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1:35:29 181 人看过

一、遗产继承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房产证上母女,如果没有约定具体份额,就是两人共有,默认为各占50%份额。一方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房产份额。

二、2019房屋继承过户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三、办理法定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

3、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2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共有相关文章
  • 按份共有如何变成共同共有
    一、按份共有如何变成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转变为共同共有,首先需要各共有人之间达成一致的协议。按份共有意味着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确定的份额,而共同共有则是所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权利。1.要将按份共有转变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必须就这一变更达成明确的共识,并可能需要通过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以确保证明该变更的有效性和合法性。2.持公证书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完成从按份共有到共同共有的转变。二、共同共有协商转按份共有1.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协商将共有房产变更为按份共有。这种变更基于《民法典》的规定,即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2.协商过程中共有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和意愿,自由约定各自所占的份额,无论是等额还是不等额,只要各方达成一致即可。这种变更同样需要通过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并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以确保变更的法律效力。三、共同共有转按份需办理登记1.
    2024-07-28
    112人看过
  • 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是否属于分割
    一、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是否属于分割房屋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是对同一房屋共同拥有所有权的形式,但二者却存在着差异: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而存在的,如家庭、夫妻等关系存在为共同共有的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只需要按照共有人的意志发生即可。因此,二者的不同更多的表现为享受的权利范围不同。共同共有中,共有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只有共同关系存在就不能划分共有的房产份额,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进行划分。例如A、B是夫妻,二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不能分割哪一部分是谁的。如果两人离婚,可依法分割。而按份共有则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如A、B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并约定每个人有一半份额,则每个人拥有50%的权利,不因其他因素而发生变化。二、房屋按份共有是什么意思房屋按份共有是指两个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各自的占有份额,分别对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这个份额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划分为若干份,各自拥
    2023-06-08
    370人看过
  • 婚前购房,登记双方名字的,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具有家庭关系的人之间合资购买某标的物,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无法让人理解的,一律视为共同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共同共有。
    2024-04-30
    368人看过
  • 共同共有怎么变更为按份共有
    一、当事人可以协商将共同共有的房产变更为按份共有房产的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人对全部共有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权。而按份共有的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的房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二、共同共有转为不等额按份共有应当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了共有性质变更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没有直接规定这种变更是否是指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在《房屋登记办法释义》中,对此有了解释:“在实践中,共有房屋的共有性质变更主要是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房屋登记办法释义》第51页)。但在释义中并没有明确应该办理变更登记还是转移登记,因为存在着共同共有转为等额按份共有或是不等额按份共有两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共同共有就是各个共有人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权,一般可以视为是等分的。《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
    2023-06-15
    171人看过
  • 怎样确定房产中的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一、怎样确定房产中的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确定房产中的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时,需要根据约定来看,已经明确约定为共同共有的或按份共有的就按照约定进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没有约定的就推定为按份共有。《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单独签署房产共有协议而不及时进行房产权属变更登记就是无效的,所以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要及时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的变更登记,在房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时要明确约定出来,不然就是按照按份共有进行推定。二、按份共有的房屋可以单独出卖吗购买共有房产要注意,在购买有多个产权共有人的房子时,购房者应该注意产权人对该房产的处分权。一般来说,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而在处理这两种共有时,产权人的处分权是不同的。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
    2023-05-06
    67人看过
  • 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是共同共有吗,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有什么权利
    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是共同共有的,继承人共同共有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还没有被分割并且继承人也没有明确表示说要放弃继承财产。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取得遗产的权利和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一、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是共同共有吗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是共同共有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因此,在继承开始后,存在数个继承人且遗产未分割的,每个继承人均被推定为遗产的共同共有人,对遗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法律拟制的这种共同共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在遗产分割前的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的人数实际上是不确定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二、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有什么权利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有以下权利: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
    2023-06-13
    367人看过
  • 北京市房产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差异
    按份共有是有明确的份额,共同共有在未分割之前,是不分份额的。共有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同享有某项财产(这项财产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个整体)。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民法中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1、产生的依据不同。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有中,共有的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以对共有房产进行分额,确定自己的份额。而按份共有,是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3、对共有房屋的处分方式不同。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共有人有权对整个财产作出处分权利;必须取得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
    2023-07-22
    169人看过
  • 是继承纠纷还是共同共有纠纷案例
    【案情】张某系杭州滨江人士,有3位妻子,均未在民政局或者政府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其有8位子女,于1930至1942年期间与李某生育4位女儿,于1953年至1958年期间与王某生育2男2女。李某及其4位女儿在20世纪50年代即因异地安家工作生活的原因离开张某,此后与张某、王某及其子女几乎无联系。张某于解放初在滨江某街道取得20间平房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后因经济困难、年久失修以及政府收回等原因,现存平房9间。1983年,张某去世,加上80年代土地改革,张某名下土地和房屋由王某继承,并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2001年,李某去世。2001年,该房屋被杭州某房屋鉴定所鉴定为危房。2002年,王某去世,其名下土地和房屋由王某4位子女继承,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2005年,经产权人一致同意,土地和房屋的产权变更为王某的4位子女及其各自的配偶共同所有。2008年遭遇百年一遇的雪灾后,处于安全的考虑
    2023-08-17
    235人看过
  • 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区分与理解
    以对共有物归属是否有明确的划分,共有方式可以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当部分共有人提出处分、分割共有物请求时的规则不同,当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时,处分共有物应当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当属于按份共有时,处分共有物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三分之二的同意则可以处分共有物。我国民事方面有关法律对共有方式的区分中,共同共有方式较少,一般规定于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法律区别关键词: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释义: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有享有所有权,包括公民之间的共有、法人之间的共有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共有。法律分类: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按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共有。例:家庭财产、夫妻财产。两者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共同共
    2023-07-20
    151人看过
  • 遗产未分割是共同共有
    [案情]廖甲父亲早年被廖乙和廖丙的父母亲廖丁夫妻收养为子,一家人曾共同生活居住于龙南县某社区的三间房屋内。解放前夕,廖甲父亲离开外迁他乡,廖丙也因参加工作离开。1952年土改时,廖甲父亲已死亡,上述共同居住过的三间房屋被确权给廖丁夫妻及廖乙三人共同共有,并颁发了房产所有证。嗣后,廖丁夫妻先后死亡。1993年政府对村民地籍公告进行登记,于同年7月10日签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将上述三间房屋确权给廖乙一人所有。2006年8月廖甲欲回祖居居住遭廖乙阻拦,遂诉之法院。[评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1993年政府签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前对村民地籍进行公告后方登记,属政府按合法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廖乙已合法拥有三间房屋的所有权,讼争的房屋不再是廖丁夫妻遗产,故应驳回廖甲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讼争的三间房屋中有2/3属于廖丁夫妻死亡后的遗产,且该遗产未经
    2023-03-20
    210人看过
  • 什么是按份共有
    法律综合知识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人对自己所享有的份额可以自由转让,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取决于全体共有人的意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此外,股权投资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或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目的主要是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以分散经营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
    2024-01-05
    117人看过
  • 共同共有继承税是如何的
    一、共同共有继承税是如何的由于共同共有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所以在继承过程中共同共有人根据共有的份额共同交纳继承过程是产生的税费。二、继承方式以及共同共有房屋继承被继承人如果没有对他的遗产如何分配等问题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其遗产将会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入继承程序,即先由第一继承顺序中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继承,其他继承人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生前立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此时依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都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确定。遗赠就是被继承人生前通过遗嘱的方式,把自己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赠给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在有合法遗赠的情形下不适用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中遗产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只能是个人财产,所以被继承人如果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继承人继承的只是该房屋的
    2023-05-05
    158人看过
  • 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你真的了解吗?
    房屋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是对同一房屋共同拥有所有权的形式,但二者却存在着差异: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而存在的,如家庭、夫妻等关系存在为共同共有的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只需要按照共有人的意志发生即可。因此,二者的不同更多的表现为享受的权利范围不同。夫妻共同共有的范围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5.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
    2023-07-07
    81人看过
  • 共同共有改为按份共有需要交税吗
    一、共同共有改为按份共有需要交税吗共同共有改为按份共有,有地方性立法的不同。如2008年8月5日颁布的《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细则》7条明确规定“共同共有转为不等额按份共有,或者不等额按份共有转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份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申请转移登记”。不同地区将共同共有改为按份共有,可能办理的是转移登记,也可能办理的是变更登记。办理转移登记的,视为买卖,要按差额部分缴纳契税等。二、共同共有改为按份共有变更登记的申报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共有方式变更协议书原件或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核对原件);5、询问事项记录;6、其他必要材料。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2023-05-06
    46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 更多>

    #共同共有
    相关咨询
    • 上母女是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在继承遗产时有何不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房产证上母女,如果没有约定具体份额,就是两人共有,默认为各占50%份额。一方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房产份额。
    • 同居财产到底是共同财产还是按份共有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4
      同居财产是否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同居关系属无效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前期间所得财产,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按照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
    • 上未注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是否就视为是共同共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0
      如果房产系婚后购买,房产证上无须注明,产权就依法为夫妻共同所有。
    • 按份共有继承公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要看遗嘱所规定的财产进行分割,所以问题按份共有继承公证有何标准答案如下,欢迎采纳如果继承人没对遗产房屋进行分割、明确各自的份额:在分割前是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的。如果进行了遗产分割,明确了各自的份额,是按份共有。
    • 共有财产承担共同债务,按份共有也安分承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9
      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据此,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债务应当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债务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