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22:11:56 365 人看过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作为许可人的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就作品使用的期间、地域、方式等而达成的协议。其中,有权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为许可人,许可人通常就是著作权人,而根据合同授权获得作品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之为被许可人。著

(二)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除去上述五项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列人其他一些内容,例如就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双方可以约定仲裁条款。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

因著作权许可使用而设立的合同叫许可使用合同,它也是一种民事合同,故同样应该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另外,《著作权法》还对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了一些特殊规定,现归纳如下:

(一)合同形式

关于合同的形式,《著作权法》未作特殊要求,因此,当事人可以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不作了一些限制,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二)权利内容

权利的内容解决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和效力性质问题。这是许可使用合同中最关键的一部分条款。

其中权利的种类一般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对各项权利的定义来确定的,但是,当事人之间出于更进一步精确化的需要(或者由于对著作权法的了解有限),也可以采用双方具有共识并且符合行业惯例的方式来界定权利的名称和内容。

(三)时间、地域范围

时间、地域范围是进一步定义被许可的使用权效力范围的重要因素。法律对此没有特别的限制,通常由当事人根据需要自由约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期间一般以5至10年较为常见,永久性的许可使用比较少见。在后一种情况下,被许可方获得的使用权在著作权剩余保护期内一直有效,如果使用权是专有的,则和权利转让的效果区别不大。

至于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作品的使用方式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是以一个国家为界限,但是,对一些权利,又往往可以作更小的划分,例如表演权可以限制在一个小县城的范围,播放权可以限制在一定的城市。但是,应该注意,避免通过该条款形成对市场的分割,造成对自由竞争的危害。例如,国内图书出版合同一般不得以省份为界限(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除外)分别许可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同一作品。

(四)使用费

使用费是著作权人最主要的收益,合同中应该对其标准和支付方式加以明确的规定。当然,在少数情况下著作权人可能更看重的是非经济的利益,因而会放弃使用费,甚至对被许可方提供经费上的补贴,例如为发表学术论文而支付版面费。使用费的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约定,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执行上述机关制定的标准。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时间、地域范围是进一步定义被许可的使用权效力范围的重要因素。法律对此没有特别的限制,通常由当事人根据需要自由约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期间一般以5至10年较为常见,永久性的许可使用比较少见。在后一种情况下,被许可方获得的使用权在著作权剩余保护期内一直有效,如果使用权是专有的,则和权利转让的效果区别不大。

至于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作品的使用方式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是以一个国家为界限,但是,对一些权利,又往往可以作更小的划分,例如表演权可以限制在一个小县城的范围,播放权可以限制在一定的城市。但是,应该注意,避免通过该条款形成对市场的分割,造成对自由竞争的危害。例如,国内图书出版合同一般不得以省份为界限(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除外)分别许可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同一作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许可使用相关文章
  • 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
    一、着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概述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在指明着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着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对着作权人的作品进行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为法律所许可。法定许可是指,除着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外,使用人在未经着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向着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着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着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进行使用的行为,该使用行为为法律所许可。值得指出,如果着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排除在法定可以使用的范围之外,即法定许可使用一般受到着作权人声明的限制。此外,在使用作品时,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的损害着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二、着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就是,一为引用的范围不同,合理使用只是少量使用,而法定许可比例要大一些;二是合理使用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可以包括
    2023-06-28
    229人看过
  • 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可以许可使用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属于可以许可使用的权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财产性权利等,可以由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且这些权利均属于著作权人专有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而使用,均构成侵权,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情形除外。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类权利性质不同,在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受到侵害,涉及人身权的损害救济,一般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措施,很少适用经济性赔偿,即使适用也仅是一定额度的精神抚慰金,但给予精神抚慰金的情况极为少见。财产权受到侵害可以获得经济方面的赔偿。交易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涉及人身权的交易是被禁止的,无法体现出作品的价值。财产权却是可以交易并通过交易体现出作品的价值。一、著作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
    2023-03-21
    448人看过
  • 分清是著作权转让合同还是著作权许可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将其著作权转移到合同相对方名下支配的合同。著作权许可合同是指著作权人授权合同相对方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时间内和一定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合同。对于许可合同而言,合同签订后被许可人仅仅取得了作品某些方面的有限使用权,而且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使用,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权将此权利转让或者再许可他人使用,如果相应的权利受到侵害,被许可人无权单独提起诉讼,只能要求著作权人提起诉讼或者与其共同提起诉讼。在转让合同中,双方签订的是类似买断的合同,受让人可以取得让与人的全部著作财产权或者单独的一项(例如网络传播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使用时间和方式不受限制,有权再行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在相关权利受到侵害时受让人有权单独提起诉讼。一、什么是著作出租权所谓著作出租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7款的规定,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
    2023-06-26
    275人看过
  • 哪些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等。律师补充: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
    2023-05-06
    211人看过
  • 著作权未经作者许可可免费使用情形
    著作权未经作者许可可以免费使用情形:(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2023-05-01
    325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有什么特征?2020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有什么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
    2023-02-16
    333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许可使用的对象一般是著作财产权,但是在少数情况下也包括人身权利,作者... 更多>

    • 著作权许可合同包括许可使用作品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作为许可人的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就作品使用的期间、地域、方式等而达成的协议。所以著作权许可合同包括许可使用作品这个,这个主体就是作品使用的种种条件。
    • 著作权排他使用许可什么是著作权使用许可?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7
      普通排他许可使用,简单地说就是你在同一时间内将作品著作权当中的某一权利或所有可许可的权利许可给了我,就不得再许可给他,但是你仍保留对该作品行使著作权。其是相对于独占排他许可使用的。独占排他许可使用就是你在同一时间内将作品著作权当中的某一权利或所有可许可的权利许可给了我,不仅不得再许可给他,而且你也不能再行使对该作品的著作权。
    • 著作权许可别人使用需要审核了,著作权许可合同怎么审核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即地方版权局。在地方版权局对于著作权授权合同是否规范、齐备需要进行审查时,地方版权局可以做如下处理: 1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2对符合要求的,地方版权局应填写著作权认证表并传真给国家版权局进行认证,国家版权局通过指定的境外认证机构认证后再传回认证结果。对通过认证的,予以登记合同,发给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并将著作权授权合同正本退还
    • 著作权许可合同中对使用者的限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取得某项专有使用权的使用者: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一,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6)双方认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二,有权排除著作权人在内的一切他人以同样方式使用作品。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应遵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合同中标明此点有助于明确使用者与著作权人的权利,以防止使用者超范围使用作品、期间:1)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著作权许可使用
    • 著作权使用权许可合同基本条款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30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然,不同内容的合同,主要条款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