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否定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1:36:05 387 人看过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否定式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因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否定式规定是指对于当事人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因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而提起的诉讼,不在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之内。

【答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否定式规定是指对于当事人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因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而提起的诉讼,不在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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