证方式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来约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如果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则保证人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

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不同的是,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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