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裁定吗,以及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7:22:51 490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裁定吗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裁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案件出现中止审理情形的,是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中止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五条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判期间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到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

对于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法律并未作明确规定,只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规定。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三、刑事诉讼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区别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区别有:

1.适用范围不同。

2.适用效果。

3.恢复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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