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程序可以再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8:40:19 58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具体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三百八十条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其中并没有规定按照特别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举例: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如果法院依据民诉法以“认定申请没有事实根据的”判决予以驳回,而却有证据证明这一判决是错误的(即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如不赋予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法院将无法纠正错误。如仍依据原有证据材料依据民诉法第173条申请撤销原判决,于法于理都不通。

不得申请再审的内容: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3)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可以再审的裁判文书

1.判决:特别程序及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判决不适用于再审程序。

2.裁定:没有限制。

3.调解书:可以再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民事再审有新证据可不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民事再审有新证据是否可以启动再审程序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当事人发现新证据后,去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新证据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新证据的内容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2、审查后,新证据的内容不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不予再审。民事再审申请期限《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期限改为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1、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2、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2023-08-14
    182人看过
  • 对于民诉中特别步骤可以申请再审吗
    1、民诉中特别程序可以申请再审。2、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3、特别程序案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发现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或者出现新情况、新事实,原审法院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查证属实后,应当按照特别程序的规定自行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即可。特别程序案件由于其自身的规则而不能适用再审程序。4、民诉中特别程序申请再审的条件(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申请再审的主体包括原审案件的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承继者、案外人。《民诉法解释》第375条第2款: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予受理、
    2023-03-15
    439人看过
  • 所有一审特别程序都是终审的吗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一审终审制度。本院一审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7条本章规定适用于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的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人民法院实现担保权益案件。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为一审、终审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其他案件由一名法官审理判决和裁定何时生效(一)判决和裁定作出之日的法律效力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无论是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还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的2。依法不得上诉的判决和裁定依法不得上诉的判决包括:按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和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依法不
    2023-05-03
    458人看过
  • 特别程序会在法庭上审理吗
    是否需要在法庭上听取特别程序的意见?特别程序需要庭审相关知识:什么是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一种一审程序。普通程序对称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案件的程序。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与普通程序相比,特别程序具有以下特点:(1)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属于民事权益纠纷案件,但要确定某一权利的状态或某一法律事实是否存在,这可以防止纠纷。(2)没有原告和被告。根据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由于原告的起诉,而是由于申请人的申请。申请人不一定对已确认的法律事实感兴趣。申请人没有相对人的,不适用反诉与反诉相结合。(3)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立即生效,(四)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非诉讼案件
    2023-05-07
    259人看过
  • 集体劳动争议可以用特别程序吗
    根据《劳动争议办案规则》的规定,集体劳动争议由于涉及劳动者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对这类争议应按照特别审理程序进行。特别审理程序适用于劳动者人数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特别审理程序与处理个人劳动争议的程序有所不同:(1)在仲裁庭的组成方面,处理个人劳动争议可以由3人组成仲裁庭,也可以由1名仲负责;特别审理程序则必须由3人以上组成特别仲裁庭审理。(2)在受理决定的作出方面,个人劳动争议的受理决定由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集体劳动争议的受理决定则由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3)在处理时限方面,个人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30日;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应自组成特别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
    2023-04-29
    285人看过
  • 刑事再审程序的特点与优势
    刑事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在发现一个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犯了一个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的明确的错误,而启动刑事再审程序依法审理案件再次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该裁定有不合公平或者错误的地方,可以提出上诉,但不得中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样的情况,如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已经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或者不公平之处,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的,有相关证据表明用于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存疑,或者是在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法官裁定的时候有腐败、贿赂、偏袒的行为,其申诉人民法院应该接受重新审理。刑事再审程序规定是怎么样的1、再审的程序包括申请再审、决定再审和再审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的途径有三种,一种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
    2023-07-01
    137人看过
  • 陪审员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有陪审员的。简易程序没有人民陪审员。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于是比较简单的,不安排陪审员有利于案件的快速审理,节约诉讼时间和诉讼资源。在民事诉讼中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审理方式,其中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是比较简单的,而审理的过程也比较简单,法院案件一名审判员就可以审理案件。公证办证的特别程序证处办理招标投标、开奖、拍卖等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应亲临现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对真实合法的,当场宣读公证词。如发现当事人有能虚作假违反活动规则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场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应当拒绝宣读公证词。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应以通知书或公告方式通知债权人在确定的期限内领取提存标的物。债权人领取提存标的物时,应提供身份证明和有关债权的证明,并承担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不易保存的或债权人到期不领取的提存物品
    2023-07-04
    169人看过
  • 民事特别程序适用几审?
    民事第一审程序
    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上诉。(4)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按照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另行起诉。(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
    2023-05-27
    439人看过
  • 特别程序庭审笔录模板
    开庭时间:年月日开庭地点:XX模拟法庭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XX、审判员XX、XX书记员XX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品的人(法律准许的除外);其它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未经本庭准许,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不准进入审判区;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不准发言、提问;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开始书记员:请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被告辩护人入庭。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公诉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被告人已提押到。法庭候审室;本案证人也已到庭等候传唤,庭前准备工作全部就绪,请开庭。审判长:(敲法锤)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待被告人到庭后)
    2023-04-30
    139人看过
  • 再审审理期间哪些情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一、再审审理期间哪些情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1、执行异议裁定失效的情形如下: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1)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2)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3)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4)有本解释第四百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四条二、申请再审应该怎么做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
    2023-04-21
    50人看过
  • 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
    一、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按照一审流程进行审理:1.开庭。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评议、判决和宣判。二、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如下: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3.提起的理由不同。4.提起的时间不同。5.审理的法院不同。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既可以由原法院审理,也可以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还可以由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审。三、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是多
    2023-06-19
    477人看过
  • 再审程序的抗诉与上诉审程序抗诉的区别
    再审的抗诉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形式的一种,同上诉审程序的抗诉一样,同属于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活动,其目的都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但是,二者也有区别:第一,抗诉针对的判决和裁定的性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第二,启动抗诉的主体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有权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有权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提出抗诉意见,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三,抗诉的期限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
    2023-02-21
    239人看过
  • 特别程序特别在哪里
    两审终审制
    一、特别程序特别在哪里1、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其目的不是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冲突,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权利状态的有无或公民是否享有某种资格,能否行使某种权利。法院在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通知利害关系人可另行起诉。2、启动特别程序的当事人比较特殊。特别程序可基于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起诉人或者申请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与普通程序具有明显的区别,在普通诉讼程序中,起诉的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提起诉讼,不能做符合条件的原告。3、审判组织特殊。与审理民事争议案件的审判组织相比,根据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较为特别。例如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其他案件,必须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除此之外的其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由独任制
    2023-06-08
    427人看过
  • 督促程序能再审吗
    可以申请再审。由于督促程序仅以债权人单方申请为基础而启动,故法院所发出的支付令难免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债务人又可能不了解《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而未能及时提出异议,或有其他原因,而使已生效的支付令存在错误。对于本院作出的生效支付令,法院院长发现确有错误,需要撤销的,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那么法院院长如何才能发现支付令之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或案外人谁可以启动补救程序,当事人如申请对错误支付令的救济,其途径、期限如何,法院又当在何样之期限内予以纠正等,均应予以规定。应允许被申请人向法院提出撤销支付令的申请;对于支付令涉及到第三人利益或侵犯国家、集体财产利益的,也应允许第三人或受损害方提出撤销支付令的申请;人民法院收到撤销支付令之申请后,应决定是否进行立案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即报院长,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从立案审查到最后作出处理决定,应该不超出再审民事案件的通常审限也即六个月。
    2023-06-13
    442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公诉程序中的特别步骤可以申请再审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30
      1、民诉中特别程序可以申请再审。 2、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3、特别程序案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发现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或者出现新情况、新事实,原审法院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查证属实后,应当按照特别程序的规定自行撤销原判
    • 什么是再审程序的再审程序的特征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1
      再审程序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它是审级制度结构以外的救济程序.法院裁判有法律效力和严重错误,程序可以启动.启动程序的主体不限于当事人.再审案件没有专门的独立审判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再审理由: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决的新证据; (二)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 (三)伪造原判决、裁定事实的主要证据;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 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再审和再审程序有什么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3
      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两个个独立的审判程序。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再审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都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再审程序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其特点是:当事人申请再审不能直接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即对当事人的申请是否提起再审程序,由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程序发生
    • 特别手续需要再审的可以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7
      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具体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民诉意见》第207条: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
    • 二审判决书一直没签字可以直接进入再审程序吗, 可以进入再审程序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4
      【1】二审判决书一直没签字,不可以直接进入再审程序。【2】对于民事案件二审的终审判决认为有过错,不服的,在收到二审判决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