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能否不公开房屋拆迁补偿款信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8:50:51 311 人看过

房屋拆迁补偿款发放是否属于个人隐私?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且公民个人有权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分,对于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单位、个人的房屋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由此可见,房屋拆迁补偿款发放使用情况不涉及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明显不属个人隐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信息公开的内容
    条例规定,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要重点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等。第一方面,公民可主动申请获取信息。政府信息量大面广,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政府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基于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第二方面,提供政府信息禁有偿服务。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
    2023-05-02
    270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款能否继承?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建造的房屋可以继承,建造的房屋已经形式变化为拆迁款,该拆迁款作为遗产的另一形式,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一般是指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使用权。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是按照户分配,即便其中一人死亡,由于该户尚存,相应宅基应由其他同户人员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律师补充: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
    2023-05-06
    266人看过
  • 集资房屋拆迁补偿款能否代收
    集资房拆迁补偿款能否代收他人。房屋拆迁补偿金的计算拆迁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情况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备案,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3)奖励性补偿用于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宅基地面积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屋的评估价格+约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评估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
    2023-05-31
    38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低,拆迁维权能否提高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低,拆迁维权能否提高补偿?是的,改善拆迁的方法如下:1。拆迁之初,被拆迁人必须注意收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包括:拆迁通知书、拆迁地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拆迁单位是谁、农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两份内部文件(拆迁计划书、拆迁计划书),拆迁方案及银行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其中,有两份内部文件需要提交政府进行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他们还需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的实施细则或办法。2。协商赔偿时,如有必要,应保留录音作为证据。拆迁通知发布后,拆迁公司发现被拆迁人协商的,被拆迁人应当要求其出具委托书,并要求其出示工作许可证和拆迁人员资格证书。因为拆迁很可能利用社会闲散人员来威胁拆迁。在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必要时做好记录,“这些话可以作为今后协商获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一些拆迁户没有固定的证据,难以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2023-05-31
    124人看过
  • 城中村地铁拆迁补偿能否指城市房屋
    城中村地铁拆迁补偿能否参照城市房屋?地铁建成时房屋被拆迁的,拆迁补偿标准可参照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023-05-31
    218人看过
  • 能否公开他人的拆迁补偿
    一、能否公开他人的拆迁补偿依据我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个人拆迁补偿款信息,是属于私人信息,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不应公开这些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二、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信息公开的法律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
    2023-06-16
    409人看过
  • 村委会违法拆迁,克扣拆迁补偿款,可以起诉吗
    农村征地拆迁纠纷一般都与征地拆迁补偿款有关,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得知,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这不等同于村委会可以随意对征地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发放。村民朋友对于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分配,可以申请村务公开,村委会如果不公开,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2018年2月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上述规定中,将村委会纳入了行政诉讼的被告范畴。但并非村委会所有的行为都是可诉的,在下列四种情形中,村委会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1、村委会依法行使的带有强制性的公务行为。根据规
    2023-06-01
    295人看过
  • 不同意补偿标准村委会可以拆除房屋吗?
    不同意补偿标准村委会还不能拆除房屋。被征收人对拆迁安置不满意觉得补偿不合理,最好的维权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房屋评估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评估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不仅仅这些法律规定,还有很多方式方法去解决安置不合理的问题,被征收人遇到这样的问题最好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最佳时机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一、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
    2023-04-04
    406人看过
  • 个人可否承包房屋拆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
    一、个人可否承包房屋拆迁个人不可以承包房屋拆迁,而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项目(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
    2023-04-18
    309人看过
  • 拆迁农村房屋补偿子女:能否按比例分配?
    农村拆迁房屋补偿子女不可以分。房屋以父母的名义登记,属于父母的财产。拆迁后获得的补偿归父母所有,子女不能分割。所有人有权依法占有、处分、收益和使用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控制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直接行使标的物的权利,不需要别人的意思或者义务人的行为。离婚协议是否可以约定分期支付补偿费1、离婚协议分期支付补偿费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合意即可。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11
    254人看过
  • 农村房屋无产权证能否申请拆迁补偿金?
    如果农村的房屋是合法兴建的,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兴建的,就算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拆迁是有补偿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村拆迁,宅基地和房屋是分开补偿吗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归属于集体;二是房屋补偿,归属于个人。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所谓“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所以,征地拆迁过程中,宅基地的补偿与房屋补偿不可混淆一起的,更不能因为房屋得到补偿就认为宅基地已经补偿了。安置补偿的选择一般会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拆迁安置补偿款,一种是产权置换房屋,还有一种就是两者相结合,在一定产权置换的基础上再收取部分补偿款。《民法
    2023-07-04
    430人看过
  • 倒塌的农村房屋能否得到征地拆迁补偿
    答复: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原房屋拆迁、改建或者自然倒塌,改变实际土地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依法审批后,可以确定为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房屋倒塌、拆除后,国有土地使用权超过两年仍未恢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倒塌后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属性。根据宅基地和土地随房无偿使用的原则,房屋倒塌后两年以上未使用的,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倒塌的房屋能否获得征地拆迁补偿?问:1980年我从部队退役后,回到家乡务农。1986年,我外出打工,现在还在农村注册。我在村里有一所旧房子,1989年被大火烧毁,只留下破墙。现在,我在外地购买了商品房,村里也没有收回我的宅基地,但一直没有修缮重建。现在拆迁征地涉及我的老房子,我能享受拆迁补偿和征地补偿吗?
    2023-05-31
    435人看过
  • 村委会截留征地拆迁补偿款怎么办
    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补偿款的分配,须经由法定程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如果作为本村村民,对于征地补偿款一事一无所知,也并没有听说召开过村民会议。那么,村委会所说的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极有可能也是不合法的。即便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截留部分补偿款,那么也不是合法的分配方案。因此,如果本案的吴先生对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决议有异议,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法典》均规定,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发现分配决议侵犯了自己权益的,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上级
    2023-08-18
    266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否能够满足被拆迁人的需求?
    农村房屋拆迁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上宅基地的面积再加上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格。房子的重置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的房屋的所有权人的损失,是根据平方米的单价来算的。而周转补偿费,是用来补偿被拆迁的的住户临时住处的不方便,依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进行每月的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是经过各省市的人民政府依照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哪些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
    2023-07-01
    26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房屋拆迁补偿
    相关咨询
    • 购买农村房屋能否进行房屋拆迁补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5
      农村房屋买卖,如果你非本村的村民,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在目前国家的法律政策中是不予承认的。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产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效果,因此你也无权要求以后的拆迁补偿。所以建议你谨慎购买以上房屋,否则你以后就仅仅只是能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购房款,而无权要求国家拆迁补偿。补充如下:如果属于可以上市买卖的房屋,那么主要你们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已经实际上使用居住,也已经付完所有的房款,那么即使
    • 拆迁补偿款村委会是否有权决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事项,其中,第七款就是关于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的事项。因此,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是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而不是由村委会直接决定的。本村土地被征收后,村委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集村民会议,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讨论决定征地补偿款的的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应当由年满十八周岁过半数的村民参加,或者三分之二的农户代表参加才算合法
    • 房屋拆迁补偿款能否继承,拆迁补偿款如何继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一方能否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对被拆迁的房屋享有产权份额。被拆迁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而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在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的情况下,房屋应按遗嘱抚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①、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承人的配偶无权分得房屋拆迁款。 ②、如果继承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被继承人房产,则房屋拆迁时,继
    • 个人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3
      个人拆迁补偿款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因为每一个人所获得的具体拆迁补偿款项的数额,它属于个人的信息也就是个人隐私不能够进行公开的,而进行拆迁工作的开展的时候,相关的拆迁公告是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必须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知道这件事情正在发生。
    • 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3
      房屋拆迁不可以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但其自身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