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有什么情形下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
1、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二、物权确认纠纷的概念
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同时,确认之诉是进行其他相关诉讼的前提,在诉讼标的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未得到确定前,其他相关诉讼无从进行。物权确认之诉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和担保物权确认之诉。
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确认纠纷,多数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纠纷,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动产所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确认纠纷。但是我们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有争议的,应当由行政机关确认,而不是通过诉讼解决。
-
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合法吗?
355人看过
-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由谁作为被告
76人看过
-
当事人在何种情形下有权申请回避
190人看过
-
合同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386人看过
-
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的条件有哪些?
350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要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
477人看过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 更多>
-
哪些情形下当事人享有法定的权?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2(1)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2)因履行迟延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须催告即可解除合同(3)一方预期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4)一方根本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5)合同法第69条,不安抗辩权人有解除权(注意前提)(6)合同法第167条,分期付款买受人未付款达合同总额1/5以上,出卖人有解除权(7)合同法第203条,借款人违反贷款用途时,贷款人有
-
物权确认请求权什么情况下有诉讼时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不适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其中就包括物权请求权: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
当事人可以向什么情形法院提起再审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0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何种情形下有权要求其法官回避?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但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第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第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种活动的;第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