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附加扣除有效期为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7:42:21 316 人看过

大病医疗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大病医疗扣除限额

在扣除限额上,个人全年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中“个人自付”列示金额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进行扣除,纳税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选择在纳税人一方进行扣除的,每人分别扣除15000元后,总扣除限额为80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1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大病医疗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积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并需提供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一、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消费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二、上海工资扣税标准是多少上海工资扣税标准为月度5000元,年度6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
    2023-06-29
    316人看过
  • 夫妻一方大病医疗费能否扣除?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一、自行申请个税的情况有哪些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1)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需要退税的,应当办理汇算清缴,申报退税。申报退税应当提供本人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2023-03-19
    154人看过
  • 医疗鉴定扣除审限多久
    一、医疗鉴定扣除审限多久一年以内。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二、医疗事故鉴定调查取证有哪些方法1、询问证人及当事人,即通过对知情的证人和当事人进行询问并以笔录、录音等方式固定询问内容。2、收集有关物证,即收集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现场遗留物、原始物品及其他各种实物并予以妥善保全,如药品、血液、组织、器官、尸体、医疗器械等。3、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即对有关物证适用专门技术或者委托其他专门机构进行技术鉴定或者检验,如药品检验、组织器官检
    2023-06-14
    203人看过
  • 附加税扣除子女教育扣除多少
    个人所得税扣除子女教育是按照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的,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扣除,即每个月1000元。具体规定如下:1、可以是父母其中一方按照100%的标准进行扣除,即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2、可以是父母双方各自按照50%的比例进行扣除,即双方每人扣除500元。个人税得税税率规定如下: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具体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个
    2023-08-11
    254人看过
  • 夫妻同时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限额是多少?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各自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一、关于个税的退税政策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纳税人申请退税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扣缴义务人未将扣缴的税款解缴入库的,不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当凭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退税;还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子女教
    2023-06-26
    64人看过
  • 员工大病医疗期期间如何解除
    一、员工大病医疗期期间如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得了重病,医疗期超过法定医疗期,该如何处理到期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好好做做思想工作,不能留的,风险很大。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有如下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2023-04-20
    391人看过
  • 大病医疗8万可以抵扣多少税
    在扣除限额上,个人全年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中“个人自付”列示金额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进行扣除,纳税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选择在纳税人一方进行扣除的,每人分别扣除15000元后,总扣除限额为80000元。一、赡养老人税是什么意思是指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赡养支出按照标准抵扣个人所得税。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二、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比例的标准是什么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比例,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
    2023-04-12
    159人看过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多少
    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但如果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其支出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一、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个人所得税需要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的租金、赡养老人等,可以享受这六项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的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需要按照每月四百元定额扣除。二、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流程如下:1、准备申报,开始年度汇算申报;2、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3、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4、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本年度综合所得应退税额;5、确认结果后,提交申报;6、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
    2023-03-01
    60人看过
  • 休长期病假病种规定的医疗期有多久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一、长期病假工资的规定?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
    2023-02-17
    344人看过
  • 劳动者医疗期为多久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
    2023-02-28
    314人看过
  • 个税专项扣除大病医疗不包括哪些呢?
    1、不考虑超出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药品费用;2、特殊情况,如未能及时偿还,以医疗保险中报销的数据和报销时间为准;3、由自然人归集医药费,单独计算扣除标准。一、住院三天医保报销吗住院三天可以报销。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情况进行说明。1、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原则就是社保
    2023-02-04
    450人看过
  • 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时候填写才有效
    一、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时候填写才有效专项附加扣除有效的填写时间:个税专项扣除于每年的12月进行确认,如无变化,可以一键带入上年度扣除信息。专项附加扣除可在个税税前扣除,相当于少交了一笔税。根据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国家设立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有利于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增强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促进消费,从而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拉动经济增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子女教育】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
    2023-11-26
    443人看过
  • 医疗期为6个月的,医疗期满后上班多久才有新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年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在医疗期辞退如何赔偿在医疗期内辞退劳
    2023-02-15
    126人看过
  • 医疗事故官司在法律上的有效期为多久
    1、医疗事故官司在法律上的有效期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如何判断是不是医疗事故1、认定该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对医疗事故作出相应的判断,需要从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出发。2、医疗事故的主体医疗事故是一种常见的医患纠纷,发生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就是医院的医护人员和患者,医院等相关的医疗机构违反卫生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也构成医疗事故的
    2023-03-19
    362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费如何扣除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6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分最晚多长时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30
      大病医疗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医疗大病附加税怎么申报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1
      大病医疗可以记录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每年8万元的标准限额扣除。简而言之,个人负担部分在15000元以上,95000元以下据实在汇算清缴时扣除。温馨提示:进行此扣除需保留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注:月起征点5000元。
    • 怎样申请大病医疗附加税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6
      大病医疗可对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进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可按照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简单来说就是,个人负担部分的15000元以上,95000元以下可据实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温馨提示:进行该项扣除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注意:5000元为月起征点。
    • 大病医疗扣除方法表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8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从2019年1月1日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积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其中(1)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是指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2)为使家庭在实际扣除过程中享有更多的自主决定权,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