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原则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20:33:07 87 人看过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归责原则,规定如下:

1、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一、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要在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履行安全警示告知义务,安全设施设备安装、维护义务。其中,安全警示告知义务是指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在公共场地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设置警示告知牌,且该警示告知牌最好选用比较醒目的字体或者能够被一眼熟知的方式展现在公共场所,以方便大众能够第一时间知晓该场所的注意事项,以达到安全警示的作用。安全设施设备安装、维护义务是指在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中需要设置安全装置的地方,管理者、经营者应当设置安全装置。如果应当设置而没有设置,一旦发生事故,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安全装置老化、老旧而管理者、经营者放任不管,不履行维修义务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管理者、经营者同样要承担责任。

二、在店里被猫咬了哪里会负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顾客在店里面被野猫咬伤的,顾客可以要求商店承担赔偿的责任,顾客在购物期间,商店要履行安全保障的义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是不是在商场受伤都可以索要赔偿

在商场内受伤并不是所有情形都可以向商场索赔。

1、如果是由于商场没有尽到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导致顾客受伤的,顾客可以与商场协商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所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怎么赔偿。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经营者,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者的这种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是无限的,即在“合理限度”内。另外,若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和经营者一定要认真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也要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发生。

2、如果是由于顾客自己原因导致受伤的,则不能要求商场赔偿。

3、如果是由于第三人行为造成的,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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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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