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有义务协助法院扣留工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11:56 127 人看过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也就是说,在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协助法院扣留被执行人的部分工资收入是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协助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单位的罚款为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因此,各个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均有义务协助法院扣留被执行人在单位的工资收入

协助执行人的范围

协助执行人不是执行机关,也不是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不能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确定协助执行人的范围可以由此为出发点,排除执行当事人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执行当事人即“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执行程序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债权债务人,也就是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包括:

1、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

2、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案外人;

3、执行担保人;

4、由于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所涉及的人。以上各类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具有协助执行人的作用,应排除于协助执行人范围之外。

我国协助执行人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助执行的相关单位。主要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所、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单位及执行人所在单位的协助执行。如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所根据法院的通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的、信用社、邮政储蓄所的存款;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权所有证、专利证书、车辆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部门根据法院通知而办理该财产权证照的转移手续。被执行人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扣交被执行人的工资或其他收入等。2、协助执行的法院。由于委托执行有一定难度,许多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进行直接执行,但人地两生、诸多不便,当地人民法院积极协助是做好执行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对外地法院派来的执行人员,当地人民法院应主动派人陪同,提供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并配合做好有关部门和执行人员的工作,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对强制执行的态度;协助外地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冻结银行账户;协助外地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等。3、协助执行的公民。法院在执行中都有可能发生公民协助执行人员进行执行的情况,如公民交出被执行人存放在该处的钱、物、证券、车辆等,或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单位有义务配合法院传唤被告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是没有义务配合人民法院进行传唤的,被告人经传唤不出庭的,必须出庭的可以拘传,不是必须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一、传唤嫌疑人的注意事项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
    2023-02-20
    143人看过
  • 协助执行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协助执行的单位拒不执行,可以对单位罚款,可以对单位负责人或者经办人员视情况拘留。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
    2023-02-22
    450人看过
  • 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湘潭县法院强制执行
    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因为你们,我们债权人的债权才能得以维护。10月10日,债权纠纷案件申请人周先生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了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手中。周先生诉张某债权纠纷一案于2012年3月8日经法院判决生效,张某应支付周某人民币44800元。由于张某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同年7月23日,周先生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立案后,法院依法通过银信部门、房产局、车管所,均未查询到张某的财产线索。随着调查深入,法官发现张某在市火车站的一个工程项目中还有部分工程款未结算。法院立即向工程项目负责人肖某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张某在这个工程项目中所应获取的工程款收入5万元予以扣留,不得支付。但协助义务人肖某不顾法律,仍将张某在该项目中所应获取的工程款全部支付。法院得知情况后,责令肖某立即追回擅自向张某所支付的工程款,如未能追回,则应向周某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法院的通告,
    2023-06-06
    475人看过
  • 法院罚被执行人单位钱应该吗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3、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的,可以直接进行划拨处理,是否通知到被执行人不影响对其存款的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
    2023-06-13
    396人看过
  • 协助执行义务人的范围有哪些
    协助执行人不是执行机关,也不是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不能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确定协助执行人的范围可以由此为出发点,排除执行当事人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执行当事人即“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执行程序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债权债务人,也就是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包括:1、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2、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案外人;3、执行担保人;4、由于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所涉及的人。以上各类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具有协助执行人的作用,应排除于协助执行人范围之外。我国协助执行人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协助执行的相关单位。主要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所、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单位及执行人所在单位的协助执行。如银行、信用合作社、**储蓄所根据法院的通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的、信用社、**储蓄所的存款;办理房产证
    2023-05-03
    197人看过
  • 证明被告人负有执行义务或协助执行义务的证据材料是什么?
    1、被告人为被执行人、担保人的,应当收集由被告人承担履行义务的生效裁判文书(包括一、二审或再审判决书、裁定书,诉前保全裁定书,诉讼保全裁定书,先予执行裁定书,追加、变更被执行人裁定书等)及人民法院为了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而作出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2、被告人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应当收集作为协助执行依据的相关生效裁判文书、人民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证明协助义务人应当承担协助执行义务的其他证据材料。3、对于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应当收集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以及人民法院为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而作出的裁定书等。上述材料中的书证应当收集原件,如确实无法取得原件的,收集副本或复印件。副本或复印件上须注明原件所在地及收集人,并加盖原件所在单位和收集人员的单位印章。如何证明没尽抚养义务证明没尽抚养义务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
    2023-08-17
    466人看过
  • 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不协助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不协助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如果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现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
    2023-06-06
    399人看过
  • 被错误拘留单位能扣发工资吗
    我是一名职工。前不久,我家附近的小区发生了盗窃案,公安机关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将我拘留审查。后经调查,排除了我的作案嫌疑,抓获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但是,在我被错误拘留期间,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请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劳动者从企业获得的工资给付权利是以其向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义务为前提条件的。如果劳动者被公安机关因涉嫌犯罪刑事拘留,这期间劳动者没有向企业提供劳动,企业当然不能支付其工资。即使劳动者被错误拘留,也没有理由让企业赔偿损失。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2023-05-01
    274人看过
  • 协助执行义务人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需要协助法院执行有义务的机构。协助执行人不是执行机关,也不是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不能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确定协助执行人的范围可以由此为出发点,排除执行当事人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一、执行通知书是什么意思协助执行通知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需要,在执行过程中通知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协助事项的一类法律文书的总称。协助执行通知书本身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文书,也可以根据协助执行事项的不同分别称为不同的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边控对象通知书、指定保管查封财产通知书、责令限期追回款物通知书等。协助执行通知书一般为填写式法律文书,而非文字叙述式文书,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或者各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序言予以填写。所以,其格式、内容相对比比较固定。同时,限期申报财产通知书又称为财产申报通知书,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责令被执行人向
    2023-06-23
    363人看过
  • 搜查中单位和个人的协助义务
    第一百一十条(搜查中单位和个人的协助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七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交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释解)本条是关于搜查中单位和个人的协助义务的规定。与犯罪行为作斗争,既是专门机关的职责,同时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为了配合侦查人员有效地与犯罪作斗争,使无罪的人早日脱离诉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积极协助侦查人员进行搜查。根据本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那些可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必须及时交出。如果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交出与犯罪有关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本条新增加了视听资料的规定,这是为了与本法第42条有关证据种类的规定相协调。所谓视听资料,是指采用科学技术手段,利用图像、音响及电
    2023-04-22
    68人看过
  • 法院能否要求协助执行债务人的执
    一、法院能否要求协助执行债务人的执行款执行被执行人的相关款项时,需要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相关单位发生协助执行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不履行协助调查或执行义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
    2023-04-18
    373人看过
  • 协助单位违反义务的惩戒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常用的一种执行措施。当事人如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中,法院可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有关单位有协助扣留、提取的法定义务。由于被执行人赵某在其工作单位有承包收入,因此,法院才要求运输公司承担协助扣留的义务。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如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在收到法院协助执行的通知书后,将收入支付给被执行人,极有可能使权利人的利益受到损失。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则,权利人因有关单位不履行法院协助执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协助执行人违反职责的责任承担[案情]刘某与王某夫妇在经营运输车辆期间,多次借郭某现金,并约定借款付息。至2006年1月15日,刘、王二人共借郭某现金220900元。同月30日,刘某至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郭某得知后,遂于同年2月7日至法院起诉,要求刘、王二人偿还借款220900元及利息。次日,法院依
    2023-07-06
    373人看过
  • 被执行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可以异地执行吗
    法院可以带被执行人到异地执行,判决书在全国都是有效的,没有地域限制。法院即可以自己执行,也可以委托当地法院执行。要想异地执行,执行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同时,最好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在异地的财产信息,由原审法院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法院异地执行怎么处理一、法院异地执行怎么处理1、法院异地执行的处理方法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
    2023-07-21
    58人看过
  • 协助执行义务人的责任承担
    [案情]2005年1月8日,甲市人民法院因吴某诉魏某、于某借款纠纷案,以(2005)甲民初字第00100号、第001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于某购买的坐落于乙市的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房产。1月10日,甲市人民法院向乙市房管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内容为:在涉案房地产办理产权后不得为该房屋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因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为开发商预售时的房屋名称,而甲市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时,该房屋所属楼盘已经办理初始登记,登记名称为公安机关核定的名称乙市新建材城中路1号27号楼3单元1层101房,乙市房管局没有查到该房屋的登记信息。该局于1月12日书面回复甲市人民法院:未查到在我局的权属登记信息,我局将进行再次核查,已上网协助查封。1月25日,乙市人民法院因另一案件也对上述房产进行查封,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地址亦是枫丹丽舍E3楼三单元一层101号。乙市房管局同样没
    2023-06-06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法院能否扣划协助执行单位的存款?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依旧下列进行判断: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
    • 法院执行执行协助单位的工作要求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9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对有关单位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程序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第36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法院执行裁定协助单位,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第37条规定“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
    • 法院执行协助扣款书面协助执行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31
      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此裁定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收到人民法院履行通知后,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延缓第三人履行期限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仍可在第三人无异议又不履行的情况下予以强制执行。
    • 不协助法院执行的,法院可以对不协助的个人或者单位进行罚款、拘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8
      不协助法院执行的,法院可以对不协助的个人或者单位进行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
    •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退休工资不能扣留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0
      法院要执行过程中是没办法来证明你这个钱是什么来源和用途的。执行过程中只要是你账户上的钱就是你个人的财产当然是可以执行的。冻结扣划工资会给被执行人留最低生活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