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46:30 465 人看过

连带债务的法律构成还应包括其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存在必然使其效力发生。连带债务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有债务人之间的内部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首先,对于死亡之自然人来说,其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但其生前作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第一种情况,如果死亡自然人没有遗产时,债权人无以对其要求债权,其他债务人仍对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第二种情况,如果死亡自然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自己的债务份额时,债权人可就遗产来请求清偿债务,其他债务人对剩下的债务仍负无限连带责任。第三种情况,如果死亡自然人的遗产多余自己的债务份额时,债权人是就债务人的债务份额求偿,还是就全部债务进行求偿。他认为,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既可以部分求偿,也可以全部求偿。债权人求偿数额超出死亡自然人的债务份额时,如果死亡自然人有继承人,其继承人可就超出的部分想其他债务人求偿。如果没有继承人,其他债务人对于超出的部分免除偿还义务。其次,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有法人破产时,债权人可否就其债权总额加入破产财团分配。对于这个问题,各国破产法都有规定,债权人可就债权总额加入破产财团进行分配,其他仍存在的债务人对未清偿的债务仍负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是,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数个法人同时或先后破产时,债权人怎样实现自己的债权,各国规定不一,但瑞士破产法规定应属可取。规定,债权人即使在破产开始前以有部分受偿,债务人破产时,已受偿的部分也不予扣除,而以债权总额加入破产财团分配。瑞士破产法这样规定,将使债权人不致因破产分配中不能得到足额清偿而受影响。当然,债权人在破产财产中所得到清偿超过实际债权部分属不当得利,应当反还财团。另外,企业法人解散时,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要求法人清算组清偿,如果企业法人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如果企业法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包括连带债务在内的债务的。清算组在清偿完连带债务后,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求偿。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就形成了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求偿权。求偿权发生的根据是一个债务人为他人履行了债务,依公平原则,使履行超过自己债务份额的债务人取得求偿权。求偿权发生的要件是求偿权人履行须超过自己承担的债务份额,并其他债务人共同免责。求偿权的范围不仅包括超出求偿权人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同时还包括履行债务的必要费用以及由求偿权人单独负责的事由所至的费用。另外,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有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而债权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其他债务人还应否对死亡自然人或解散、破产法人的债务份额负连带责任。他认为,即使债权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其他债务人仍需对死亡自然人或解散、破产法人的债务份额负连带责任。这符合设置连带债务的目的和制度价值。但是,其他债务人清偿完债权人债务后,其求偿权得不到实现。他认为解决办法是,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有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其他债务人可通知债权人行使权利,如果债权人不行使,其他债务人可事先要求从待分配财产中留出死亡自然人或解散、破产法人的债务份额。这既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又符合连带债务的设置目的,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财团相关文章
  • 连带债务一人放弃时效抗辩权的行为效力
    一、案情2007年3月21日,被告王某、张某、刘某合资开办腾飞置业有限公司,同年6月27日,腾飞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某项目时急需资金周转,于是三被告共同向原告赵某借款现金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即从2007年6月27日至2008年6月28日止,另支付年利息为30万元,同时三被告以各自所有的3间临街门面(经评估每间门面市场价值约50万元)作为借款抵押物,如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本息,三被告的抵押物归原告所有,并由三被告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当日,原告赵某按约将借款现金100万元以转帐方式支付给了三被告,三被告还共同署名签具了收据。2011年11月3日,原告向被告发出了催款通知书,被告王某、张某分别在该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同意偿还借款本息。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偿还该笔借款及利息,但被告刘某提出答辩称,原告的债权已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故要求其承担偿还连带债务的
    2023-02-21
    471人看过
  • 连带责任能否认定为债务的绝对效力?
    连带债务的效力是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二是内部效力,即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履行所有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几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一个或多个连带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时,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将被消灭。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在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然而,如果自然人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死亡或法人解散或破产,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否适用。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个或几个人清偿了所有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被消除,清偿债务的债务人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向其他债务人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形成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偿还权。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
    2023-08-08
    243人看过
  • 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为多久1、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为三年。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的区别有哪些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的区别主要有成立要件和对外效力上的区别。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成立要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而按份债务人的债务份额在债权
    2023-06-12
    343人看过
  •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
    1、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2、目的不同。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观上相互关连;不真正连带债务只有各自单一的目的,各债务人之间对债务的发生在主观上也无联系,给付相同纯属法律关系偶然巧合。所以有无共同目的是区分连带之债和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关键。共同目的指的是各个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为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及为债权提供担保而结成一体,各债务均为达到此目的的手段,连带债务人任何之一履行给付就使设定的连带债务的目的实现。不真正连带债务并非为法律或当事人为担保债权实现而有意设立,其发生有偶然性,各个债务的产生无关联,产生后尽管一人的履行可使全体债务消灭,但这只不过维护公平及不使债权人额外获利而设。3、法律要求不同。连带债务乃法律规定而产生,中国民法规定了连带之债
    2023-03-29
    176人看过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和连带保证有什么联系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可能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会有连带保证人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均归于消灭,此时数个债务人之间所负的责任即为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甲委托乙保管一台彩电.乙在保管期间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时不小心摔毁,这样,乙对甲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与丙对甲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
    2023-08-02
    398人看过
  • 区别连带债务和非真实连带债务的特点
    连带债务和非真实连带债务的区别:1、连带债务一般由各债务人主动约定,由于共同原因产生;不真正的连带债务一般是由于不同的原因被动地对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2、连带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义务履行债权人的全部债务,债务人应当共同承担全部债务;不真正的连带债务人只赔偿他们需要负责的债务,因为他们对债权人有不同的债务;3、连带债务人从一开始就有共同协议,产生连带关系。债权人有权要求其中任何一人偿还全部债务责任;不是真正的连带债务人不是因为共同协议,所以没有真正的连带关系,债权人无权要求其中任何一人履行全部债务责任;4、连带债务人因共同原因产生债务,因此每个人都有相应的分担金额。一旦偿还的债务超过应付金额,可以要求其他债务人赔偿,这是一种按比例分担的关系;不是真正的债务人只偿还应该负责的债务,没有共同分担的责任。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对外效力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
    2023-07-02
    271人看过
  • 连带责任责任是连带债务吗?
    连带责任就是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如何分配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连带责任怎样分担,要看保证人与债权人有没约定份额,确定份额的按份额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
    2023-08-01
    87人看过
  • 连带债权债务区别
    一、连带债权债务区别连带债权债务区别如下:1.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2.目的不同。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观上相互关连;不真正连带债务只有各自单一的目的,各债务人之间对债务的发生在主观上也无联系,给付相同纯属法律关系偶然巧合。3.法律要求不同。连带债务乃法律规定而产生,中国民法典规定了连带之债产生的几种情况,如个人合伙产生的债务,共同侵权之债,委托代理授权不明产生的债,保证人为两人以上担保的债务。二、连带债务人可以求偿吗连带债务人可以求偿。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都具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对于连带债务人之间关系而言,每个连带债务人都有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的实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后
    2023-04-25
    383人看过
  • 连带之债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一、连带共同保证的特征是什么从我国学界的观点与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上看,是采行广义上的的共同保证概念,且将共同保证与数人保证视为同一意义,再分为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类型。(一)在广义上界定共同保证的概念,则其基本特点与成立要件有二:1、保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至于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其他组织,在所不问;数个保证人是与债权人共同订立保证合同还
    2023-03-10
    116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绝对效力体现的方面有哪些
    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就形成了清偿债务的债务人的求偿权。不真正连带债务和连带债务的区别有哪些不真正连带债
    2023-07-25
    147人看过
  • 哪些是属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
    一、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是各个独立债务,各个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因此,对于债务人之一发生的事项原则上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即其效力不及于其他人。例如,对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请求、免除、混用、时效的完成等对其他债务人概不发生效力。而在连带债务中,这些事项一般对其他债务人发生绝对效力。例外情况如下:1、客观上满足债权的事项就一个债务人而发生时,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因而消灭。清偿、代物清偿、提存等均属此项。因为此类事项均可使债权在客观上得到满足,债权无存在必要和根据,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当然应该消灭。2、如果不真正连带债务人中有人应对债务的产生负终局责任,尽管债权人对终局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免除的效力不及于终局责任人,但免除终局责任人的债务时在其免除限度内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归于消灭。因为其他债务人在履行债务后可向终局债务人求偿,如果对终局
    2023-06-18
    149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怎么去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权的连带债务人与其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一、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需要注意什么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
    2023-03-04
    101人看过
  •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是否不及于连带保证债务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保证人承担的与本条所指主债务人间承担的连带债务并不相同,并不能因为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具有涉他性就认为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也具有涉他性。而且,由于连带保证人承担的债务具有独立于主债务的特性。一、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等等。二、共同保证的分类是什么共同保证的分类:1、按份保证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的,为按份保证。按份保证的每个保证人仅就其约定的份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也只能就其清偿的债务份额向主债务人追偿。2、连带保证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连带保证。连带保证的
    2023-06-23
    272人看过
  •  具有连带性质的债务连带关系
    这段文字描述了一种“连带”法律关系,即多个债务人中只要有一个债务人涉及到非个人利益的事情,其他债务人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这种“连带”应属于性质上的连带,决定了如数个债务人中有清偿完债务的,其他债务人的效力就归于消灭,也决定了发生在部分债务人上的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时效完成等使债务部分或全部消灭,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与仅仅是数额上的连带不同,这种连带具有法律效力。这种关系是指多个债务人中,只要有一个债务人涉及到非个人利益的事情,那么其他债务人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这种“连带”应属性质上的连带。这决定了如数个债务人中有清偿完债务的,其他债务人的效力就归于消灭;也决定了发生在部分债务人上的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时效完成等使债务部分或全部消灭,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如果仅仅是数额上的连带,是不会发生这些效力的。 什 么 是 连 带 债 务 ?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共同欠债,且每个债务人
    2023-09-04
    152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财团是指在破产宣告时,由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所组成的财产团体。 破产财团一般有以下三种,分别是法定财团,又称为当然财团;现实财团,又称为现有财团;分配财团日本学者称之为配当财团。... 更多>

    #破产财团
    相关咨询
    •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连带债务的效力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包括: 1、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换言之,每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请求,使其债权得以实现。 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例如,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 3、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
    • 什么是连带债权? 连带债权的法律效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30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
    • 连带债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11
      连带债务绝对效力是,债权人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 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是什么,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连带之债中,因其既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有多数的债权人之间、多数的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关系,因而连带之债的效力既有外部效力,又有内部效力。一、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是什么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在连带债务的情况下,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义
    • 放弃连带债权的效力是?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4
      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连带之债的效力,又可分为连带债权的内部效力和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他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求偿权。连带债权中,连带债权人的内部关系基本上同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享有连带债权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一部或者全部义务,当然债权人也可以不行使自己的权利。某一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