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2 00:33:18 65 人看过

一、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包括什么

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如下:

1.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二、怎么样预防买卖合同违约行为

预防买卖合同违约行为方式如下: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3.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及领导人的素质。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5.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6.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

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的法律特征如下: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

2.买卖标的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将来产生的物;

3.标的物须为非限制流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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