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未结算,工程双方当事人都主张违约责任的,双方可以按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建筑工程发包方违约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发包人应当对以下违约行为负违约责任:
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建设工程合同在性质上属于承揽合同,发包方作为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尽协助义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建设工程基础性资料造成工程无法按期开工的,发包人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所谓中途停建,即工程按照合同进行正常建设的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继续进行;所谓缓建,即工程按照合同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中,因某种原因推迟工程的进度或者部分停建,待条件成熟时工程继续进行。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的,发包人一方面应当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另一方面应当赔偿因工程停建、缓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3、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
工程未结算能主张工程款吗
163人看过
-
违约金未写明,如何主张违约?
83人看过
-
逾期支付工程款项未约定违约金就不能主张违约赔偿吗
260人看过
-
施工双方未签合同如何结算
304人看过
-
双方均未违约如何处理定金
231人看过
-
未约定结算方式的工程款要怎么确定
364人看过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更多>
-
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按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如何主张权利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这是合同有此约定的处理。 没有约定的处理有两种方法一,约定按照定额计价的按定额主张权利,二,没有约定按定额的可以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部门鉴定。
-
现场工程付款,双方约定一致,应如何结算费用?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4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合同成本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有关部门发
-
双方未到期就主张违约金可以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27违约金须在合同中约定,按约定执行,只要约定明确了,违约方就应承担约违损失。没有实际损失时可能作适当的调整。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违约金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大小及损失性质,对违约金的具体数额进行合理计算; 2、合理推算的具体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
工程款纠纷谁主张违约金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30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可以双方协商主张违约金,也可以依法诉讼主张。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如何向相关方主张工程款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251. 工程款拖欠属于民事纠纷,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政府部门可以调解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没有裁判权或强制权。如果是政府工程,政府部门可以要求支付或处理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的暂行办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