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是否有无过错责任怎么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22:00:26 87 人看过

医疗损害是否有无过错责任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一、医疗损害规则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损害责任的推定过错有什么样的情形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推定过错有什么样的情形医疗损害责任的推定过错情形如下:(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如果受到损害存在下列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但是遇有抢救危急患者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可能采取不太规范的行为,但如果证明在当时情况下该行为是合理的,就可以认为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但医疗机构有对此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2024-02-06
    287人看过
  •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责任一样吗
    一、《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责任一样吗可以认定为过错责。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是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情形,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本身推定致害人有过错,无须受害人举证加以证明,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一般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5、医疗损害责任二、医疗损害认定有过错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
    2023-04-13
    494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过错责任构成有哪些
    医疗侵权责任只能适用过错责任。因而,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一项医疗行为构成侵权时也应当具备:医疗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这四个法律构成要件。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损害发生的场所必须是在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或者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而且是在医务人员进行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发生的。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3、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患者的人身损害必须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所造成的。若是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就不能构成医疗事故。4、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治疗过程中,主观上要有过错。这里所说的过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按其医疗水平及能力应当能够预
    2023-02-25
    13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医务人员对患者医疗损害是否负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了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的诊疗义务应理解为一般情况下医务人员可以尽到的,通过谨慎的作为或者不作为避免患者受到损害的义务,判断何为当时的医疗水平,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一)医疗条件。医疗条件与治疗能力密切相关,综合性大医院往往技术先进,设施齐全,人才丰富,而小医院在设备,技术,人才等方面与综合性大医院相差甚远,其治疗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相差悬殊,在认定过失时必须考虑到医疗条件对医疗行为产生的影响。(二)医疗水准。医疗水准可分为“学术上的医疗水准”和“实践中的医疗水准”。前者为研究水准为学术界所认可,后者为经验水准,属普遍实施的技术。判断医生是否履行注意义务的基准应当以实践中的医疗水准为依据。(三)医疗地域因素。落后地区在资金,技术,人才,药品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落
    2023-06-13
    18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的情形
    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一、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
    2023-02-21
    294人看过
  • 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包括什么
    一、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过错包括什么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损害责任比例怎么样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具体如下: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
    2024-01-22
    482人看过
  • 医疗过错损害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类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标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
    2023-02-11
    19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过错推定后可以推翻吗?
    一、医疗损害责任过错推定后医院可以推翻吗?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依照《民法典》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院即可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该推定属于法律推定而非事实推定,故医疗机构不得主张推翻该过错推定。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过错鉴定的区别有哪些?1、启动顺序有先后。鉴定的启动次序上,医疗
    2024-01-29
    40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司法鉴定如何进行?
    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书。一、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是什么?(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二、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
    2023-06-19
    363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错判断标准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错判断标准是《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依据。医疗过失的认定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困难的。学理上向来有主观说与客观说两种观点。主观说认为,过失在本质上是一种应受谴责的个人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放任状态。客观说则认为过失是对注意义务的违反。应该说,主观说把过失与预见的可能性相联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客观说在过失是否存在的判断上更加清晰具体。实际上,主观心理状态的判断最终也需借助外在的客观标准。因此,在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中,应主要采用以是否违反注意义务作为衡量是否存在过失的标准。一、过失的分类是什么?依据注意程度把过失分为具体轻过失、抽象轻过失与重大过失。具体轻过失以平常对处理自己事务所尽的注意为标准,若欠缺处理自己事务应尽的注意则认定存在具体轻过失;抽象轻过失指欠缺日常生活必要的注意;重大过失则指显著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在医疗事故责任中,医生
    2023-02-23
    484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怎么认定过错责任认定
    离婚时对方可以被认定为存在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情形: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后,离婚登记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的另一方即可申请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法律规定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
    2023-08-13
    89人看过
  • 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适用什么过错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具体表现在:(一)民法典明确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二)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三)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四)即使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对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也必须有过错,医疗机构如果对于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受到损害没有过错,则只可以承担中间责任而不承担最终责任,其可以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一、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后果的,应当承担侵
    2023-02-27
    313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过错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过劳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赡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医疗过错责任的定义是什么医疗过错责任的定义是因为过失所引发的医疗方面纠纷。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医疗纠纷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另一类是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是发生的原因不同,前者致害的原因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致害的原因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过失行为。”在民事诉讼中“医疗过失”是指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侵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
    2023-08-05
    80人看过
  •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是否存在?
    一、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是否存在?1、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是不存在的,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
    2024-01-11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无过错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医疗损害责任不是无过错,医疗损害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过错推定为例外,但过错推定仍然属于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延伸】 问: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 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 3、错误的医疗行
    • 医疗损害责任是否属于过错责任,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09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法中过错责任算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5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怎么判断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有没有过错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2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疗损害责任认定上面的过错责任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6
      医疗损害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使用过错推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