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二次贷款违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1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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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房屋预售合同仅属于一种合同形式,其所涉及的当事人尚未实际获得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各大银行并不愿意接受以预售合同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申请。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之规定,为了确保债务的顺利履行,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通过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方式,将特定财产抵押给债权人。若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双方事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特定情形时,债权人此时便有权针对该项抵押资产,优先受偿相应的权益金额。在此条款中,我们将债务人为抵押人,而债权人则系指抵押权人,由他们提供作为抵押的财产,这种财产即视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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