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5:41:07 445 人看过

一、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享受的待遇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1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些孕妇其实是过分的高估了自己在社会生活当中的地位,孕妇在工作过程中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肆无忌惮的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正当的依据的,孕妇被辞退以后享受不到任何的待遇,反而还得向公司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劳动者旷工的,其实达到一定程度,用人单位是可以将其开除,而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并不会作出什么补偿或者赔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拿失业保险金。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3-07-16
    497人看过
  •  我国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条件,非本市户口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未终止劳动关系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以及离休、退休、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或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持有效提取凭证,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根据情况决定,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条件如下:1.如果职工非本市户口,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如果职工非本市户口,但与所在单位未终止劳动关系,则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
    2023-10-22
    437人看过
  • 认定工伤后与单位没解除劳动合同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有
    医疗费用,误工工资,住院伙食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类事件劳动者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进行相应的赔偿。
    2023-03-28
    121人看过
  • 备孕女子怀孕,公司能否合法地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试用期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等等。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能够提出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只能协议离婚;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只能女方起诉,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规定了,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
    2023-07-03
    355人看过
  • 怀孕女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应该赔偿吗
    如果怀孕女性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如果女性员工怀孕,合同到期,公司无需续签,但应推迟至哺乳期满。如果公司在原合同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则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应继续履行;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支付两次经济补偿金,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然而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七条关于支付补
    2023-05-03
    388人看过
  • 妻子怀孕老公公司解散按劳动法应该这么办
    1、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老公”公司解散,与妻子是否怀孕无关,除非妻子亦是该公司员工。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
    2023-02-23
    44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怎么办
    一、违法解除怀孕员工劳动合同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1990年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复函》(劳办计字(1990)21号)中进一步明确“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在处理有关女职工在“三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时,应全面理解、适用以上有关法规和文件。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
    2023-04-29
    262人看过
  • 怀孕未领证,能否享受产检假待遇?
    1、在上班的女性怀孕的第1—6个月,可以享受1天的带薪假期,这一天的假期是让孕妇去做产检和申请生育指标的,同时是用来参加生产培训。2、上班族女性怀孕,从第6个月和第7个月开始,就可以享受到每个月1天产检假期,带薪的。3、上班期间怀孕的女性,在怀孕的第8个月,就可以享受2天的带薪产检假期。4、上班期间怀孕的女性呢,在怀孕9个月以上的时候,就可以享受4天的产检假期了,而其中2天,是包括在孕妇的预产假中。5、怀孕的女员工在生育完之后,享受98天的带薪产假,其中有15天是预产假。而已婚的妇女在23周岁才生孩子的,都属于是晚婚,晚婚政策里面,产假多15天,另外还有一个难产假,是增加30天的,而生出来的是多胞胎的话,每多一个婴儿就会增15天的产假。6、休产假也是需提供证件的,这些证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而且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完。7、另外,顺产和晚育一共有113天,而难产和
    2023-07-15
    251人看过
  • 妇女怀孕后可享受以下特殊待遇
    1、妊娠7个月以上不安排夜班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需要注意的是,妊娠期间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做产前检查,应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有额定工作量的,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2、产假的长短视分娩情况而定女职工分娩后,她的产假按分娩的情况有所不同。比如,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腹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名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后,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到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她逐渐恢复工作量。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其超过产假后的休息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
    2023-02-16
    104人看过
  • 公司不能开除怀孕员工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两名在家休病假的孕妇员工张某和方某同时接到了电器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电器公司作出的与张某和方某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要求电器公司应与张某和方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今年6月27日,两名在家休病假的电器公司孕妇员工张某和方某同时接到了公司与其二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其二人未按指定时间到公司报到,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两位孕妇员工被开除了。张某和是电器公司的员工,至今在电器公司工作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张某和方某诉称:今年6月4日,我因怀孕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我休息1周。同年6月9日,我将请假申请单交给负责人,申请单上记载的请假天数为2007年6月16日至6月30日,人事专员和店长也签字确认。在我休假过程中,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作出旷工通知书,并以邮寄方式送达给我。同年6月27日,公司以我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作出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在电器公司工
    2023-06-09
    336人看过
  • 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工资怎么支付
    一、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1)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2)作
    2023-04-05
    244人看过
  • 孕妇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被解除是不合法的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女职工可以据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宜。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劳动合同到期,劳
    2023-04-17
    74人看过
  • 员工在合同期生病享受公司什么待遇
    发放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工伤的病假与病假有何区别劳动者的工伤假和病假有下列区别:工伤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延长也不得超过12个月,病假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算。二、病假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是应发还是实发病假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是实发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三、员工非工伤生病住院期间有工资吗员工非工伤生病住院期间有工资。职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出具相关的医院治疗证明,向用人单位请病假。法律规定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是需要给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但不是支付全额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2023-03-28
    81人看过
  • 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福利还享受吗
    一、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福利还享受吗(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
    2023-06-05
    267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怀孕可以享受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31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
    • 试用期内怀孕的劳动者应享有什么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1
      试用期怀孕也应当享相关待遇,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 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应享受什么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
      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或者依据是什么。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劳动合同规定孕妇享受哪些待遇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0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能享受生命待遇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7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单位有明确规章制度规定被判拘役开除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负任何经济补偿。