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侦查案件时律师有哪一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5 02:20:20 482 人看过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

(一)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二)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三)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四)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侦查阶段律师有权阅读案件吗?
    案件在侦查阶段的,律师不可以查阅案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也就是说,律师只能在起诉阶段查阅案件材料,在侦查阶段不可以进行查阅,只能按照相关规定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或者通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些什么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2、了解案件的实情。3、申请取保侯审。4、代为申诉控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
    2023-07-11
    161人看过
  • 我国逮捕案件被侦查的律师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如果仍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案件还在公安机关办理,不能去检察院了解情况。只有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以后才能去检察院阅卷,了解案情。一、检察院不批捕一次还要去法院取保候审吗检察院不批捕,公安取保候审后,案件还会到法院。如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移送案件给检察院;而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移送案件给人民法院。二、刑事拘留进行程序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二、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
    2023-02-11
    315人看过
  • 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哪些可以做
    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2、代理申诉、控告。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5、提出意见。6、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一、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探视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
    2023-03-23
    236人看过
  •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一、在侦查阶段作为辩护人提供辩护。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二、可以了解案情及当时已查明的主要事实。(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有关情况,告知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的辩护律师,并记录在案。三、除了特殊案件,其他案件均有权同当事人会见、通信,不需要公安机关批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
    2023-04-14
    280人看过
  • 侦查阶段受委托的律师权利指哪些
    侦查阶段律师享有以下权利:1、代理权律师的代理权分全权代理和一般代理两种。律师有权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2、提出意见权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3、会见权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律师有权为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有权要求侦察机关解除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一、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多长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3、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
    2023-02-06
    57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受理侦查案件律师也可以阅卷吗
    不可以。律师在侦查阶段是没有阅卷权利的,一定要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起诉到人民检察院,此时律师才有阅卷权。一、审查起诉期限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审查起诉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审查起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的诉讼程序活动。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要在一到一个半月内,对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半个月。二、审查起诉期限是什么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审查起诉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审查起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的诉讼程序活动。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要在一到一个半月内,对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半个
    2023-03-29
    438人看过
  • 律师在公安立案侦查中扮演的角色
    公安立案侦查阶段律师的作用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公诉案件刑事侦查阶段,律师的作用包括:1、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2、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传讯或采取强制措施后,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3、侦查人员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侵害犯罪嫌疑人人身权时,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投诉;4、代理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申诉;5、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要求侦查机关解除强制措施;6、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侯审(保释)手续。《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2023-07-06
    235人看过
  • 侦查期间律师有哪些职责和权限?
    【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职责和权限的规定。【本条释义】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本条规定。本条从以下四个方面规定了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职责:1、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这里规定的辩护律师,是指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作为辩护人的律师。根据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因此,本条规定的主体仅限于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第一项职责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这里所规定的法律帮助,是指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或者其他犯罪
    2023-04-22
    115人看过
  • 刑事拘留看守所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一是为受援人及家属提供法律帮助;二是申请有利害关系的侦查人员回避;三是如侦查过程或办案民警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可以由律师代理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和控告;四是如犯罪嫌疑人罪轻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援助律师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协助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五是援助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及办案民警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作为辩护人的看法和意见;六是受援人如果在押的,可以由援助律师在侦查阶段进行会见和通信,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七是可以由援助律师收集有利于受援人的证据,如受蒙骗、被胁迫等,特别是当律师收集到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等重要证据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八是为审查批准逮捕提供辩护律师意见;九是由援助律师为公安侦查的相关事实和定性提供书面意见;十是通过律师可以取得公安阶段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的有关情况。
    2023-02-10
    376人看过
  • 律师在侦查阶段(公安阶段)可以做哪些事?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在侦查阶段的羁押时间,通常称为侦查羁押期限,这个期限自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时起第2日开始计算,至对犯罪嫌疑人侦查终结时止。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主要履行三种职责:一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法律规定,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不能理解为仅仅宣读法律条文或者对法律条文本身进行解释,也不能理解为仅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法律问题,不论其是否向律师提出,律师都有责任提供帮助,如告知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及有关法律责任等。二是代理申诉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诉说冤情、进行申辩,控告侦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行为等。律师代理申诉、控告,需经犯罪嫌疑人同意,但对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不能申诉、控告,或者因受威胁不敢申诉、控告的,律师也
    2023-06-11
    23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阶段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享有下列权利(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二、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权利的限制(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二)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得查阅案卷材料;(三)律师不得教唆、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其他干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行为;(四)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五)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六)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2023-04-22
    373人看过
  • 一个案件退回几次侦查,退回补充侦查有哪些?
    一、一个案件退回几次侦查一个案件退回两次侦查。1、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为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4、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二、退回补充侦查有哪些退回补充侦查有以下几种情形,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
    2023-04-11
    182人看过
  • 公安侦破案件时限
    公安侦破案件时限公安局侦查期限是怎样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如果已经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的期限原则是不能超过二个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
    2023-03-13
    245人看过
  •  负责林业系统案件侦查的公安机关有哪些?
    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各种与林业相关的刑事案件,包括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案件。如果所在地区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则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其管辖区域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处理其管辖区域内的其他刑事案件。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林 业 公 安 机 关 管 辖 范 围 有 哪 些 ?林业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规定了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必须为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其他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林业行政处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但必须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并由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
    2023-10-07
    1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安主动立案侦查自诉案件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5
      公安主动立案侦查自诉案件有: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造成社会问题的案件等。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 公诉案件侦查的时候有哪些法律依据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07
      公诉案件流程为: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一般情况下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3.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 公安机关对哪些案件实施刑事侦查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法律上规定由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部门以及军事部门自侦的案件,其余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 法院判决后公安机关还有案件侦查侦查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9
      法院裁决后公安一般就不能侦查了。在法院裁决后,案件就已经审判结束了。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经法院有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不应当作为其他的司法机关再次处理的事由。
    •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侦查方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4
      按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采取的侦查方式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